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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共人大定的香港普选规则是假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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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选择自网络, 大家可以多方面了解香港的事情。
本人个人立场, 爱中国,爱香港!  香港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有事情好商量, 不是什么颜色革命。

为什么中共人大定的香港普选规则是假普选?

发表于 2014 年 10 月 12 日 由 guzheng


三妹(刘晓东)

顾名思义,直选(直接选举Direct Election)是指人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政府首脑和官员,间选(间接选举Indirect Election)是由选民先选出代表(第二选举人),再由代表选出当选人。

美国先贤最初就想到,美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拥有这么多州,如果只使用一人一票的直选制度,会出现效率和大小州间的公正问题。所以,为了确保大选的效率和公正性,照顾到并保障各州的权益,特别是小州的权益,他们设计出了选举人团制度,使美国总统的选举在名义上是间接选举,但其方式是一人一票的全民普选方式,只不过当选人的产生方式是由选举人票所决定(选举人由一人一票选举产生)。南美洲的阿根廷、智利等国也实行间接选举。日本、印度、以色列、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均实行内阁议会制,首相也是间接选举产生。总的来说,地广人多的国家,不便实行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的不利之处是,选民选出的代表(第二选举人)因为数量少而易于发生某种势力收买威逼利诱的情况,因而不能反映真正民意,此等情况在民主制度下也不能绝对避免。间接选举的有力之处是,初选出的当选人较高的知识和品德可以弥补广大底层选民的知识不足和判断力不够的问题,因此可选出适当的政府首脑,同时可以减少在短时间内选民人数过多而引发的操作困难,也可以减轻选举费用。如果民主制度健全,以及政党政治运作良好,代表(第二选举人)受到监督和制约而不能随心所欲地做出选举决定,在这些条件下,间接选举也能起到直接选举所起到的反映真正民意的作用。

直选的有利之处则是,权势很难收买威逼利诱众多选民的大多数,但是如果选民素质不高,也会发生其它诸多问题,如选民知识不足判断力不够而被误导等问题。

言归正传,香港是直选好呢还是间选好?

如果不是在中共极权统治这种特殊环境下,人民素质这么高的香港,直选间选都无所谓,都会达到良好效果。但是她处在这种中共无孔不入地对政界收买威逼利诱的特殊状况下,选举方式就非常有所谓了。连民主国家都担忧由于选举人过少会发生收买利诱的情况,而这个情况一直在香港发生着。这就是为什么在自由度如此之高,法制如此健全的香港,政界里反共的民主派却是极少数。这也就是为什么香港老百姓要一人一票直选的原因。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人口只有713万,选民只有350万,人民素质如此之高的弹丸之地香港,直选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下面让我们看看为什么中共人大规定的普选规则激起香港人的愤怒?为什么直选对香港至关重要?

首先要说明的是,香港特首(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特区首长)是由一个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简称选委会)选出来的。

这里需要先说说这个选委会是怎么产生的。选举这1200名委员的方式被称为“界别功能选举”。我去网上查了,搞清了“界别”是以行业来划分,也看懂了复杂的界别明细表和更细的代表分配名额。

香港社会的所有行业分为38个“界别功能组”,选委会的1200个代表粗略的界别分配名额是,300人来自工商、金融界,300人来自专业界,300人来自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其余300人为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香港朋友告诉我说,“界别选举”从一起根儿就不公平,就很混乱。其实,明眼人一看这四个300的分配,就能看出其倾斜性,首先是向商业界倾斜,由此可以推想,参选特首人士先要讨好香港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其次是向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倾斜,明显给人感觉选委代表中亲共分子居多。根本问题还不在这里,而在于选举方式本身的不公平,即,直选这1200名代表的都是各行业老板,这类的直选选民大概是24万,香港有选民350万,也就是说,有326万选民连直选那1200名代表的权利都被剥夺。所以,香港人说这1200名代表是由小圈子选出。

我仅举一个小小例子来说明“界别选举”混乱的一面。我去界别明细表里查看了更细的分配名额,这1200个代表中有60人是渔农界代表。香港早就不是渔村,而是现代化城市,而现在与渔农有关的工作人员只有4000人,可选委会代表中却有60名渔农代表,相比之下,香港发达的教育界的代表却只有30名。而且这60名渔农代表也根本不是那4000个渔农界工作者选出来的,基本都是上届政府指定的。最不公平的事还不在这里,而在下一步。

虽然“界别功能选举”这么不公平,但这1200名代表里面仍然选入了17%的民主派。上几届特首选举的规则是,只要得到八分之一,即12.5%的选委提名就能入闸竞选特首,这个百分比给了极少数的民主派代表和拥护民主的香港人民一丝希望。但是,二0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把这个百分比提高到了50%,这使得香港人民忍无可忍地走上街头。《前哨》杂志的刊评说到:“玩政治也要讲究风度。众所周知,选委会本来就由小圈子选出,绝大部分成员是媚共人士,他们在经济上、政治上依赖中共,不可能叛共。中共只要把12.5%提高到15%,民主派就无缘特首选举。如果15%还不能令中共放心,那就提高到20%吧,20%是绝对可以封杀民主派的。20%听起来好听,还有利于团结中间派。对搞50%的解释只能是:中共对那些媚共选委也不信任,担心选委会中的亲共分子大规模地而不是一两个地叛共。”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香港人民争取普选的历史。香港在英国统治时代发生大量民间争取直选的诉求和抗议活动,根据彭定康的自传,港英政府为顺应民意做了一次对八八年直选的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是同意八八年直选的港人占绝大多数,但是由于受到中国方面的压力,港英政府只好说谎,说调查结果是不同意八八年直选的港人占绝大多数人。

1992年时,港督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其中一个方案是大幅增加立法局的直选议席。1995年香港的最后一届立法局选举结果是:60名议席中有20名是地区直选议席,这是直选议席最多的一届选举;另有功能组别30席,由选举委员会选出10席;官守和委任议席全部取消。中国方面对此非常不满,批评彭定康钻《基本法》漏洞,时任国务院港澳务办主任鲁平公开骂彭定康是“千古罪人”。

在中共97年接管了香港主权后,就巧妙地取消了“直通车”( 居直选议席的民选议员)。中共规定,最后一届所有民选议员任期跨越1997年6月30日至任期完毕。中共还刻意使得行政部门的权力大于立法部门(所谓行政主导)。例如,根据基本法第七十四条,立法会议员在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议案时,须先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这些限制在主权移交之前是没有的,这种 “立法会有票无权、政府有权无票”的政府权力集中状态使立法会丧失独立性,这也是香港人民不能接受的。倒底谁是千古罪人,香港人民心里清清楚楚。

最后,我想把我的文章归结为一个最简单的提问作为文章的结尾:香港这样一个弹丸之地,只有350万选民,搞一人一票的直选是最简单不过最体现民意的方式,中共为什么不走这个正道却要走异常复杂的假普选的邪门歪道?!

三妹于芝加哥家中
二0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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