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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杰 从袁木之女申请赴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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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26 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驻中国前大使李洁明出版回忆录,记述中国政府发言人袁木的女
儿在“六4”之后去美国驻北京领事馆申请“留学”签证。

  领事馆职员认得来人是袁木的女儿,有意作弄她,故意把对讲机的喇 叭声调高,让外面等签证的中国人都听见对答。“你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你的爸爸是袁木,袁木的女儿竟然想去邪恶的美国读书?”

  不仅言辞反美的袁木的女儿要去美国留学,香港一名一向声称遭受英 国人长期迫I害的高龄亲共商人的孙子,也在英国的老牌大学读书。

  李洁明在青岛出生,会说流利的中国语,是美国的中国通。西方的汉 学专家,愈了解中国,愈看不起中国人。李洁明出使过中国和台湾,他对 中国人嘴巴上满口国家民族,骨子里崇洋媚外的双重性格了解最深。

  袁木在“六4”后天天骂美国,他却把女儿送去美国。特区大量亲中 土共分子,也口口声声留港建港,声称爱国,却最先把老婆送去加拿大、 儿子送去英美。李洁明的回忆录是给西方读者看的,西方人对于中国人的 袁木式双重性格,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说谎,是人格的最大耻辱,中国的 权力阶层口头反美,儿孙一家都送美国,中国人把说谎普遍地化为行为, 他们是口头上的义和团分子,行动上的媚外者,这已经不止是“虚伪” (Hypocrisy),而是“虚(Falsehood)。

  在西方文化之中,虚假(False)比虚伪(Hypocritical)更加令人蔑视,是人格之中最猥琐的一级。莎士比亚的《奥赛罗》,黑人将军奥赛罗怀疑美丽的妻子德丝迪梦娜,与副官有奸情,盛怒之下把妻子杀掉,加给妻子的罪名,不是淫乱,而是“虚假”:“她像水一样的假”(She was false as water)。在一大堆独白里,奥将军宣布杀妻的道德判决,不是说她不贞(Unfaithful),而是说她虚假(False),没有怪她不该给丈夫 戴绿帽,而是指控她“发假誓”——嘴巴上誓诺一套,行动上做的是另一套。口不对心,在普通法之中,“发假誓”(Perjury)是可以判坐牢的大罪,正如“说谎者”(Liar)即使在议会也是一句最出位的侮辱,奥赛罗警告妻子:“小心假誓,你死期快到了”(Take heed of perjury; thou art on thy death-bed)。

  北京的民族主义情绪愈高,美国领事馆的签证人龙愈长。李洁明介绍中国的 Falsehood 性格,刺中了要害。袁木是中国最准确的形像代表——他说谎时面部肌肉丝纹不跳的一张中国脸(A China Face),令西方人觉得像傅满州一样的“深不可测”(Inscrutable)。要了解现代的中国人,必先从这张脸开始,从李洁明记述的这件小事开始。
72#
发表于 2009-3-30 00:09 | 只看该作者
看不出来谁PRO谁.
反共反的是思想, 道理站的住, 不用把家属拉出来.
为目的不择手段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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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9-3-28 23:5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hristmas111;2193960


哎呦,越来越会说话了。“不抨击”跟“支持”等价了?公众场合公开侮辱跟“挖苦”也等价了?你没见我不过当着网友的面挖苦说狗熊2号是“大笨蛋”之后,狗熊2号就已经愤愤不平,一顶帽子直接把我扣成共奴?这挖苦一下,都被恨成阶级敌人了。“挖苦”绝对是世界上最大的罪行,人家小姑娘怎么受得了?


原来你自己就好这一口,怪不得对美国签证官深恶痛绝,也是同类相斥啊。

除了高估自己的道德感,你更低估了袁木女儿的坚韧和她的美国梦,即使被挖苦,也咬紧牙关挺过这一关,可见心中对美国多么向往。在她心中,对这位虽然对自己老爸不满却依然给予签证的美国外交官是感激还是怨恨呢?


袁木女儿对美国的倾慕使她没有当堂发飙,反而竭尽全力表白自己,即与老爸截然不同的对美国的态度。她的遭遇成功的在20年树立了一个皇帝不急太监急的经典。



Post by christmas111
   你刚才还说我把“别人”拉进来壮胆,你自己怎么开始强行征粉丝啦?  

