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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2-12-5 2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次成被告是今年7月份,因房子的质量原因和贷款过期终止了合同,对方当地经纪要我赔偿经纪费12000多元,送了三封律师信并告到了法院。后因房子卖出,对方撤诉,通过律师改要我赔偿违约金6000(其中律师费430元)元,我没有同意,现对方又告到法院又要我赔偿12000多元。无奈之中我终止了所请的律师,担心怕从一个陷阱又陷入另一陷阱,但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怎么应对打官司和上法庭?不请律师是否可以渡过这个难关?哪位朋友有经验或懂这的法律指点一下,在此先谢谢了,并请同胞们在你签字的时候一定小心,因我们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原本打算能用这钱为自己带来点回报,补贴点生活,很多时候很多原因却事与愿违,毕竟我们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容易失误。想想这学费这代价以及精神上的压力和折磨也太大了,难以承受,心中真的很无奈。请朋友指点和帮助一下,好吗?
15#
 楼主| 发表于 2002-12-8 21:47 | 只看该作者
To:tracy20
谢谢你,我明天会联系这位律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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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2-12-8 20:27 | 只看该作者
很无奈成了被告,,,,我给你一个在本市有20多年经验的华人律师(从台湾来)的地址.电话吧,他精通英法语,并可说国,粤语,第一次面谈免费的.祝你好运!
律师名,James, 姓,冯
电话,(514)849-3526, 必需要预约.
地址,1117,ST-CATHRINE W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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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2-12-8 11: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二位朋友。我不知道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现原告律师送的信上说因我缺少辩护,再一次到法院登记,给了一个去法院的时间。我不知自己该做什么?看来还是要请律师。请谁哪?
我的经历应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但关起门来打自己或者怪别人也不解决问题。感谢网络和你们,交流让我有勇气面对自己和社会,也从中吸取知识和经验,毕竟有这么多的有知识和热心的同胞,也会有朋友会遇到同样或这样那样的麻烦,这里让我们不在感到孤独。这是心里话。
谢谢回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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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2-12-7 09:55 | 只看该作者
在魁北克小额法庭不要律师,你的案子原告索要12000元,当归魁北克法院。通常需请律师,但当事人本人也可自己出庭,不用律师。但还是强烈的建议你,若要因最好还是请律师。这里打官司主要参考两个法律:code civil du quebec, code procedure civil du quebec, 靠自己的力量读懂这两本且关键是会用,对我们业余的事太难了,因为你明白了字面意思还不够,他的法律解释与通常的理解是不同的。
你现在所面对的首先是,1,是否打这官司,若打 2,马上写comparution, 在他送达日后10天内交到法庭,否则恶意的原告说你缺席审判,还未较量你就输了。3,若想拖延时间,通知原告做interrogatoire, 之后再写defense, 不然comparution 后10天你必须交defense.这defense 一定要写好,反复商量修改,将来法官要靠它确定第一印象,且这第一印象相当重要。顺便问原告告你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两者也有不同。
你确实需要仔细考虑,你的理由过硬否,是否经得起辩。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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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2-12-7 04:23 | 只看该作者
很无奈成了被告:
1。你的原文:“我是有三个条件可以随时终止买卖。”
* 告诉我是哪三个条件。怎么可能随时可以终止买卖?所有的条件都应该有时间的限制,否则对买卖双方都不会公平。如果没有时间限制(经纪漏加了?),你就有机会胜诉。

2。你的原文:“因为当时确实想买房,我在验房当天签了字,但三天后验房报告出来才告诉我这房屋顶需要更换,加上这房屋后阳台需要更新(政府规定),感到力不从心了,当时通知了我的经纪。我的经纪说因为已经签了字,不能终止了,只好寄希望贷款过期,银行的正式贷款批准信确实过期,但对方经纪说以第一封有条件的批准信为准。"
* 验房当天签的是什么字?哪张纸?如果是"Amendment and fulfillment..."那张纸,上面如果已经写明了OFFER上提出的条件已经满足了的话,在这一点上你确实没有退路了.但是,既然验房报告还没有出来,为什么你会在"Amendment and fulfillment..."上签字?仔细阅读B2.5有关验房的条款,在验完房后4天之内你有权利因为严重的质量问题提出书面的退出合同的要求并附上验房报告的副本.如果确实是因为买方经纪的失误,你可以到CACAIQ告你的买方经纪.但是,桥归桥路归路,这和卖方经纪告你是两回事.
*"房屋后阳台需要更新(政府规定)",-----你怎么知道的是政府的规定?是谁告诉你的?证据?如果是在谈判过程中对方以书面形式披露的,那你应该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不能籍此作为毁约的理由,你必须对你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对方一直没有披露而你又有证据,你可以连对方的经纪和卖方一起告了.这和卖方经纪告你仍旧是两回事,不过倒是可以以此达成一些协议.
* "只好寄希望贷款过期,银行的正式贷款批准信确实过期,但对方经纪说以第一封有条件的批准信为准。"----回去仔细阅读A4.1 A4.2 和A4.3,即便你不能拿到贷款,对方都有权利带你到他认可的银行办理贷款.据你的描述,整个事件中,你的银行一共发出了两封信,一封是有条件的批准信(有效期内),另一封是正式的(过了有效期).也就是说,你的财务状况和物业的市场价值没有问题,因此,以此为借口,你必输无疑.这里有一些技巧,只不过你们没有玩好.
* 这段描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如果你真的要寻找帮助的话,请将事实的真相告诉我们.

