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appartment明年才到期。但我现在想终止lease,通知房东后,他说要交一个月的钱作罚金,但如果找来人住,就不用交。我的一个朋友愿意住,并和房东签了lease。可是房东昨天跟我说最后这一个月交房租时,再交一百多元,否则不给cancel lease。他先是解释说因为sublit,后来我说this case is not sublit.他又改口说因为你提前终止。并耍无赖不承认以前所说。
请教各位经验丰富的朋友,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只有两份lease(我朋友和我的),其它什么证据都没有。能不能打官司,在那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