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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美当鞋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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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0-12 1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刚来加拿大那会,身上带点钱。爱人孩子后期来蒙特利尔团聚,人家说,咱不能把国内的积蓄在这儿花,出去打工去,把每月生活费挣出来。
于是把帐面上的钱全都转到爱人帐下,于是我就开始工作了。
朋友引见的,去了家鞋厂。它的最终产品是冬天的雪地靴:橡胶注模的鞋身,缝上靴腰,挂上商标后,远销美国和俄罗斯,近销加拿大各家连锁超市。我要说,我们的靴子很漂亮。
起初的工作是装鞋。一个一米见方的纸箱,把鞋一双一双码进去,用塑料胶带封好,围几圈薄膜,然后填写工单。报酬是7.5元每小时。
这个工作,当初给我引见的小雷说,累,累腰。希望你运气好,能上工台上去做鞋。我却发现了我在干体力活方面的天赋:我在第二天就打破了厂里的装箱纪录,过了两千双,然后,我又创造了个人最好成绩,2500双,至今连我都没有打破过。这样的工作量,简单说,接近我搭档,黑人保尔的两倍。我甚至担心,我再这样干下去,人家要被解雇了。老板视我如最佳球员般不可转让,这样廉价而出色的工人,简直从加拿大经济繁荣以降,无出其右。我是厂里的红人,劳模,先进工作者。
后来我上工床做鞋去了,还有很多故事,有机会再说。
干活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脑力,我可以自由地想很多事情,形而上的。我不知疲倦,很疯狂。
我工作的形象是这样的:因为要留头发,所以绑了一个发带;开始偶尔光膀子以后一直赤裸上身;胳膊上套了一个黑色丝线编织的环。最初我告诉大家我纹身了,视力不好的都说纹的好。没人以为中国人会是这样。这付打扮,被黑孩子爱文视为典范。这个爱跳街舞和唱饶舌歌曲的家伙,有天要了一个创可贴,平白无故地贴在脸上扮酷,对所有的人一言不发。我有许多绰号:好小子、超人、布鲁斯李。我郑重其事地告诉大家,其实我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
我在宽敞的厂房里随着机器的轰鸣大声吼叫着心爱的歌曲,闪亮的日子,假行僧,一生有你,怕你为自己流泪。大家都认为我很快乐。
4月28日是我工作的第一天。我因此有了个人信贷,办理了信用卡,成为光荣的纳税人。
工作时间从下午3点到夜里11点。每周有两件事是我的精神支柱:周三收到一张支票,周五等到周末。时间过的飞快。工作所得,除了缴纳房租,剩下的钱,买了台电脑,还打算买台数码摄像机。这不是我的工作,所有的收入都象白来的一样。
这是一个纯粹“Stupid”的工作,只需动手不用动脑。来加拿大以前,一直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昼伏夜出,最大的享受是能睡个好觉,生物钟都紊乱了。来加拿大,人生重新开始,我相信。
和同事闲聊时对方问,原来在国内有个很好的职业,为什么跑加拿大来,做这份收入最低的工作?我想了想,告诉对方,我想周游世界。
读万卷书之后,再走万里路,这样的人生才算完整。这可能也是我移民加国的主要动机。东西方的价值观念的差距,在于对“商”的认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重农抑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拥有学问,比拥有财富更值得让人尊敬。而在西方,如果你能从事商业来Make money,不仅解决自己就业,还能带动别人就业,就是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你是不是博士,还是硕士。政府鼓励新移民工作,不管从事的工作和专业对口与否。
据我所知,文坛纳博科夫,在28岁移民到美国的时候,依靠卖草莓维持生活。还有许多成为大师的人物,都曾干过与其未来职业毫无关系的工作,以谋生。我尚不确定我可能成为哪方面的大师,但是无疑我在重复大师走过的路。
我丝毫没有因为我是个工人而有丝毫的自卑,相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让我在目前引以自豪。毕竟在北美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我做了几个月的鞋匠,证明了自己的生存能力。
2#
发表于 2003-10-12 18:19 | 只看该作者
Good work, well written!
Good luck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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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3-10-24 21:35 | 只看该作者
You have earned my re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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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3-10-24 22:17 | 只看该作者
只有脚踏实地干起来的人,才算是真正在北美开始生活的人。
闲着没事上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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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3-10-24 22:40 | 只看该作者
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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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3-10-24 22:48 | 只看该作者
说得真好, 希望不是转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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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3-10-25 09:47 | 只看该作者
瞎写的。
满足一下个人的倾诉欲望。
最近工作写的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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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3-10-27 19:3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是你的工作介绍人,怎么不把我好好写写,我也很伟大呀,哈哈哈。。。
发挥你的特长,一个优秀的labour工,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我们能用自己的手证明自己不是弱者就可以了。把自己的感想写出来,到了晚年,在阳光底下给孩子们讲讲,他们也会为我们骄傲的,我们不是懒人,也不是弱者,而是美好生活的缔造者,同时也让与我们一样的新移民感到振奋,让没有目标与信心的人有点想法,能踏踏实实做人,活在现实中,不要经常活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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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3-10-27 19:37 | 只看该作者
恩那(不住点头)。
谢谢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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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3-11-12 19:3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哥们,跟你有同感。我在餐馆洗碗也是思想与肉体基本分离,双手不停地舞动,自己的思想却在天马行空,并经常唱着罗大佑,齐秦的老歌,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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