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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uff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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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华人反藏独游行示威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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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发表于 2008-3-21 13:09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我就是在等已经申请到警方保护的合法游行通知呢!(没保护的不去,碰不上藏独FLG,也几分钟就被警察以“非法集会”给疏散了)

放缓?究竟缓到什么时候?别尝试用标语陈述事实,一句:

“谁才是事件的受益人?谁利用你们的善良在撒谎?” 就够了

说教不容易被记住,启发式思维比较有效。

希望申请到合法游行之后,尽快通知大家。不要延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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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发表于 2008-3-21 13:09 | 只看该作者
宗合现阶段的各种因素,

我也认为反藏独,支持祖国统一强大的游行活动应该在五月底举行最妥.

非常期待这次2008的全球爱国游行加年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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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发表于 2008-3-21 13:1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laronde2006
俺是一粗人 提一个标语,请各位大佬斟酌一下:


DALAI LAMA=ASSHOLE

这就是游行时观众们可能得到的信息,以及对中国人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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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发表于 2008-3-21 13: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跟此事不搭界,

这个跟此事不搭界,

本人在国内就写过
"老江的历史问题"
99年大连的安全局副局长姓毛,坐驾辽o00004,司机姓杨,跟本人谈过,


少拿这个吓唬老子!
老子发彪,不是到加拿大才学会的,已经收敛多了.

接着侃,老子在清华大门口和人打过架,在大连市委门前和人动过手,

没出事,算幸运. "我要是撒谎",用句大连话说"我不四银".


Post by Bonn
也顺便抗议下这事儿。这个比藏独对国家的损害大多了。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138669

[转贴]作为与不作为:台山交警被愤怒的群众打死事件
文章提交者:小荷1120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作者:米莱

昨天去开庭,发现当地热谈一件事。上星期,台山某镇三个交警开小车狂追一未戴头盔的骑摩托车女 子。女子被逼下马路,掉入河里。群众见状纷纷施救,却被三警察阻止。女子终溺亡。群众义愤填膺,暴打三警察。其中一个警察被打死,两个警察被打成重伤。对 此事件,江门电视台已作报道。警察为什么追女子?当地人的说法是可能因为女子未戴头盔。开完庭往回赶,经过海边的简易公路时,我看到了一红色条幅横挂在马 路两边的树上,上面果然印着:“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者罚款200元”。看来警察穷追不舍的目的不是为了给女子带头盔,而是为了那200块钱。

我们在许多场合听到过这样的说法: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话好象除了在政治、外交活动中被引用之外,在学术领域似乎也被反复套用。与此相类似,法学理论上也有“作为”和“不作为”这样的术语。刑法和 行政法理论中见得更多一些,比如“不作为犯罪”、“行政不作为”等。台山的这起事件中,警察的行为,不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让人汗颜。“有所 为有所不为”的政治理念和执法原则,到了他们这里正好被打了个颠倒。该为的他们不为,不该为的他们却偏要为。此事件最直接的后果是一死两伤;加上那位可怜 的女子,就是两死两伤;再加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可能“死伤”的不止是这个数了;如果把听到这消息的伤心的人算在一起,恐怕不是个小数。

哈贝马斯[①]说:义务并不优先于权利。女子交纳200元罚款的义务并不必然比她的生命健康权重要,何况这交纳200元罚款的“决定”,其合法与合理性还有待查证。生命健康权对于该女子来说是生而固有的,尽管法律画蛇添足地对其作过一番描述。生命权是该女子最基本的权利,是人权(作为人的权利),也是法权(法律规定的权利)。一个人具有人的称谓与特质,却不具有相应的人权与法权的时候,那这个人也就不被视之为人,其所栖息的社会也就不是自以为是的人类社会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回放:

