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hadd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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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小心这一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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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3-4-17 10:49 | 只看该作者
许多中国人遇到事情不敢站出来,一味忍让,至少大家应该联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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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3-4-18 10:58 | 只看该作者
根据你的情况,打赢这场官司也不是不可能。找不到证人也没关系,关键是要收集对你有利而对房东不利的证据,比如:你说房东先收了你3各半月房租,这应该有收据吧,那收据就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如果当初你通知房东给你修理东西的时候也有挂号信等证据就好了;如果有必要还可照些照片作为证据。

作为被害人,我认为自己先不要怕打官司,怕和急都没用,楼下david_li应该是个明白人,加拿大是个法制社会,只要你做的合法,就不怕别人告你。

另外中国人一定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才不会被这些人欺负。有事可咨询“租房委员会”(对不起,具体名字记不清了),平时多注意保留证据,最好是书面的,有时E-MAIL也可以,但信必须是挂号信。

我知道的也不多,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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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3-4-18 11:05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还觉得中国人全部搬走不太现实,但如果住在那儿的中国人都不再抱着以忍让换取平安的态度,让房东觉得中国人不可欺,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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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3-4-18 11:0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老外都是欺软怕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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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3-4-19 22:43 | 只看该作者
天哪! 为什么事情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才吱声? 难道你们不知道有这个网站,有"居屋委员会", 有"华人服务中心"? 在你们都不能忍受住在那里的时候, 都没想到要揭露和投诉他! 赶紧收集各种可能的证据及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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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3-4-28 03:46 | 只看该作者
That's why we are organizing SUNDAY DISCUSSION GROUP to let every Chinese support each other. Roght now we already have 30 people join with this group. And you may bring your problems to the group, and everyone would give opions to help you. If some cases, we unable to help you out, then we will help you seeking a right place who might able to support you.

Contact me to join with our group: Peter, 514 343 9054, E-mail: peterpan1668@yahoo.ca

Good luck for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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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3-5-5 13:25 | 只看该作者
最近,这个房东在 verdun 有一三半地下要出租,房价涨了很多,且有老鼠出没,管理员特无耻。该房东只找中国房客,因为中国人语言不好,可以任其宰割。奉劝新移民不要急于找房,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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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4-6-2 21:58 | 只看该作者

look.................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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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4-6-3 21:15 | 只看该作者
h 这次说的还有点儿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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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4-6-5 01:18 | 只看该作者

以前贴子的一些精华

刚刚在Rent Board嬴了和Richard的官司。想再看看以前的贴子,却发现只剩下一页了。房客们 从惨痛教训 和成功的经历得来的经验之精华不见了,然而Richard仍然在使用同样的手段欺压新来的房客,就像二年前对待这个贴子的楼主haddock一样。因此,为使新来的人别再上当,就把以前贴子的一些精华再补上来。找不全了,只有这些贴子剩下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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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Apple
Junior Member
Member # 24825 posted 11-20-2003 00:10

我已经住这个房东的房子好几年了。也有过搬走的想法。之所以还在住,一是房子在楼里的位置好;二是租得早,房租低;三是了解房东,知道如何交涉,保护自己的权益。

前些天,又听说管理员与中国房客发生纠纷,警察介入的事情。其实这类事情很多, 像楼上漏水,维修工不管,楼下卫生间几个星期不好用;秋天大风打碎了阳台门玻璃 ,几个月后才给装上门玻璃;谈好是两个人合租,等到要写两人的名字到租约时,额 外收100元无收据;还有预收四个月房租等等,类似气人的事情太多了。大部分发生在中国人,特别是新来的人身上。以至于现在租房广告都用中文写了。

中国人,特别是新来的人,仍然习惯于一切事情靠关系。以为讨好管理员,维修工和房东,就好办事。不过,事实是"不灵"。不是黑字白纸写在租约上,不是法律规定 的事情,你求他一百遍,他也不会同情你的。你忍一口气,让一步,下次他必定得寸进尺,不信,你试试。举个例子,这个房东策略就是:赶走老房 客 ,租给中国人,特别是 新来的人。坚持不维修和尽量拖延维修的原则,降低支出。中国人及其讲信用,还特 别能忍耐,不论条件再恶虐,每月准时交房租。有坚持不住的,搬走换人,正好上他 的当,合法提高新房客的租金。尽管楼房及其设施的条件越来越差,房东照样赚钱。所以,住的中国人换的特勤,一茬又一茬的,特别是新来的人,不知底细 ,一看交通方便,房租不太高,又有很多中国人正在住。就一头扎进去。成为新的又 一茬牺牲品。其实,这房子名声不好也不是一天二天了,为什么仍然有人前赴后继,生怕住不进来?吃亏上当的事不断发生,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 太过节俭,息事宁人。

