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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已成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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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11 2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认定14种信访为非正常上访 将重罚首要分子

                                [/URL]  [URL="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11/12/content_761625.htm"]大洋网-广州日报  
                                                                                                                                                 深圳规范信访秩序 14种信访被认定为“非正常上访”
    本报讯 (记者阮晓光)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深圳市委35次常委会议有关精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 《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对全市的信访秩序进行严格规范。根据《通知》, 14种信访被认定为“非正常上访”,并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做了具体规定。
    非正常信访扰乱公共秩序
    深圳是一个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城市,由于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出现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在所难免,并大量以信访形式表现出来。
    《通知》中提到, 虽然大多数信访人都能自觉遵守国家《信访条例》等规定进行信访活动,但是有一些人员不愿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他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机关、 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其他群众信访活动和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势必会愈演愈烈,因此,有必要依法规 范全市的信访秩序。
    重罚非正常上访首要分子
    《通知》列出了14种非正常上访行为,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将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也做了具体规定:对首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经劝诫告知后再次非正常上 访,予以警告处罚;对两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经警告处罚后再次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曾因非正常上访行为被拘留过,再次进行非正常上访,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予以劳动教养;对个人和群体非正常上访中组织、鼓动、策划等首要分子及主要参加者,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通知》规定,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现场出现过激行为的,公安机关要立即进行法律告知,并对其劝诫、警告,限时离开。不听劝诫、警告的,由公安机关立即取证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如何行使
    正常信访权?
    据介绍,该《通知》的发布,并不是限制深圳市民的正常信访权,而是鼓励市民正确的行使信访权。在该《通知》中,还特别回答了“市民如何行使正常信访的权利”这一问题。
    《通知》中提到,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如果采取来电形式的可直接致电“12345”市政府公开电话反映问题;采取网上信访形式的可直接发邮件到“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的相关市领导电子邮箱上反映问题。如果5人以上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客观真实,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应再信访,有关机关将不予重复受理。


    14种“非正常上访行为”
    (一)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新华门、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政治敏感地区和省、市、区党政机关等非《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场所信访的行为。
    (二)未经批准在市委、市民中心等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市民广场等重要场所或会展中心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主要场所,非法聚集、滞留、围堵出入口、游行、示威或者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信访时采取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出示状纸、散发上访材料、静坐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四)滞留、占据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将老人、病人、残疾人、婴幼儿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行为。
    (五)以信访为名,阻挠干扰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等正常活动的行为。
    (六)信访时出现拦截、强登机动车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堵塞道路、阻断交通等破坏交通秩序的行为。
    (七)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或采取传播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摆放尸体、骨灰盒等容易造成公众心理恐慌的手段相要挟的行为。
    (八)信访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九)信访时纠缠、侮辱、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扬言实施杀人、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等恐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人身安全,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的行为。
    (十)信访时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行为。
    (十一)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教唆、幕后操纵他人上访的行为。
    (十二)信访时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
    (十三)信访时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十四)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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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希望获得成效的上访方式全部堵截,只能逼良为娼了。
26#
发表于 2009-11-18 09:34 | 只看该作者
共产主义哲学治国不好。。。。。。。
金石镂空,了了蝈笼。资成新风,皓月无梦。 学圆堂主人胡文仲题 lychonantique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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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11-18 08:5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nihaoquebec;2422659
中国的历次改朝换代,都是通过暴力,如果出了一个,绝对是二千多年历史的一个划时代人物,可是如果不出怎么办?

平稳过渡,软着陆,这最好,只是不知国人的耐性还有多少,谁跟你商量啊,就看养的那些网络骂手,就不是个什么好兆头。
从毛到邓, 算和平, 从邓到江, 到胡, 异性传国, 都是和平过渡。 这期间国家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都是和平演变的。
所谓上层, 无非是些当官的, 所谓当官的, 就是比我混的好的, 所以上跟下没什么根本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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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11-17 15:1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onn;2421947
所以中国体制必须改变
未必。
Post by Bonn;2421947
要么上层自觉改,
不可能。
Post by Bonn;2421947
要么走投无路的平民造反。
要改只有这条路,不过远未到走投无路,现在的平民生活是越来越好了。什么是“走投无路”,要饿死逼死,死路一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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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11-17 14:00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onn;2421947
所以中国体制必须改变,要么上层自觉改,要么走投无路的平民造反。
上下没那么对立。
除了当官的, 做工的, 还有很多做生意的,报纸电视的, 学校的,现在交流的途径多了, 大家一块商量怎么建设法治社会。
除了愤青外, 我相信会有中国的卢梭, 罗尔斯, 洛克, 康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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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7 11:2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apitalist;2421680
你这个说法跟共产党跟国民党开战时的说法差不多。
你这不是号召造反吗?

所以中国体制必须改变,要么上层自觉改,要么走投无路的平民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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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11-16 23:5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onn;2421646
中国体制下,领导等于法律,你的唯一途径根本不成立。
你这个说法跟共产党跟国民党开战时的说法差不多。
你这不是号召造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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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23:1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apitalist;2421612

假如领导不守法, 我们应该用法律作为工具去斗争。说起来简单, 做起来很难。但是, 这是唯一的途径。 别的方法都是更吃亏的方法。

中国体制下,领导等于法律,你的唯一途径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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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11-16 22:50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onn;2421591
守法应该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我看草根是倾向守法的,因为弱势更需要法律和国家机器保护;而“公仆”阶层呢?
守法应该大家都守。上也守, 下边的也守。
假如领导不守法, 我们应该用法律作为工具去斗争。说起来简单, 做起来很难。但是, 这是唯一的途径。 别的方法都是更吃亏的方法。

我 看电影杜鲁门, 麦卡锡反共扩大化的时候, 闹的杜鲁门挺烦, 胡佛说我有麦卡锡的材料,有办法整他, 杜鲁门没说话, 胡说, 你根本就可以当成什么都不知道, 杜鲁门说, 我个人无所谓, 我不过是看门的, 但是我干了恶心事, 就相当于总统府干了恶心事, 我过两天走了, 总统府老得恶心着。 麦卡锡的事, 早晚正义会战胜。

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一定的以善治恶, 不能以恶除恶。  正义的事业一定要有原则。 为了目标不择手段是共产党的做法, 不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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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22:2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apitalist;2421539
你这不是挑动大家造反吗。
法治的建设不从守法开始?而是从造反开始?

守法应该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我看草根是倾向守法的,因为弱势更需要法律和国家机器保护;而“公仆”阶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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