粉丝不是我拉的,而是christmas111划界造成的:根据你的定义,不同情袁木女儿遭遇的都是狗熊或者狗熊粉丝。

Post by christmas111



哎呦,原来他们跟袁木没啥过节。没啥过节就去欺负别人的女儿?你说这美国签证官是不是神经病啊?

你有没有女儿,来来来,过来让我欺负欺负。

我可事先说明了,我可不是要欺负你。我跟你没啥过节,我就是没事想欺负欺负你女儿。

顺便再告诉你一个细节,我准备在公众场合欺负。并且一上来先让所有人听个清楚:“你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原来你也没法证明构成“狗熊”的基础:欺负不了老子就欺负女儿。这气球破的忒快了。现在开始证明签证官是神经病。反正吃定签证官了。:cool:

Christmas111到底要说明什么呢?我已经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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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09-3-28 23:20 | 只看该作者
原来不抨击美国签证官的挖苦

哎呦,越来越会说话了。“不抨击”跟“支持”等价了?公众场合公开侮辱跟“挖苦”也等价了?你没见我不过当着网友的面挖苦说狗熊2号是“大笨蛋”之后,狗熊2号就已经愤愤不平,一顶帽子直接把我扣成共奴?这挖苦一下,都被恨成阶级敌人了。“挖苦”绝对是世界上最大的罪行,人家小姑娘怎么受得了?

你的游戏规则的确极有效的壮大了“粉丝”队伍。


你刚才还说我把“别人”拉进来壮胆,你自己怎么开始强行征粉丝啦?


美国签证官干嘛要去“欺负”袁木?


哎呦,原来他们跟袁木没啥过节。没啥过节就去欺负别人的女儿?你说这美国签证官是不是神经病啊?

你有没有女儿,来来来,过来让我欺负欺负。

我可事先说明了,我可不是要欺负你。我跟你没啥过节,我就是没事想欺负欺负你女儿。

顺便再告诉你一个细节,我准备在公众场合欺负。并且一上来先让所有人听个清楚:“你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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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09-3-28 23:0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hristmas111;2193865
你先别着急,似乎本坛没人欺负那个女儿吧因此你还真找不到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了。

WOW,作为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您说出来的话,每句都体现了狗熊的最高利益。与狗熊如此心灵相通,不简单啊。

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这个定位清晰的称号,您满意了么?

喔,对了,为了防止你再次偷换概念,我严正声明一下,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本身不一定是狗熊喔。他只是狗熊最好的朋友。

原来不抨击美国签证官的挖苦行为就够得上“狗熊粉丝”这个称号,你的游戏规则的确极有效的壮大了“粉丝”队伍。

同样的,为一个欺骗嫌疑犯辩护似乎就使人成为“欺诈后援团政委”呢?

既然christmas111认为帽子戴着好玩,就先各戴一顶吧。:cool:
Post by christmas111

哦,原来你有“狗熊”的定义权 :eek:,法条拿出来秀秀先。

“欺负不了老爸就欺负女儿,这是很典型的狗熊行为。”
你有种就正面反驳这个观点,向大家阐述一下为啥欺负不了老爸就欺负女儿,不算狗熊行为。如果你不能说明这不是狗熊行为的话,我以后对几位老人家就用“狗熊1号”,“狗熊2号”来称呼吧,好不好?

你看,到现在都没人对我的观点进行正面反驳。既然没人有意见,那我既没有独裁,也没有犯法,更没打电话给Webster要求修改字典定义,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你不要用法条来吓人啊。

再说了,这是个自由民主的网络,我可从来没有剥夺狗熊1号和狗熊2号的民主话语权。你看他们从来没有对自己的代号表示过不满呀?

狗熊1号和狗熊2号,你们有不满要说出来呀。你们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你这就是挑事儿的态度,对自己的观点有何帮助?

