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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h4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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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拿大现政府缺乏人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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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5-16 08:42 | 只看该作者

答案:是的。你觉得很奇怪吗?那你的确是奴入骨髓,不可救药了。

日本大地震时,中国政府立即宣布捐款救灾,所以,不存在你的假设问题。俺们中国人从来都是有爱心的民族,你觉得怀疑吗?

自家人看见别人有难不帮忙,当然是冷酷。你觉得护短是应该的吗?

我在国内的时候也大声地说我是纳税人。怎么着?你在国内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奴隶,跑到国外来,又觉得自己是加拿大的奴隶?

你喜欢对加拿大感恩戴德是你的事情。但是,作为纳税人,你有权利要求政府按你的意愿做事。当然政府最终会尊重大多数的民意而不是你个人的意见。但是,你永远都有这种权利。不懂?

加拿大让你来并不是对你的施舍,你来加拿大也用不着感恩戴德。它需要靠移民来增长人口、提供劳动力,不是对你开恩。明白了?

另外,你来了加拿大,这里就不是“人家”而是“我家”。你不是在祈求“人家”做什么事情,而是理直气壮的向你用选票选出来并纳税养活的政府提出你的意愿。你一直以为自己是寄人篱下、讨点残羹冷炙的乞丐吗?
Post by 隐私曝光
你的意思是说,当日本大地震时,中国政府没有捐款,在中国的日本人(他们一样在中国纳税)就应该理直气壮地指责中国政府说中国政府是他们养活的,中国政府如果不捐款给他们,就是冷酷无情的政府?至于纳税人的问题,既然你说你养活的不是邻居,那就是说是自家人。那么你为什么觉得自家人不捐款给邻居就是冷酷无情?你到底是哪家的。你是纳税人,可难道就你是,别人都不是吗?你在国内的时候这么大声说过我是纳税人吗?在国内的时候,你是纳税人你就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给印尼或者其他某国捐款?政府不捐你就高喊我是纳税人,我养活你们?到了这里才喊得吧。你的国看来没有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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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5-16 08:50 | 只看该作者

加政府放话:民众向灾区每捐一元 政府就跟进一元

加政府放话:民众向灾区每捐一元 政府就跟进一元!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温哥华五月十五日电 (尹琳)加拿大联邦政府十五日宣布,加拿大民众每为中国四川地震灾区捐一块钱,政府就跟进一块钱,不设上限,不设截止日期。

  加拿大联邦多元文化部长肯尼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加拿大已经响应国际红十字会的号召,向国际红十字会捐款一百万美元。国际红十字会今天号召世界各国政府捐助九百万美元,民间筹款一千九百万美元,用于中国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肯尼表示,加拿大政府立刻做出回应,捐款额度达到总额度的九分之一。他同时强调,大灾难发生时,情况随时都会变化,而加拿大也随时做好准备,可以追加捐款,也可以根据中国的需要派出专人前去救援。

  据悉,这是加拿大政府有史以来第三次跟进民间筹款,前两次都是在二00五年,赈灾对象分别是印尼海啸和巴基斯坦地震,前者跟进额高达两亿元。

  肯尼认为,包括华裔社群在内的加拿大民众纷纷伸出援手值得赞扬,而政府也愿意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文学城上看到的,谁能证实一下,是真的么?如果是真的,应该捐到哪里。我准备尽我的能力捐多点,让加拿大政府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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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5-16 09:24 | 只看该作者
信息来自多伦多星报 http://www.thestar.com/News/Canada/article/425947
(新华社也有类似报道,另外安省政府已经承诺捐款1百万加元)

Ottawa to match donations
Ottawa–Canadians who donate money to humanitarian agencies providing relief from natural disasters in Burma and China will have their dollars matched by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Minister Bev Oda announced yesterday.

There will be a cap on individual donations and the matching will be limited for a certain period."We will match the private contributions to organizations that are being able to do work in Burma," Oda told reporters.

Oda had earlier promised $2 million in aid to Burma, also known as Myanmar, devastated by the cyclone that the UN and Red Cross estimates could leave as many as 100,000 people dead.

Funding agencies in Burma will help Ottawa circumvent resistance from the ruling junta, which has not been co-operating with foreign relief efforts.

"Our government will be there when the need is there, but most importantly (we will) make sure that whatever aid that we provide is going to actually get to the victims and their families," Oda said.

