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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你的疑问很多,也很正常,是因为你没有亲身经历。我把整个事情经过和法官解释了,而且告诉法官是我开的车,是我犯的错,法官问也不问直接说我not guilty,是警察写错了。但是光凭口说是没用的,而且过几天再寄一封信说明那张罚单作废了。不然我亲自上庭干嘛,法官还会罚我朋友,那我不是白去了,上庭就是为了撤销罚单。
还有就是我在这里开过好几辆车,车主都不是我,被警察抓了4、5次,除了一次写错名字被我上庭打赢官司,其余全部都写我的名字,而不是车主的名字。
再次强调一点,警察当场抓住的,100%是罚开车者,包括乘客不系安全带,全是针对driver的。
所以我不知道你所谓的罚单是针对车主这个结论是从何而来。Post by Mmmmmmmm;2500309
当然你是not guilty, 可你问过你朋友如果从国内回来后没有帮你缴罚单上金额外加开庭费? 罚单是开给你朋友的,上庭传唤的应该也是你朋友,如果只有你去的话法官能怎么样? 当然是判你Not guilty!楼主的情况就不同了,如果楼主的配偶代替楼主去那也只能是楼主的配偶会被判not guilty, 而楼主因为没有出庭而被当作弃权,还是得付罚单外加上庭费。
之前我就忘了一个字:罚单是针对车主,也就是说看immatriculation上的登记人,如果是租车公司的车当然Immatriculation是租车公司的,这种情况下警察就会登记驾驶人的名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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