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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老莫: 摊上个这样的老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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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0 1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移民老莫: 摊上个这样的老婆我该怎么办
来源:《五一周报》


移民加拿大的朋友都知道在加拿大家庭暴力是不得了的事,敢动手打人那就是纯粹找抽,警察上门铐你就跟玩儿一样。来自福建的新移民莫先生说,他知道跟老婆动手的后果,面对老婆的挑衅只有一忍再忍,可结果还是一个样,老婆一个报警电话警察就把他铐走了。莫先生说,如果真动手了被抓也就不委屈了,可是他真的没动手,警察连问都不问就抓人。更可恨的是,警察把他关进去,脱光衣服搜身,而且24小时不给吃的,莫先生忍不住要问:这加拿大还是法制国家吗?

移民纯粹是为了两个孩子

据莫先生介绍,他今年54岁,2012年8月带着两个孩子移民加拿大,是妻子申请的家庭团聚移民。移民前莫先生是福建一公务员,工作稳定。

2007年莫太太持保姆工作签证来到加拿大,按规定,做满两年后申请移民,同时递交了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差不多3年时间批了下来。

法庭判莫先生有罪

按说一家人分离了5年多的时间,相聚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可是莫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在要动身去加拿大的前两周,莫太太通过莫先生的妹妹转告莫先生:加拿大你们不要来了,儿子我也不要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莫先生与莫太太是二婚,结婚前莫先生与前妻生有一个女儿,当时8岁,女儿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婚后莫先生与莫太太又生了一个儿子,在儿子不满1岁时莫太太就独自来加拿大工作。儿子几乎全是莫先生一手带大的,父子感情很深。如果说莫太太嫌弃莫先生和他的女儿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连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要放弃就不太好理解了。

莫先生说,虽然自己在中国工作生活稳定,但考虑到两个孩子的教育问题,他最终还是坚持移民加拿大,并拒绝朋友的劝说,毅然辞去公务员工作,不给自己留后路了。

太太移情别恋:莫先生假装看不见

莫太太为什么会如此绝情,连亲生儿子都要放弃呢?莫先生说,他知道太太心里已经有别人了。

据莫先生介绍,莫太太比他小8岁,来加拿大时正是一个女人的黄金年龄,可能有些耐不住寂寞,大约半年后莫太太在国内一家征婚交友网站注册登记了,不巧的是这家征婚交友网站一定要用手机号注册,于是莫太太便填写了莫先生在国内的手机号,结果注册成功,征婚交友网马上往莫先生的手机上发了一条信息,内有登陆密码。莫太太可能也发现自己犯了错误,于是马上电话打给莫先生要了这个密码,并解释说没什么事。

然而莫太太不知道的是,以后她每次通过网络和别人联系,征婚交友网都有一条信息自动发到莫先生的手机上。时间久了莫先生就开始怀疑,于是他也注册该网站,登陆后赫然发现太太的照片,莫先生非常受伤。

莫先生说,他太太是那种很有主见的人,他知道这种事自己说也白说。于是在莫太太回国探亲频繁与人约会时,他把此事告诉了莫太太最好的朋友,当朋友劝说时,莫太太只回了一句「这有什么,大惊小怪」。

求太太好好过日子:她说考虑考虑

2012年8月18号莫先生如期登上飞往多伦多的飞机。莫太太把丈夫和两个孩子接到自己租的一室一厅的公寓里。从这一天起夫妻二人就没有同床,莫先生陪着小儿子睡在房间里,莫太太睡客厅沙发,女儿则在客厅一角搭个铺。

莫先生说,接下来的日子,莫太太就想尽一切办法找茬,先是告诉他没有钱,今后生活两个人要AA制,莫先生答应了。随后莫太太总是莫名其妙的朝两个孩子发脾气,总之是故意找吵架,莫先生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高度克制,有时候莫太太还故意挑拨莫先生「有本事你碰我呀。」莫先生说,来加拿大就是想一家人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他求太太好好过日子,莫太太没直接答应,只说她说考虑考虑。

