Post by lisagui8;2842989
如题,我们是两年前搬进来。第一年签了一年的lease,去年7月份到期。然后就再也没有签过任何written agreement,今年应该算是默认住在这儿,一开始跟房东口头上提过我们同意留到今年7月份走,但是就属于随口一说那种性质,也没有签字据什么的。后来3月份我们又准备提早搬出去,有跟房东稍微提了一下。最近我们找到合适的房子要求6月份住进去,已经签好了了lease,所以我们想要5月底搬走,但是现在房东要求我们交500块钱罚金,这样是合法的吗?请问我应该怎样和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