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522|回复: 1

太搞笑了!吃旺旺运气没变好, 男子怒写信举报!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发表于 2016-9-2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这是伴随我们成长的旺旺产品广告词你是不是很熟悉?
   

    最近,一位男子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一怒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信中说,9月11日,谢先生到华联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期间购得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84g”一袋,单价5.00元。其产品正面显著位置较大字体标示: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因受其诱导,所以购买了一袋,买回家后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

  

         据此,谢先生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时超市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法规,投诉人要求赔偿500元。”

         在举报信中,谢先生还列出了4项举报请求: 包括依法书面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后书面告知处理结果;依法责令被投诉举报人退还货款并赔偿;依法对被投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奖励投诉举报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该举报信在网上传出后,引起网友强烈围观,并议论纷纷。9月23日通过举报信上的电话联系谢先生确认,举报信确实是他在9月19日通过邮寄发出的。他说,除了寄送给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他还同时给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寄了一封陈述内容、诉求一致的投诉举报信。



       “我查阅了旺旺雪饼的包装,包装显示这袋雪饼的生产厂家在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他说,他因此给玉林市的执法部门也寄了投诉举报信,被举报人是广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9月21日,他接到一条来自工商部门的短信,随后,他接到了该分局来电,让他补充递交投诉举报所需要的材料。截至9月24日中午,谢先生尚未接到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反馈。

        在执法部门还没做出实质反应时,谢先生的举报投诉信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谢先生很是郁闷,网上流传的举报信图片不是他拍的,也不是他上传的,当时给江南区食药监部门只寄送了一份,且流程显示已在9月20日上午11时由寄送目的地收发室签收,不知为何流传到了网上。

  

     谢先生对自己的举报信被公开很是生气,认为这对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面对网友的反应,他坚信自己投诉举报是对的。

        谢先生寄出举报信,最主要是想达到两个诉求,他希望有关方面能认真对待他的诉求。对于这件事,许多人认为谢先生太过较真,这只是个广告;也有人支持他的做法,觉得现在很多商品广告不靠谱。

        那么你怎么看呢?感觉老婆饼、夫妻肺片、老干妈们也很危险呢!   


发表于 2016-9-27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谢先生. 吃了汪汪饼,怎么没学会 狗狗叫呢? 应该告老天! 互联网 让这些人糟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3-29 09:57 , Processed in 0.040330 second(s), 3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