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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涨了100多,怎么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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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8-25 22:38 | 只看该作者
1,保留好房租收据以及前任房客留下的LEASE和房东同意你入住的文字依据.

2,如果房东有挂号信通知你涨1百多元房租,你要马上回不同意涨房租的挂号信.

3,万万不可按楼上说的"先按房主要价签下lease".前任房客留下的LEASE和房东同意你入住的文字依据是和正式的租约一样有法律效力的,房租收据就是最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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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秋风塞北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8-25 22: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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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6-8-25 22:50 | 只看该作者
我再说一遍,你和房东已经有LEASE的!不用再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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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6-8-25 22:54 | 只看该作者
我说的方法已被许多人试过,证明好用.你如担心,也可先去Regie de logement咨询一下.



'能不能坚持下来不签LEASE,就这么住下去'
不好说,如你有充足的理由认为你已是合法的租客,可以.如果房主通知你涨价是用正规的信,则已证明此点.如此,你可挂号回复:要求继续租住此房但不同意涨这么多价.而后你们就进入讨价还价阶段. 此法唯一问题在于,如果根据法律,你目前还不是合法的租客,房主可将房子租给他人而不通知你.(虽然我也认为你是合法的租客).对次点你也可去Regie de logement咨询.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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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6-8-26 01:04 | 只看该作者
最好的办法是跟房租委员会咨询!!而且要快!


楼上几位说的都有道理. 不过我觉得有几点误区.

1. JHJY朋友说的SUBLET 和TRANSFER问题. 转租房子的确分为两种,一种是JHJY说的SUBLET,就是短期转租,可以不必要跟房主签订LEASE,你跟房主也没有任何关系,所有责权都是前任房客的。
另外一种就是永久性转租,即为JHJY说的TRANSFER,在房主的同意下,双方签订合同。这时,你与房主之间就有法律上的责权关系了。不过,有一点,就是在租房委员会的一些文件及可下载协议上,这种情况也叫做SUBLET。我读你的情况,觉得你应该是永久性转租的SUBLET。因为你已经与房主签下SUBLET协议,并交纳了125元的SUBLET费。

2。在第二种SUBLET情况下,你只要把签下的SUBLET协议及前房客的LEASE放在一起,就具有新LEASE的法律效果,只要前LEASE一天合法,你就具有合法的LEASE。所以不必担心他赶你走。也不必担心房主要漫天要价。他说要涨房租,你只要从房租委员的网上DOWN下来相应的表格,填好,表示不同意涨房租就OK了。
3。如果是以后,你想跟房主重新签LEASE,也不要害怕他涨100元的房租。因为这是不合理的。只要写挂号信,通知他不同意涨就可以了。涨房租是有一定百分比的。具体我记不清,但我觉得你的情况差不多会涨10左右。这时候房主如果一定要涨,是会告上租房委员会的,你只能拿好你的SUBLET及前任LEASE出庭就OK。租房委员会会合理判决的。
4。yourhelper说的办法,也是有道理的。有人也这样做过。有些房主觉得不会有人知道之前他把房子租多少钱,所以在再给下一任房客的时候,在以前的基础上涨了很多钱。如果下一任房客此时可以拿到上一任的LEASE,就可以把房主告上租房委员会的法庭,法庭就裁决给他减房租。
不过你的情况不同。因为你已经同房主签下SUBLE合同。你的身份已经是合法的房客,所以不用怕他。


有几点一定注意:
1、千万保留好前任LEASE及SUBLET合同,有可能的话,保持与前任房客的联系。
2、给房主写信,一定要用挂号信,并留好收据,如同是面谈,最好找一个第三者在场,以便以后做证用。
3、不论发生什么事,千万要按时交房租(按以前的金额交),并且一定要留收据,可能的话,最好交CHECK,不要交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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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8-26 01:13 | 只看该作者
房租委员会的电话,会等很久,耐心点:1-514-873-2245

http://www.rdl.gouv.qc.ca/en/3_0/3_5.asp?path=2
从这里你可以下载不同意涨房租的表格。应该是第9个。要在收到房主通知后,1个月内用挂号信发,并留好收据,否则的话就默认为你同意涨房租了。跟房主打交到,千万别用口头通知,也千万别发平信,他们会不承认收到的。
还有一点我觉得JHJY朋友说的对,你现在已经有合法的LEASE,如不是一定需要,你都没有必要重新签LEAS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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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秋风塞北 该用户已被删除
17#
 楼主| 发表于 2006-8-26 08: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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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6-8-26 09:53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怕,有理有节的和房东做斗争.

上面说得有道理.

一句话.
不要怕,有理有节的和房东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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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6-8-26 13:47 | 只看该作者
与其在这里浪费口舌,不如去regie de logement。
亲自去也好,打电话也好,里面的人都会尽心帮助你。
我和房东也闹过矛盾,直接找到regie de logement事情很快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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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09: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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