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MR.M马上转换思路,他讲后来在做屋顶时,发现屋顶上有通风系统,就在屋顶排气管里...我一听就来气,明显在说谎.于是我在纸上记下应答之词.
接下来是MR.M的ROOFER出庭作证,他准备得很充分,有二十多张彩照,有旧屋顶样品,他滔滔不绝,系统而专业.单独听他讲这段,每个人都会认为屋顶必换无疑,屋顶里面已发霉腐烂,局部有倒塌的危险...
听完法官问,你的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2005年五月?"
"屋顶何时开始漏?"
"2004年12月4号."
这位ROOFER的照片和报告是基于2005年5月的屋顶状况写的,这显然是个大错.MR.M买完房后没照验房报告要求去请专人评估和维修,04年12月漏水后没请人专人评估和维修已是错过第二次机会.等到屋顶烂得不行时再去请人评估已是太迟,这个报告已不能反应最初的屋顶状况,反而说明房东没尽到自己的责任,及时制止屋顶状态恶化.判决书中法官认为ROOFER5月的报告并不能证明原来屋顶有隐患,一定要换.
法官又问ROOFER:你认为这个屋顶是何时做的?
"这个屋顶很旧,状态不好...不过很有可能是99年做的!"
一听他这样讲,我太开心了,他好象是在为我们做证!原房东MR.M极力证明我们申明屋顶99年做,但不能提供证明,这里面有欺诈的嫌疑.这下可好,他请的ROOFER证明我们没做假!他的报告并不能证明原来屋顶有问题.显然这位ROOFER帮了MR.M的倒忙,但他做了屋顶,赚了钱.
下面轮到我发言,我事先准备充分,我讲到":屋顶通风是屋顶重要组成部份,没有的话会导致漏水,这个MR.M事先清楚知道,有验房报告为证....."
我又讲到12月4号漏水后,MR.M自己和他一朋友有修过几次,他们没牌照,这是不当行为...这点显然让法官很不满,他问到:"冬天屋顶漏水,没ROOFER来修,你会怎么办?"
我赶紧住口,原来房东是可这样做的,有房东参予的房物维修行为都不能认为是商业行为.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华人装修朋友,没牌照.但做工程中总是要和房东扯上关系,如和房东一起做,帮朋友忙,这样就合法了,不致收到罚单.
我有讲到MR.M做新屋顶可能是为了卖房,就象MR.M说后来发现屋顶有通风装置,这些法官都不予采信,因为没证据.我想如果请一个人去做装修,他没做好.如果没合同,没收据发票,你也很难告倒他.因为你没必要的证据.
后来法官有问到买卖过程...我以前的验房报告等等.MR.M又讲到他是如何受害,可怜...这些都没对法官判决有重大影响.不知不觉已到4点.法官宣布,回去等判决.
我们走出法庭时,天色已晚.对于结果是有信心没把握.
12月20号收到结果,激动不已.
我们想MR.M一定有些失望,如果我们是他,当时应去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这样肯定可赔几千元而不是听从屋顶公司的建议,做新屋顶然后打官司赢回来.这下可好,两边都没捞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