不要有事儿没事儿把“有没有种”挂在嘴上,那是泼皮吵架的风格,还是讲点个人风度吧。

Christmas111总把“欺负不了老爸就欺负女儿”挂在嘴上,肯定觉得占了天大的理,其实你这个判断的基础就不存在:美国签证官干嘛要去“欺负”袁木?袁木的伊拉克版本,萨哈夫同学也不是被美军盘问一番就放人了么?所以啊,你看这件事儿的心态就是抱着莫名的一腔委屈,根本不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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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9-3-28 21:54 | 只看该作者
你先别着急,似乎本坛没人欺负那个女儿吧因此你还真找不到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了。

WOW,作为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您说出来的话,每句都体现了狗熊的最高利益。与狗熊如此心灵相通,不简单啊。

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这个定位清晰的称号,您满意了么?

喔,对了,为了防止你再次偷换概念,我严正声明一下,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本身不一定是狗熊喔。他只是狗熊最好的朋友。

哦,原来你有“狗熊”的定义权 :eek:,法条拿出来秀秀先。

“欺负不了老爸就欺负女儿,这是很典型的狗熊行为。”
你有种就正面反驳这个观点,向大家阐述一下为啥欺负不了老爸就欺负女儿,不算狗熊行为。如果你不能说明这不是狗熊行为的话,我以后对几位老人家就用“狗熊1号”,“狗熊2号”来称呼吧,好不好?

你看,到现在都没人对我的观点进行正面反驳。我向大家召集意见问“好不好?”,没人说不好啊。既然没人有意见,那我既没有独裁,也没有犯法,更没打电话给Webster要求修改字典定义,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粉丝团团长”,你不要用法条来吓人啊。

再说了,这是个自由民主的网络,我可从来没有剥夺狗熊1号和狗熊2号的民主话语权。你看他们从来没有对自己的代号表示过不满呀?

狗熊1号和狗熊2号,你们真的有情绪么?有不满要说出来呀。你们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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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9-3-28 21:3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hristmas111;2193820

只有那些在强权面前忍气吞声,在强权的弱小女儿面前却天下无敌的,才有资格做我心目中那只下贱的狗熊。


你先别着急,似乎本坛没人欺负那个女儿吧
因此你还真找不到christmas111版本的“狗熊”了。
Post by christmas111
小bonn bonn你辩论的时候一天不偷换概念会死啊?

哦,原来你有“狗熊”的定义权 :eek:,法条拿出来秀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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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21:15 | 只看该作者
你是读书读傻了,不用证据,朝鲜的金二胖,就是个贪污犯。中共官员把子女送往欧美谁个不知,你还硬要强辞夺理,为之强辩,死缠烂打,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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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9-3-28 21:08 | 只看该作者
你自己的看法就不要拉“别人”来壮胆了。

这个世界,强权面前忍气吞声的是绝大多数,所以你能看到的几乎都是“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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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没法代表别人,你说的对。我宣布改成“我个人认为狗熊2号是贱人”。哪位不觉得狗熊2号是贱人的,请原谅。

顺便把你的话还给你:你不代表所有别人,所以1. 不要随随便便代替我说“你看到的都是“狗熊”。2. 不要把路人都拉进来陪着当狗熊。

因为你偷换了我口中“狗熊”的概念。

因为我口中的狗熊,骂的是“欺负不了老爸就欺负女儿的那些贱人。”

诚然,在
强权面前忍气吞声的是绝大多数。但我从没说过这些人就是狗熊。
以下这句话不太礼貌,但是我忍无可忍:

小bonn bonn你辩论的时候一天不偷换概念会死啊?


只有那些在强权面前忍气吞声,在强权的弱小女儿面前却天下无敌的,才有资格做我心目中那只下贱的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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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9-3-28 19:5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hristmas111;2193645
从此以后那几只狗熊继续在这里上蹿下跳,别人看到该ID,第一反应就是,这个贱人怎么还不去死?


你自己的看法就不要拉“别人”来壮胆了。

这个世界,强权面前忍气吞声的是绝大多数,所以你能看到的几乎都是“狗熊”。

Post by christmas111
我本来还有幻想,以为“民主人士”起码比Carl"007"这样的讲点道理有点涵养。

本坛的很多帖子都沦为战场,和所有不加控制的争执一样,争斗的趋势就会向丑陋的一面滑落,所以网管的控制就很有必要。

以本人混迹本坛多年的经验看,在跟帖中两派虽然都骂,但还有一点区别,pro中共一派主要骂对立的个人,而民主派更多把箭头指向中共。

这么长年累月的针锋相对,已经影响了参与“讨论”者的心态,以致ID们很难可以保持中立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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