也不是说,这房子绝对不能住。否则,为何还有不走的洋人和少数中国人老住户?我猜它适合两类人:特别能忍耐的和特别能战斗的。愿意每月付几百块买罪受,体验生活忍耐力极限的,这房子是地方。不过,不推荐给来MONTREAL不到一年的人住,原因是缺少最基本的,与房东打交道的经验,万一结局太掺,。。。。

不幸已住进来的,住的舒服不舒服,全在你自己。这里是加拿大,法制国家一切按法律办事。一切一切要按法律办事,你和房东的 权利和义务是靠租约(LEASE)规定的,而一切陈述要有客观证据支持,例如,卫生间屋顶漏水,冬天门窗玻璃仍透风,不保暖。你给维修工,管理员都说了,甚至写了信给房东,他们都知道,却拖延维修,你束手无策。实际上,在通知房东这事上,你等于什么都没做。因为没有证据!正确的做法是:这属于紧急情况,应尽一切努力通知房东,最有效的方法是寄挂号信(自己签名并复印留底)。在确认房东受到后未及时行动后,房客 有权请其它公司维修。注意只作基本的维修。保留维修费用的收据,费用你在下月的房 租中扣除。复印一份收据给房东。当然,房东可在任何时候接手维修。

这是官方的规 定,我实践过若干次,屡试屡胜,没一次等到我外面找人维修。(如果连寄挂号信观点4块钱也要省的话,效果你试了再说。) 另外,在上述紧急情况下,房东未及时维修,导致室温过低,特别是屋里有小孩的话,马 上叫警察。在租务法庭上,警察的证词多有力,不用我多说。如果房东拖延维修,他就违反了租约(请读LEASE反面),你也不必老老实实按时交上房租支票,也拖他2-3周(不宜超过3周)。

另外,千万别做违法的事,签不合法的LEASE,一但出问题,法律帮不了你。像预收四个月房租等等的事情。

住这个房东的房子好几年了,没见过几次房东,管理员每月交租见一面,也没三番五 次求维修工维修,也一样住得舒服。说到底,关键在房客自身。与其抱怨不如行动。 希望以后少读到吃亏上当的事,多读到房客如何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经验。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Jun 2003 | IP: Logged |


MaoZheDong
Junior Member
Member # 31100 posted 10-18-2003 21:09

又是,130,140,150,号 DE L'EGLISE
该看门人确实很差.晚上一二点还开PARTY,噪音影响四邻,让他把音量调小,他居然说:噪音大,你可以不住,马上走.这也太嚣张啦!
据说以前也曾经有人报过警,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如有其它住户有同样事情,张贴出来告诉大家.
希望新老移民提供参考意见来结决这个问题.
请住130,140,150,号 DE L'EGLISE 的中国住户不要再帮房东张贴中文告示,中国人应该团结起来.

From: GuangZhou | Registered: Oct 2003 | IP: Logged |


lisa0712
Junior Member
Member # 15140 posted 10-07-2003 21:13

找房子的所有中国人请注意,不要吃亏上当!
如果吃亏上当了,那就不要软弱可欺,固做Nice.
更不应对同胞横眉冷对,对老外讪笑卑恭.

谢了,---的提醒,互帮互助绝对是一种美德!

