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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浅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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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蒙特利尔中文报纸揭露某报老板商业欺诈读者来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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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2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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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20: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因行远顾 于 2017-3-19 14:19 编辑   敬告蒙城同胞书  尊敬的蒙城同胞,  继我方于2017年3月10日在《华侨新报》"读者来信”栏目刊登《蒙特利尔七天报社社长尹灵涉嫌10.28十周年大庆商务欺诈》以来,短短几日,引来逾3000网友围观并转载,有热心网友私下微信我们,以示同情。对网友们的热情,我们表示感谢,但同时希望各位回帖有所克制,不要在网络间发表过激言论,引来诽谤之嫌。  2017年3月16日晚,《七天》编辑部在报纸发文《尊重事实,理性竞争》,以“本地某中文报纸”等字样隐晦地描述了我们的报道。凭心而论,《七天》编辑部这篇文章说出了我们和《新报》的共同心声,比如华媒之间相互监督,为弱者发声,团结华社,关注华社的生存与发展,共促繁荣等等,相信这也是所有蒙城同胞的心声。不过,“知易行难”,通篇读完,我们发现《七天》对本周占据几大华媒和外媒热搜榜首的焦点问题,诸如《水天一色餐馆的不卫生与七天报纸虚假报道》以及两华裔房地产经纪被《七天》媒体索要移民人物报道费等问题,不做任何回应。简言之,七天此篇回应的,都是过去办报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也即大家早已熟知的旧闻,而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出现,只字不提。  这不是一个敏感的新闻人应有的态度,如果没有人站出来为公众事件负责,新闻事件只会持续发酵,耗费光大量的的人力与公共资源。果不其然,此后数日,我们在各大微信圈中以及回帖中也看到群友不停转发信息,质疑《七天》人物报道失真以及使馆过度支持。为什么大家要质疑?因为假新闻、假商业广告之公害,众所周知。以”水天餐馆“为例,一次团餐消费约400-600人,一年下来,将是逾万人次的消费量,而其中的受害人,很有可能包括勤勤恳恳支持七天的读者、合作伙伴、赞助商和广告商,这些把信任交给媒体却受虚假报道误导的受害消费者,谁来替他们买单? 丢钱是小事,丢健康,丢命是大事!  10.28周年大庆之前,尹灵对我方思彤放言,每周报社派送1万份报纸(尚未核实真伪)。按其所言,试想,一年下来,消费《七天》新闻的群体有多大?一旦有假新闻或不实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多大?由谁买单这些假新闻?拿着不菲广告收入或赞助费的《七天》是否有替读者群和消费者真正考虑过?这些,才是大家迫切想要知道的答案,而不是所谓的报业“竞争”问题。对目前网络及坊间盛传《七天》虚假报道的做法,很多华裔心下不满,却又无法开口问,为什么开不了口?  因为在大家眼中,七天还有另外一重身份——红色势力的代言人,不幸的是,这重身份被网友在Sinoquebec等论坛中被扒得十分难看,与其文中所提的“理性竞争”完全是两码事。归根结底,大家其实根本不关心所谓的华媒之间竞争问题,目前最关心的是--作为一家加拿大注册的传媒企业,为什么《七天》几乎所有的活动都要邀请驻华使馆人员参与?反之亦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加拿大注册的主流媒体会如此行事。同样令我方无法理解的是,使馆人员在接到我们对七天的投诉之后,仍然马不停蹄出席七天各类商业活动,毫不避讳该企业的商誉问题,显得十分不正常。大量《七天》工作人员与使馆人员合照流出后,盛传于坊间,似乎在传递一种特殊的信号:《七天》与中国政府关系十分特殊。绝大部分看到照片的华裔都会如此猜测。而我们的书签事件,恰恰证实了这种猜测绝不是空穴来风。  韩寒说,文字是软弱无力的。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但我们不得不发此文,是应《七天》此文中隐晦的要求(不敢公开机构名称及当事人的藏掖)。与《七天》不同,我们选择与蒙城同胞坦诚相待,愿意回答任何人提出的任何疑问。发此文前, 思彤彻夜未眠,对她而言,当众揭露别人的疮疤,包括自己的伤疤,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过一整夜的思考,我们决定把CBC、《蒙城中文报》等媒体披露的担忧交与大家讨论,因我们和《华侨新报》的张健社长一样,非常担心这些媒体中披露的问题会给整个华界乃至白裔消费群体带来长期和持续性的危害。  再者,法理从来没有这样的条文,因为一个人帮助过一些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去残害另一些人甚至免除其犯下的罪行。至于如何规避这个道德陷阱,大家可以参考国产剧《烈日灼心》的剧情,做一辈子好事,也赎不了杀一个人的罪。所以,从道义上和法理上讲,我们必须恳请作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七天》传媒及尹灵积极应对公众的非难,对不符合商业规范的行为,公开登报致歉并赔偿。谢谢各位支持,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Art For Virtue 2017年3月17日 issuu.com/gnotis  (Art For Virtue 提供的所有图片文本资料均设有版权保护,未经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盗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载于其他纸媒、网络、微信等媒体新闻报道中,否则,违反者,一律以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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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20: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思彤回复中没有说尹玲文章是否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估计就是尹玲所说,思彤想靠七天出名,推广其公司,七天尹玲拿了思彤书签,没有当回事,思彤失望之后,怒斥尹玲。相互利用不成,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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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21: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七天今天发表了其编辑部的文章《坚持事实,理性竞争》,其中批评《华侨新报》没有采访尹玲“偏听偏信”就发表思彤攻击尹玲“商业欺骗”的文章,文章纯粹是思彤的一面之辞。  其实,“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式报道也是七天过去一直在犯的错误,她们的人物采访,从来就是被采访人的“一面之辞”,例如对水天一色餐馆老板张茂新的采访报道,为什么不去卫生部门核实一下,把一个全市不卫生第一的中餐馆吹成一流中餐馆,张老板也变成弘扬中华文化的伟大使者。只要有人出钱,报社记者就胡吹胡写,实在不负责任。  再例如,几年前蒙大医学院血液医院开除一个多篇论文作假的华人王志国教授,《七天》胡宪偏听偏信把他写成被人栽赃嫁祸与种族歧视的受害者,却始终没有采访蒙大医学院与血液医院相关部门,了解官方正式调查的真相,胡宪胡写的文章造成很坏的影响。七天这样的报纸早该关门。华人应该一起抵制《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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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21:48 | 只看该作者
Pi314 发表于 2017-3-19 21:27
我们期待思彤女士对尹玲本文的回复。

