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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humphrey;3367863 我女儿在麦吉尔大学上学,现在住在学校宿舍。这个月和她的室友找下学期的房子。大概3周前她们看到一个比较满意的房子,是一个2室一厅的公寓房,就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且交了2个月的租金(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还有35块钱的钥匙押金。 这里,我女儿犯了一个考虑不周到的错误。合同签的是从5月1号开始,但是我女儿从5月到8月是回家的(ALBERTA),她的室友不回家,会一直住在那里。当时签合同从5月开始是为了照顾她的室友。 为了不白交4个月的房租,我女儿开始在网上短期转租她的房间(从5月到8月)。但是想不到的是,她的室友以各种理由不同意。 我们想退出,当然要承担一定的毁约损失,这个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公寓方面不仅要扣掉那2个月的租金,还要罚款2个月的租金。感觉他们这样做很没有道理,所以我们想根据合同交涉。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我女儿只拿到了租金的收据,而没有拿到合同。让我女儿去要合同,没有想到公寓方面不给,说5月1日入住以后才能给。 我们想知道:第一,出租方除了扣掉预交的租金,还要收罚款1300元,这是合法的么?第二,我女儿如何才能终止这个合同?如果她的室友继续这个合同,我女儿如何单独终止这个合同,第三,签了租房合同并且交了租金,为什么租房公司坚决不给我女儿一份合同?第四,如果终止了这个合同并且交回了钥匙,钥匙押金应该给我女儿退回来吧?第五,MONTREAL是否有专门机构处理这样的纠纷,请大家给个连接。 我们父母在外地,我女儿在MONTREAL 能够找什么机构帮助她和公寓方面交涉吗?如果有华人社区等讲国语的机构也能帮我们,麻烦大家给个电话 谢谢热心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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