From: lasalle | Registered: Nov 2002 | IP: Logged |


点儿背
Junior Member
Member # 27722 posted 09-15-2003 11:13

我靠,两人合租一个房间,还要每人200块,,又不是人民币,还便宜合理,,,,就算全包带家具,我看您也够狠了点儿。(还只不定是不是全包,带不带家具呢)大家注意了。最近房子多,一个人一间的房,全包一般也就250左右,我指DELEGLES附近的。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Jul 2003 | IP: Logged |


worktogether
Junior Member
Member # 28739 posted 08-17-2003 21:46

我说说我的经历, 我租住他的房子,也先付3个月的租金,也多次让老鼠吓一跳。 因为我对房屋质量提出不满,与他辩理,他让两个人(并非在此工作,我也不认识)到我家找麻烦,差点动手。他还干期诈的勾当。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有人到我家盗取我的资料后(显然有钥匙),进行诈骗, 我至少接到两个来自政府和银行的核实电话,我对所说的事一无所知,而对方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幸好他未能得逞。
他叫RICHARD, 公司名GRAD CONSTRUCTION, 130,140,150 DE LEGLISE,其他同胞一定要注意,离他远点。如果有人不以为然,你可在这租住,亲身体验。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Aug 2003 | IP: Logged |


abcdeg888
Junior Member
Member # 13263 posted 08-17-2003 20:31

我同意你说的一切, 这个房东是个无赖,人很坏,我住在140

From: verdun | Registered: Sep 2002 | IP: Logged |


oneone
Member
Member # 17755 posted 08-16-2003 00:24

每个人都有刚来的时候,我比你们来的早一点,我曾得到过很多帮助,这是一个好城市。如果你们遇见租房子的问题,或许我知道,那就少被黑一点。我留一个电话,3410643,但是请你们在每天的下午5点-6点用。各位不要气馁,我们共同来解决麻烦,创造好心情。但是请你们为你们自己不要写英文在这里,保重自己。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Jan 2003 | IP: Logg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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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 # 3277 posted 07-15-2003 18:44

完全赞同tangtang的提议!另外还要感谢haddock发起并时常更新这一主题,更感谢版主将此主题置顶!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Sep 2001 | IP: Logged |


北方人
Member
Member # 10934 posted 07-08-2003 00:36

关键是运用法律的武器。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Jul 2002 | IP: Logged |


iamgenie
Member
Member # 11969 posted 07-06-2003 23:46

这家伙太可恶了 b4他~~~~~~谢谢楼主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Aug 2002 | IP: Logged |


sophie426
Junior Member
Member # 13623 posted 06-26-2003 11:43

FanfanCc:我两年前刚到本市时,住在亲戚家。亲戚带着我们(夫妇)找到LANDLORD说明情况就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了LEASE上,没收取任何费用。后来我们入学、办各种证件全凭这个LEASE。所以我认为房东收你钱是没道理的。既然房东肯和你的ROOMATE签LEASE,说明你的ROOMATE是有信誉的,所以,如果你的ROOMATE肯给你作担保,LANDLORD没必要再调查你情况。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Sep 2002 | IP: Logg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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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
Member # 3277 posted 06-22-2003 09:07

To FanfanCc:
清查询 官方网站:www.rdl.gouv.qc.ca
或电话 873-2245。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Sep 2001 | IP: Logged |


initial
Member
Member # 25285 posted 06-15-2003 14:57

我是新移民,于5月底到这,几乎要住进去所说的4300地下室了,只因为管理员要先收四个月房租,然后填一张白表,说是过几天才给我LEASE。我靠!当时一听就怀疑有问题,因为听说多收房租是不合法的,更何况要收这么多又不能马上拿到LEASE呢?于是坚持先给我LEASE,先多收也无所谓。让步成这样了,谁知他竞然还不答应。各位别笑我,"初哥"嘛!且当时求房心切。
我要是先看了这个贴子的话就是连看都不去看房了,浪费我的时间。
在这里才知道这房真的有问题!想起来还后怕,谢谢大家了!还有什么经验不妨贴出来,让我等新来者注意,以免上当!

From: montreal | Registered: Jun 2003 | IP: Logged |


白居不易
Member
Member # 24604 posted 06-15-2003 14:00

我不敢说别人如何,但是为什么要我必须在签租约之前先交四个月的房租,,已经过去了10天,还必须交全月房租,而且我已经答应先交一个月房租,其他三月交支票或者等签约之后再交另三月房租,管理员仍然不答应,随便一个人动动脑筋就能瞧出来这里一定有鬼,如果换成楼下那位大侠,您愿意交大头钱吗!我觉得我们来这里应该遵守这里的风俗习惯,但是不应该一味退让,起码在这里提醒还不了解的新人不至于上当,也不算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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