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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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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一个小时前杨佳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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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8-12-4 01:1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happyw
谁支持用暴力对待无辜的人,谁就应该被暴力对待。天经地义!!!

GCD也是靠暴力夺取政权的,所以就应该被暴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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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8-12-5 17:58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國,誰能給出一條非暴力之路!


張三一言



現今華人世界“ 崛起”一小批打着“理性”旗號的“反暴力專業戶”。他們對其主子分裂國家使用槍桿子暴力出政權,不發出任何反暴力之聲,反而高歌讚頌;對其主子今天拆遷維 穩大量使用暴力打殺維權、異議人士,他們粒聲不出;民眾一旦用些微暴力反抗強大的惡暴力時,他們就舖天蓋地大聲吼叫,痛斥暴力,提高三十六度分貝大呼“理 性!”、“寬容!”

我不鼓勵暴力和殺人,但是,明確表明, 我主張統治者先放棄暴力和殺人,先讓人們有非暴力不殺人的路可走。只要統治者做第一步不使用暴力去侵犯剝奪民眾權利和殺人,我就全力支持和鼓吹和解。這也 是我之所以支持和中國解智庫的理由。但是,中國的國情是民眾只能屈服於共產黨強權高壓下,民眾只能忍受被掠奪被侮辱被冤屈被迫害被殘殺,不得持異議、不得 反抗。因為民眾沒有說理的空間、民眾沒有依法維護和爭取權利的途徑;民眾事實上是身處人類史無前例的大牢獄之災難中。民眾在此國情下唯一還能走的就是行使 “共同死亡”原則的暴力反抗之路。楊佳就是在如此國情下一個突出且有代表性的正義行動。反民間暴力者為了指責和否定楊佳,着意迴避和抹煞目前中國只有暴力 反抗一途這個社會現實。

共產黨的理論和行動已經杜絕了民主走非暴力途徑,有甚麼事實根據?

共產黨的“公理”是:不准反對共產黨、不准革政府的 命、不准對黨不滿、不准對黨提出申訴、不准對黨提意見、不准不服從黨、不准不忠於黨、不准忠的程度不足夠…暴力的固然不准,非暴力的甚至極溫和的也不准 (王策共產黨執政三十年);違反黨法的固然不准,遵守黨法的也不准(你依據黨立憲法規定的人民權利做一下看看、你的權利被侵犯了到法院去提訴看看、你去申 請奧運示威區示威看看;你要依法上訪他就要大逮捕、要嚴打…)一句話,在今天,所有暴力的、和平的、溫和的、非法的、合法的維護民眾權利(即反對共產黨剝 奪迫害)的路共產黨都不准。今天的現實是:共產黨使用制度性暴力和具體的暴力對民眾政治迫害、侵犯民眾權利、掠奪民眾利益事件多如牛毛,民眾合法維權全失 敗了。對這種現象,人們都已經習以為常了,見怪不怪了,人們已經麻木了,沒有反應了。民眾如是,文人呢?絕大多數文人已經被收買或不給懾息也給懾服了;絕大多數文人都在給中共統 治提供理論根據和強加其精神統治力量。餘下的少數知識人在極困難條件下為民眾發出極微弱的聲音,對統治者並沒有多大影響力;民眾口頭對共產黨不滿的議論沒 有作用。造成了一是民眾“不會說話”,二是民眾“不能說話”的社會現實。以上說的是在中國沒有了“說話的道路”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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