莫太太报警:莫先生被抓

登陆1个月后,为了生活,莫先生到一家中餐馆去打工。中餐馆离家很远,每天要莫太太开车把他从北约克带到万锦,然后再自己换公交车去上班。

2012年10月4号早晨,莫先生像往常一样准备搭太太的车去上班,结果太太告诉他,今天有事,不能让他搭车,并告诉他也不要去上班了。莫先生说不行,因为当天与他搭档的师傅休息,如果两个人都不去,餐馆的生意就没法做了,他必须得去,莫太太说那我不管,结果二人因此在厨房内发生争吵。争吵中莫太太说你碰到我了,我要报警。莫太太走出厨房要去拿放在客厅里的手机,莫先生马上一个箭步先冲出厨房把手机拿在自己手里,莫太太过来抢,莫先生不给,于是莫太太便大叫,莫先生担心邻居听到,就放手了。随后莫先生就赶去搭公交车上班。

折腾了1个半小时,刚到餐馆门口,莫先生就发现一辆警车停在那里,他估计是与自己有关,就主动走过去,警察看莫先生听不懂英语,就用手指自己胸前的徽章,莫先生明白这是要查身份,就把随身携带的临时驾照给警察看,证实莫先生的身份后警察当即就把莫先生铐起来逮捕了。莫先生刚到加拿大一个多月,一句英文也听不懂,也不会说。

被警察脱光衣服搜身:还不给吃的

进了警察局,莫先生先在一个小房子里被关了几个小时,之后,警察把一个接通的电话递给他,电话里一个人用普通话告诉莫先生,你被捕了,可以请律师。莫先生人生地不熟,只有一个朋友的电话还没打通。

被告知被捕后,莫先生被带到警察局办案大厅里,被四五个警察脱光衣服搜身。随后关进临时拘押室,莫先生当时只穿了衬衫,又冷又饿,于是他隔着铁门的小窗给警察比划自己肚子饿,要吃的东西,警察每次都说OK,OK,然后就没下文了。拘押室里的气温非常低,莫先生冷得发抖,里面只有铁床,没有任何可以避寒的东西,根本无法睡觉。

第二天被送到法庭时,莫先生已经30几个小时没有吃任何东西了,开庭前法庭给了两个小面包,吃了下去,莫先生才觉得自己有说话的力气了。法庭指定的律师帮他办理了保释手续,家是回不去了,保释条例规定不能与莫太太有任何接触。就这样莫先生住进了庇护所。

莫先生不明白,警察什么也不问他,就凭莫太太的一个报警电话就抓人?大庭广众就可以脱光衣服搜身?犯罪嫌疑人连东西都不给吃?明知道自己不能说英语,为什么不找一个讲中文的警察?莫先生准备就此投诉警察.

被判有罪:莫先生要上诉到底

莫太太报警时告诉警察,莫先生用手刺她的眼睛、打她的喉咙、勒她的脖子,这就是检控官要起诉莫先生骚扰的根据。

莫先生说,因为没有钱,他请不起律师,最后在社工的帮助下申请到了多伦多大学学生组织的法律援助。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在2013年6月25日第一次开庭,11月再次开庭,尽管莫先生觉得自己很有理,但法官最后还是判他骚扰罪成立。庭审结束法官给莫先生两个选择,一个是有条件释放,一个是无条件释放,前提是莫先生必须先认罪。莫先生觉得委屈,只说了一句「我没有用手刺她的眼睛,也没有打她的喉咙、勒她的脖子……」,法官立即判莫先生有条件释放,条件就是要参加学习班1年,每周一次。莫先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莫先生说,他相信法律能还他一个公道。

目前莫先生在社工的帮助下申请到了政府资助,在市区租了一间小屋子暂时住下来,一边准备自己的上诉,一边在社区里做义工。一年来他已经做义工超过400个小时,为此还得到社区嘉奖。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女儿哭着打电话给他,说继母把她给撵出来了,她要到同学家里先住几天。莫先生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接下来他担心的是年幼的儿子,他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找一个住处,把女儿接回自己身边,同时他还要争取儿子的抚养权。
Copy & Paste 这活儿没技术含量,I love it !
2#
发表于 2014-12-3 16:1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巴掌拍不响,怎么男方也是多点担当才对,但现在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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