3."毕竟我们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容易失误。"---我个人比较反感这句话.你必须要尊重你所作的每一个决定,尊重你签的字,你的许诺,承担你的责任和每一个决定带来的后果.不要找这样的理由,"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是你来加拿大前就应该知道的.

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服务都是由价值的.要想打赢官司,唯一的可能就是花钱请律师,帮你逐条分析合同中的漏洞!没有人会打保票的.
或者,找你的经纪,想想办法(如果他/她为人不错的话).这是除了SINOQUEBEC.com以外唯一免费的办法了.谁让他/她做这一行而又是个好心肠的人呢?

估量一下你的损失,两害相权取其轻,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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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2-12-7 02: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二位。我是被卖方的经纪告的。我是有三个条件可以随时终止买卖。因为当时确实想买房,我在验房当天签了字,但三天后验房报告出来才告诉我这房屋顶需要更换,加上这房屋后阳台需要更新(政府规定),感到力不从心了,当时通知了我的经纪。我的经纪说因为已经签了字,不能终止了,只好寄希望贷款过期,银行的正式贷款批准信确实过期,但对方经纪说以第一封有条件的批准信为准。当时进退两难,考虑将来修房的难度,尤其大的维修费用很难控制,不得不决定不买。确实买卖过程中自己没有把握好,把自己置于无助的境地。现在只好了解一些打官司的过程以及如何将损失将至最少,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自己可不可以做到,听听朋友们的建议。
再一次的谢谢二位,很感激你们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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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2-12-6 22:14 | 只看该作者
♠很无奈成了被告:
很同情你的处境,根据我的看法,现在是经纪在告你,你有两个步奏可走:一是请个律师写封信说他在你签字之前没有仔细的向你逐条解释并动机不良,警告他你的律师会逐条分析The Promise of Purchase,并到Quebec的房地产经纪联合会去告他.
二是如果他不罢手,你到Quebec的房地产经纪联合会(L'ASOCIATION DU COUTIERS ET AGENTS DES IMMOBILIERE DU QUEBEC)去告这个经记,网址:www.acaiq.com, 他有个纪律检查委员会, 你可以告他在你签字之前没有仔细的向你逐条解释并动机不良.
如有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514-571-7686。
不要担心,一切都回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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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2-12-6 21:01 | 只看该作者
很无奈成了被告:
我觉得你说的太笼统了,事件的起因是关键:
第一次成被告是今年7月份,因房子的质量原因和贷款过期终止了合同,
好,那我问你:你一定是签第一个OFFER的时候就掉入了一个陷阱:你应该在OFFER的第8。条款(OTHER DECLARETIONS AND CONDITIONS)加上:
1。因房屋质量问题(以验房报告为准)需花费*千元以上维修;
2。参观后不满意房屋;
购方有权中指合同。
如果你附加条件一条都没有(或有其它可使自己跳出来的合法条款),那你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从你签了OFFER的那天起,你注定要掏钱,要么咬牙买了,要么赔偿违约金,除非原房东愿意放你一马(有时因为他卖掉了就懒得和你费话,就是卖了他也有权告你,因为你拖延了他)。
从你前面说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有报告吗?小的质量问题你还是跑不掉,大的涉及到房屋结构问题(好象5000元以上),你可以终止合同。贷款合同过期是你不想买了拖过期的还是其它原因,据我所知,你还可以再申请的,这不是理由。
你的事情不知能不能赢,钱不是风刮来的,你说的对,不能乱签字呀,慎重。
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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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2-12-6 17:18 | 只看该作者
准确的说应是输个认头,因我不知道法院会如何裁定,任何行为应该都有原因,而且自己都会认为自己有理,所以才会有由法院做裁定这么一说,是吧?
我不清楚如果这房子已卖出,对方经纪是否还可以再要我赔偿经纪费?有朋友清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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