两个女人一场戏。

真诚感谢网友提供七天《所谓300枚书签的真相》一文的报道,抱歉,我今天才看到。以下是我与尹灵、工作人员小邓微信的部分对话内容,请大家辨别一下是否有谩骂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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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02:06 | 只看该作者
Pi314 发表于 2017-3-19 21:46
思彤回复中没有说尹玲文章是否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估计就是尹玲所说,思彤想靠七天出名,推广其公司,七天 ...

尊敬的P1314,

你和Larousse 2005 被举报在楼内:“重复发帖”、“没有事实依据的恶意灌水思彤” 以及“公开转载未经Art For Virtue 授权文稿资料《 敬告蒙城同胞书》一文。我们真诚地建议你们发帖前,先学学如何尊敬受害人及当事人。

对七天问题感兴趣的网友,思彤楼主和 “因行远顾” 将在蒙城中文网“网际说法” 发良心帖,举证回应大家的打假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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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7-3-21 07:26 | 只看该作者
一场骂战,三方出名,蒙城华人网坐收渔人之利。看来好好说话是难以引起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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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7-3-21 23: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思彤,应该是个特别能战斗的战斗机,大家还是躲着点吧。七天说她到处碰壁,这应该与其性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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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23: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住房交房租,天经地义。不交房租,被撵,也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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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09:11 | 只看该作者
Pi314 发表于 2017-3-22 00:09
这个思彤,应该是个特别能战斗的战斗机,大家还是躲着点吧。七天说她到处碰壁,这应该与其性格有关。 ...



点评Pi314,“无知者无畏。”关于租客是否该付房租,在哪些情况下租客不需要付房租,建议你们读读安省"Tenant Rights"  和   "OHRC( 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对房东的违权侵权行为有减免房租、承担刑事责任等不同形式的惩罚。如果房东llegal Lookout, 上门骚扰房客, 不按租约给房客门钥匙,房客不仅不用付房租,房东还有可能被警察逮捕,涉刑事罪。可惜,很多低收入(华裔)房客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任由违法的房东摆布。像你们这种尽说风凉活的,也给弱势民众维权带来很大难度。建议你们找律师咨询清楚,不要在坛内胡乱灌水,误导大众。

Housing is a human right
International law says that people in Canada should be able to get good housing that they can afford. To help achieve this in Ontario, tenants and landlords (or housing providers) hav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Human Rights Code.
As a tenant, you have the right to equal treatment in housing without discrimination and harassment.
You cannot be refused an apartment, harassed by a housing provider or other tenants, or otherwise treated unfairly because of your:
  • race, colour or ethnic background
  • religious beliefs or practices
  • ancestry, including people of Aboriginal descent
  • place of origin
  • citizenship, including refugee status
  • sex (including pregnancy and gender identity)
  • family status
  • marital status, including people with a same-sex partner
  • disability
  • sexual orientation
  • age, including people who are 16 or 17 years old and no longer living with their parents
  • receipt of public assistance.
You are also protected if you face discrimination because you are a friend or relative of someone identified above.


加拿大的法制精神看似无情,其实在约束每一个人,包括违权滥权的警察、官员和媒体人。如果人人都信口开河,置法律精神不顾,最终受害的其实是每一个加拿大人。无论是房东抢夺房客行李,害人无家可归,还是像《七天》这样阻挠新移民创业,令其生计维艰,最后的负担都落在政府头上。而政府的福利政策是靠每一位纳税人的税钱来支撑,所以,支持房东和媒体人的违法违权行为,等于由你们自己来承担这些高额的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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