New Democrat foreign affairs critic Paul Dewar welcomed the funding but said 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a more proactive role.

His Parliamentary Friends of Burma group held a press conference earlier yesterday at which Dewar suggested that Canada should consider helping the some 140,000 refugees in camps on the border with Thailand if it cannot enter Burma itself.

"There are problems getting into Burma. We do need to deliver aid quicker," he said.

"But one thing we can certainly anticipate is the numbers in those refugee camps are going to explode."

Joanna Smith


Post by bugsbunny
加政府放话:民众向灾区每捐一元 政府就跟进一元!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温哥华五月十五日电 (尹琳)加拿大联邦政府十五日宣布,加拿大民众每为中国四川地震灾区捐一块钱,政府就跟进一块钱,不设上限,不设截止日期。

  加拿大联邦多元文化部长肯尼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加拿大已经响应国际红十字会的号召,向国际红十字会捐款一百万美元。国际红十字会今天号召世界各国政府捐助九百万美元,民间筹款一千九百万美元,用于中国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肯尼表示,加拿大政府立刻做出回应,捐款额度达到总额度的九分之一。他同时强调,大灾难发生时,情况随时都会变化,而加拿大也随时做好准备,可以追加捐款,也可以根据中国的需要派出专人前去救援。

  据悉,这是加拿大政府有史以来第三次跟进民间筹款,前两次都是在二00五年,赈灾对象分别是印尼海啸和巴基斯坦地震,前者跟进额高达两亿元。

  肯尼认为,包括华裔社群在内的加拿大民众纷纷伸出援手值得赞扬,而政府也愿意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文学城上看到的,谁能证实一下,是真的么?如果是真的,应该捐到哪里。我准备尽我的能力捐多点,让加拿大政府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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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5-16 09:29 | 只看该作者
不同意!尽管捐款不是唯一的途径,但是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是每一个人道义上的义务和责任。别把义务和责任简单险隘地理解成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是做人的底线,而道义上的义务则是做人的更高的标准。
Post by 隐私曝光
同意楼上的。别人没有为你捐款的义务和责任,做好自己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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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5-16 09:47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政府做事一定是有规范的,不能感情用事。
尤其是想认认真真做点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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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5-16 12:27 | 只看该作者
诶?保守党的代表也在这里,很好,我们就不用再通过其他的途径给HP传话了。
Post by cconservativ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政府做事一定是有规范的,不能感情用事。
尤其是想认认真真做点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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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5-16 13:2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montrealor
不同意!尽管捐款不是唯一的途径,但是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是每一个人道义上的义务和责任。别把义务和责任简单险隘地理解成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是做人的底线,而道义上的义务则是做人的更高的标准。
中国很多事就坏在以道德代替法律。 你做人可以有更高的标准,这是你的选择,这不代表别人一定要跟你有一样的道德标准,也不该因此而被你指责。按照你的逻辑,道德水准比你高的人应该也有权指责你了。就像国内有人把为妻子待产准备的10万元捐献给了灾区,他的道德标准应该比在座的很多人高,因为那些钱是妻子和孩子的救命钱。这里有多少人可以做到?他是否就可以因为这里很多人只捐了50、100而指责他们冷酷无情?他们有权利做任何事情,只要他们没有违法。这个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标准,应该允许不同的标准存在,前提是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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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5-16 13:57 | 只看该作者

你的逻辑一塌糊涂地乱。

人家在这里说政府,你一直拿自然人作比较。从法理上,政府是纳税人花钱雇用的管家,纳税人有权利要求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当然在理想情况下,政府最终是尊重大多数的民意而不是具体哪个人的意见。但是,公民有绝对的权力向自己养活的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了吗?

再说,我作为这个国家的一员,我希望代表我的政府有比普通水准更高的道德水准,没有错的。这和我要求你是不一样的,我没有权力要求你,因为你不是我养活的。但政府是我养活的,公民有绝对的权力向自己养活的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了吗?