2008年3月7日中午2点多台山交警杀人事件导至愤怒民众打至一名交警伤重不治,两人重伤,另有10多名防暴警受伤。

事 发在台山市端芬镇,死者驾驶一辆改装的非法电单车上街时,因遭遇交警截查时跳河躲避,当死者上岸时,交警不让死者上岸,还制止 一位民众去救死者,死者在河中当场溺毙。事发后,初时只有数十名愤怒民众在和交警发生冲突,拳打脚踢,后来有过百愤怒的民众用石 头、砖头等怒砸现场三、四名交警,至一名交警伤重不治。到当局派逾千防暴警到场时,现场群众增至8000人到一万人左右。到深夜 还有两千人围观,过千公安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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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发表于 2008-3-21 13:18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showshowgogo
建议原来几位筹备组成员:把向警方申请合法游行的进展给大家通报以下,选个有代表性的地点,最好在美领馆门前也转一圈(老地方啦,很多人都去过). 另外,别考虑具体太多的组织和细节,只要强调自发性,只要定下可以合法游行的时间和集合地点,再提出几点要求,如大家自备国旗,自己的标语, 参加的人数肯定会给所有人一个SURPRISE.

用一句有争议西人的话:"你让几个中国人一起去计划,去协调合作做事,那么多半做不好,但如果你告诉每个中国人你各自要做什么,你不必操心他们怎么做的,他们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结果"



自發的隊伍也要講究組織和細節!


<<孫子兵法>>強調:上兵伐謀!谋则立,不谋则败!

血性我們不能丟,但智謀也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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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发表于 2008-3-21 13:19 | 只看该作者
建议zkwang不要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不要被对方模糊了视线、讨论和本次主题无关的话题。
这个帖只是讨论藏独的暴力事件,只是商定“合法游行“的时间、路线和标语。

从这个帖子就可以看出来,当中国人开始被激怒,开始趋向团结的时候,很多人开始心虚了吗?比如达赖,比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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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发表于 2008-3-21 13:19 | 只看该作者
SUPPORT!!


Post by zkwang
行了, 没人去,偶自己来,

本来就是理直气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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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发表于 2008-3-21 13:2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这么容易煽动?

西方势力就是希望西藏暴乱事件, 被扩大话和恶化, 你们这些口口声声, 热爱祖国的人们, 不知道息事宁人, 反而间接成为别人的帮凶.多用脑子想想吧!!!!!!!!!!!

祖国希望这些留学国外的学子或者移居国外的移民, 能够平平安安地出国,也能平平安安地回家, 无论你们是回哪个家.学成归国也可以, 定居国外也可以,最重要的是你们平安!!!!!!!!

如果你们真的爱国,那么请你们, 先把学业学好, 在班上拿出骄人的成绩, 不要让西人看不起. 也请你们把生意做好, 全世界都有中国商人的影子, 还请你们有可能去从政, 在加拿大的领土上, 有人为华人争取利益, 平凡的人,没有关系,请你们跟邻里把关系处好, 让西人了解中国人,友好, 勤劳,善良,爱好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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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发表于 2008-3-21 13:3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西岛美枝子
西方势力就是希望西藏暴乱事件, 被扩大话和恶化, 你们这些口口声声, 热爱祖国的人们, 不知道息事宁人, 反而间接成为别人的帮凶.多用脑子想想吧!!!!!!!!!!!

祖国希望这些留学国外的学子或者移居国外的移民, 能够平平安安地出国,也能平平安安地回家, 无论你们是回哪个家.学成归国也可以, 定居国外也可以,最重要的是你们平安!!!!!!!!

如果你们真的爱国,那么请你们, 先把学业学好, 在班上拿出骄人的成绩, 不要让西人看不起. 也请你们把生意做好, 全世界都有中国商人的影子, 还请你们有可能去从政, 在加拿大的领土上, 有人为华人争取利益, 平凡的人,没有关系,请你们跟邻里把关系处好, 让西人了解中国人,友好, 勤劳,善良,爱好和平.

这位美枝子同学真是贤良淑德,让我这个同为女性的华人同胞,好生佩服。鼓掌!

西方媒体希望丑化和扩大化,所以我们就该息事宁人、一声不吭、任由他们随意书写?呵呵,您真是好逻辑、好高论!

多的话也不说了,愿意去的关注通知;不愿意去的,关上此帖。谁也不必说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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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发表于 2008-3-21 13:3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游行更多的是为我们自己,表达自己的感情,凝聚海外国人对自己民族和国家的认同和信心,以及向外部发声,至于能否配合大局或大势,反而不太重要。至于向媒体发信,都可以同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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