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别人SUBLEASE给我们一个APT,是不包电的.
我们9月份开始入住.
9月分到12月的电费, 还是在原来的住户的帐户上面扣的,可能因为我们的新帐户还没有开.
原来的住户找到我们, 给我们看了HYDROQUEBEC个他寄的帐单, 和银行的帐单表明他已经付了9月到12 月的电费. 于是我们就把那些单据都留着了,也把电费还给了原来的住户.
可是今年,HYDROQUEBEC突然打电话来说, 我们没有交9月到12 月的电费,加上滞纳金,总共400多刀.
我们和他解释说明我们的情况. 可是HYDROQUEBEC的态度十分的不好, 就一个劲的叫我们付钱, 还说什么我们的帐户已经被CLOSE了(因为我们已经搬出那个APT了), 所以也查不到什么以前的信息.
我们还找到了原来的住户, 他态度还不错, 帮我们打了个电话给HYDRO, 当时接电话的那个人说帮我们弄清楚. 可是再有没有下文了.
最近HYDRO又打电话过来,说是要寄新的帐单,300多. 虽然说比原来的少了, 可是我们觉得 原来住那个APT的时候, 我们每月都按时交电费, 再怎么说也不会有300 多.
今天收到一个collection company的电话,还是要我们交钱。
请大家给点意见, 我们应该怎么做????..400 多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