你的逻辑太乱了。我说我是哈珀的衣食父母并不是真地说我就是它的爹,而是说,我作为纳税人,我付的税金中的一部分拿去给公职人员发工资了。我不能要求它必须按我说的半,但我有绝对的权力向自己养活的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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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很多事就坏在以道德代替法律。 你做人可以有更高的标准,这是你的选择,这不代表别人一定要跟你有一样的道德标准,也不该因此而被你指责。按照你的逻辑,道德水准比你高的人应该也有权指责你了。就像国内有人把为妻子待产准备的10万元捐献给了灾区,他的道德标准应该比在座的很多人高,因为那些钱是妻子和孩子的救命钱。这里有多少人可以做到?他是否就可以因为这里很多人只捐了50、100而指责他们冷酷无情?他们有权利做任何事情,只要他们没有违法。这个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标准,应该允许不同的标准存在,前提是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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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5-16 14:1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domino
日本大地震时,中国政府立即宣布捐款救灾,所以,不存在你的假设问题。俺们中国人从来都是有爱心的民族,你觉得怀疑吗?

自家人看见别人有难不帮忙,当然是冷酷。你觉得护短是应该的吗?

我在国内的时候也大声地说我是纳税人。怎么着?你在国内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奴隶,跑到国外来,又觉得自己是加拿大的奴隶?

你喜欢对加拿大感恩戴德是你的事情。但是,作为纳税人,你有权利要求政府按你的意愿做事。当然政府最终会尊重大多数的民意而不是你个人的意见。但是,你永远都有这种权利。不懂?

加拿大让你来并不是对你的施舍,你来加拿大也用不着感恩戴德。它需要靠移民来增长人口、提供劳动力,不是对你开恩。明白了?

另外,你来了加拿大,这里就不是“人家”而是“我家”。你不是在祈求“人家”做什么事情,而是理直气壮的向你用选票选出来并纳税养活的政府提出你的意愿。你一直以为自己是寄人篱下、讨点残羹冷炙的乞丐吗?
什么叫比喻你知道吗?日本只不过是个例子而已。你为什么不指责那些非洲国家接受中国那么多赞助后对中国地震没什么反应?是否没有捐助的国家都要被指责冷酷无情?我历来不怀疑中国是有爱心的民族,从收养日本战犯的孤儿到印尼海啸的捐助还有免去非洲200亿美元的债务,这些都是中国人充满爱心、心胸宽广的具体表现。
至于奴隶还是纳税人的问题,我认为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并非只有这两种选择,要么奴隶,要么纳税人。而且很多时候不是你说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个成年人都明白,我还说自己是世界的主宰呢,那又如何?
我有权力要求政府做一些事情,但我不认为政府没按照我的预想行事的时候就指责它冷酷无情。要求可以提,那和扣帽子是两码事。不懂?
加拿大让你来不是对你的施舍,这个没错。你要理解为他们求你来拯救他们,增长人口、提供劳力,没有你他们就没人养活了,是你对他们开恩也可以, 就如同你高喊在中国也是纳税人一样。不过你好像没提到在中国你作为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的向你用选票选出来并纳税养活的政府提出你的意见”。是无意中忘 记了还是有意识没提到,只有你自己知道了。我没觉得自己是寄人篱下、讨点残羹冷炙的乞丐,同时我也不认为自己就是施舍别人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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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8-5-16 14:2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domino
人家在这里说政府,你一直拿自然人作比较。从法理上,政府是纳税人花钱雇用的管家,纳税人有权利要求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当然在理想情况下,政府最终是尊重大多数的民意而不是具体哪个人的意见。但是,公民有绝对的权力向自己养活的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了吗?

再说,我作为这个国家的一员,我希望代表我的政府有比普通水准更高的道德水准,没有错的。这和我要求你是不一样的,我没有权力要求你,因为你不是我养活的。但政府是我养活的,公民有绝对的权力向自己养活的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了吗?

你的逻辑太乱了。我说我是哈珀的衣食父母并不是真地说我就是它的爹,而是说,我作为纳税人,我付的税金中的一部分拿去给公职人员发工资了。我不能要求它必须按我说的半,但我有绝对的权力向自己养活的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了吗?
拿政府和自然人做比较的不是我,我是在回别人的帖。那个贴说做人要如何如何,请你看清楚了再上来纠正我。:confused:
你“绝对”有权利表达你的意愿,但不是说你“绝对”有权利在别人没有按你的意愿做出反应或者行事的时候给别人扣上冷酷无情的大帽子。这根本是两码事,明白了吗?:confused:
你的逻辑一样乱,你说“你是哈珀的衣食父母并非说你是他爹”,这个你不用解释,小学毕业都看得懂,没人真的认为你是他爹,就如同我举日本的例子,而你理解成真没给日本捐款一个道理。明白了吗?: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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