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vv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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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涨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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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3-5-8 12:54 | 只看该作者
他當然有權收你錢﹐也許他想多收一點﹐那也沒什麼。要我說﹐連原來他多少錢租的也不必告訴你﹐因為這和你沒關係。告訴你240﹐你住了﹐是你決定的﹐不但如此﹐你答應他住多久﹐你就應該住多久。

成年人做了決定﹐就要守信。人家沒有和你有什麼法律文件﹐你隨時可以搬走﹐也隨時可以像現在這樣住了房子還一臉不高興﹐他一點保障也沒有﹐多收一點天經地義。都是同胞﹐為了20塊﹐居然談到法律層面了﹐羞不羞愧﹖還有人又告告告的﹐告什麼﹖多收了你20塊﹖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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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3-5-8 19:11 | 只看该作者
Wil

看了半天,只有你说的话像个男人说的。   wink   

我也是二房东,房东不要我房租,我租出去一半,还赚钱,咋了?我没求您来住,决定是你个人拿的,现在来叫屈了,开玩笑别这么开,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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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3-5-8 19:40 | 只看该作者
二房东转租/收租本是他的权利。赚个差价也无可厚非。可是他/她为什么说谎呢?无非是觉得交400收240不妥。原本为了面子,却到头来丢了面子,也坏了信用。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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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3-5-8 20:33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还是一个诚信问题。不在乎这个二房东要你多少钱,关键是他一开始应该说实话,告诉你房租是400,不是480。应为你接受240这个房租是在他说房租480的基础上的。这个二房东不太地道。要是我,就直接告诉你房租一共400,我就收你240,愿意就住,这才叫光明磊落,他现在这么做纯属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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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3-5-9 18:30 | 只看该作者
有一些老移民利用新移民初来乍到不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欺诈新移民。vvvv,我支持你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给黑心的二房东一个警告!这不是简单的愿打愿挨的问题,至少,我们不能被同胞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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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3-5-9 21:29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月电费才180?是冬季吗?那你们真是好省,或者你们的房子是包暖的吧。我们差不多大小的房子,只有两间屋子开足暖气,两个月就将近400的电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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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3-5-14 01:09 | 只看该作者
从VVVV的这事上我总结为,应在租房前对房东进行一下下调查。

如果他是业主,就应该有房产证,而且要调查一下这房是不是属于可以出租范围内的,价格就靠双方协商了。如果他也是租户,那么就要看他与业主签的合同中,业主有没有约束他进行转租的条款,以及租金是如果确定的。

作好以上调查再确定是否租,将来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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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3-5-16 11:01 | 只看该作者
想租房子还那么多的问题啊~~~我赞同wil的说法。现在找房子还挑还挑去的,难怪自己同胞都不想把房子租给自己的同胞。怎么那么喜欢窝里反啊???别忘了本是同根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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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3-5-16 12:07 | 只看该作者
很同意WIL的说法, 都是同胞, 为了20块钱告来告去算什么, 但是为什么同胞就是要赚同胞的这个20块钱呢? 也许有些人觉得做二房东是应该的,我也觉得多收一点是应该的, 但是如果黑心地赚很多, 而且隐瞒事实的真相就不好了。 确实中国人在这里应该团结, 但是就准别人在暗里赚我的钱, 就不可以出来说点话吗? 我觉得现在找房子的人,如果是租二房东的房子, 记得怎么也不能把各种开户费给交了, 因为他平时已经赚你的钱了, 你搬走以后, 他还用你开户的电, 电话去租给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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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3-5-16 12:14 | 只看该作者
我我觉得大家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在讲话, 做二房东的在为二房东讲话, 租户在为租户讲话, 为什么大家不能为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呢? 二房东签了lease, 当然是担风险的, 所以一个月多收10块钱也无可厚非, 而租户当然希望可以租到便宜的房子, 更不喜欢被自己同胞欺骗的感觉, 如果大家可以摊开了讲的话, 不是很好解决吗? 爱租不租,都已经说清楚。 这样大家在暗地里勾心斗角, 还不如不住那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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