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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房访客和房东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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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7 2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和房客说好今年会把房子收回用来自己住。魁北克规定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访客。也就是2015-12-31前。但是头一次当房东。不太了解。通知信寄晚了。房客一月6号才收到的。现在房客提出四千多的赔偿、包括搬家费、后三个月的房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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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 e, ^4 ^  D# X6 D从房屋民管局了解到、如果在2015-12-31后寄出的通知信不算。房客可以有权继续住下去。1 r0 s. s( c% {+ D* E%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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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和房客交谈。他不愿意继续住下去。定义要搬走。而且必须给他赔偿。. n3 C6 m3 i: h&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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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赔偿条例是按魁北克省法 : 如果给房客受到个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房东需要给搬家费予赔偿和后三个月的房租的赔偿。1 q8 c4 ^' c3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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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知道房客受到了什么样的经济损失。
  q" t, T+ ~" g) P( A" N9 g
) a/ o/ W* R. ?& v这种情况下如果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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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8 11:09 | 只看该作者
你的通知信寄晚了,房客可以继续以现在的租金住下去,但绝不是房客耍赖的理由。你到房管局开个号仲裁去,要么他以现价继续住,要么他到期搬家滚蛋。4000元的赔偿,一分钱都不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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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6-2-8 14:13 | 只看该作者
time4dinner 发表于 2016-2-8 11:09
( N& l% \. S+ {& w+ ?; @0 R你的通知信寄晚了,房客可以继续以现在的租金住下去,但绝不是房客耍赖的理由。你到房管局开个号仲裁去,要 ...
* c6 T8 }3 \* W' u, |
从房管局了解,信是寄晚了。不过你说的对。他只有继续住或者自己搬走。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房东。就算他已经找到了房子。和房东没关系。住就签房约,不住就通知走人。( R1 v: ^3 B% S3 X, {
他开出的条件是在房东强迫下,而且信寄晚,所需要的赔偿。如果房东不强迫,而且也意识到信寄晚的问题,那么只需要拒绝所提出的要求,遵守房约和住户的权利 (住或者自己想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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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2-8 15:36 | 只看该作者
是有工作的本地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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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6-2-8 20:25 | 只看该作者
time4dinner 发表于 2016-2-8 15:36
- s5 ~3 D8 ]  \是有工作的本地瓜吗?

6 ?' u, X1 Z8 `对,上了年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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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2-8 21:14 | 只看该作者
caesar33 发表于 2016-2-8 20:25
* H1 i: C7 C) e% R: x  U对,上了年纪的

2 B# s3 b: `9 w$ S0 ]他有没有书面提出索赔其他理由?比如暖气不够,维修不到位之类。如果没有提出其他理由,而且即使有也不成立,你就不怕他。如果他拖家带口,更是不愿意搬家的,但如果你等一年以后终究是要收回房子,他也许想不如现在就搬家,顺便黑点搬家费啥的。好好和他商量,让他知道你是不讲道理,但也不好随便被人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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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2-13 13:14 | 只看该作者
当房东也有7-8年啦,像这种烂人没少遇到。给你一个忠告:对房客---尤其是魁瓜,他们都是狼。你要让他们服服帖帖,你就得是老虎狮子,最起码也得是豹子。  [6 f+ ^8 X: b6 V!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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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看你好欺负,所以。。。' @$ h9 F% J0 I3 G
) M; u  R& B% X  I6 Z1 w6 v0 `
甭理他。今年11份再给他寄一份。保留好证据。搞掂他。让他也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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