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dyq
我是一个16周岁(未到17周岁)的学生(再开学上中学五年),我没有在学校办理购买学生月票的卡片(因为平时上学不乘公共汽车也不乘地铁,走路上学6分钟),但由于暑假打工需要乘公共汽车和地铁,所以才买7月的月票,购买月票时没出示购买学生月票用的卡片(因为没有),当时卖月票的人也没向我要该卡片就卖给我月票了.
但今天早晨当我用月票时被告知我无权使用该学生月票,理由是我不能同时出示购买学生月票的卡片.但我有带照片的枫叶卡和其他证件(社会保险卡和健康卡还有学生卡),我当时能证明我是未满18周岁.但地铁方面强行开出罚单(118加币)给我.只在罚单上注上没有资格用此月票.但我的月票背面上明确印有11-18周岁有资格用此月票或者18-25周岁的学生以及65岁以上的老人有资格使用此月票.
请问有经验或了解法律的朋友我可以申诉他们吗,我上法厅有理吗?
谢谢大家的关注和回帖! ( 我的电话是 514-324-4879 )
罚单上填not guilty
等开庭,跟法官出示你的年龄id, 证明自己刚来不知道, 就罚一半的钱(for sure)。
或如果法语没问题,等收到开庭日期单子,直接打电话到court,问法官名字,直接打给对方bargin你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