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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赖昌星之流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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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2-7 1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将赖昌星之流清除出去




最近几年我经常到中国去,我的一个强烈感受是:虽然中国的各级政府在运用各种方式反腐倡廉,但各地的贪污腐败和商业贿赂依然盛行,这是我很感痛心的,认为中国文明发展之大忌,就在这里,这股腐朽之风,如果不予遏制和清除,将对中华文明的重新崛起形成毁灭性打击。



这几天听说赖昌星还在加拿大逍遥法外,甚至还有了工作签证,这对加拿大的文明社会是多大的亵渎!对加拿大这个全球最友好的国家是多大的糟蹋!对我们的海外华人又是多大的耻辱!同时对中国目前存在的腐败贿赂群体又是多大的“鼓舞”!面对这种大不赦之徒,我们这些经受中西方文明洗礼的海外华人还能坐得下来?



赖昌星其人,大家一定多少有点清楚,在他的操纵下,他的走私公司在短短几年内偷逃税达300多亿元,大家可以想像如此大金额的犯罪,会对厦门乃至福建的官场和民生带来多大的污染?多少本该廉洁的官员被他的诱惑所颠覆?多少的公平、纯洁和善良被他的金钱所出卖?多少贪官和缺德商人因他的“鼓舞”而前赴后继?



可以这么说,赖昌星之流不被绳之以法,可能会拖累中华文明发展50年,因为在一个社会文明里,如果黑白不清,善恶不分,奖罚不明,真善美得不到弘扬,恶霸逍遥法外,那么这个文明就不会有长久,就像中国的黄河,由于充满了泥流,就只能渐渐断流;而长江由于多是清清之水,就能蓬勃壮大,作为海外华人,应该以此为警示呀!世人都说我们华人多为经济动物,缺乏政治理念和社会责任,当我们发现这种观点有部分事实时,我们也要好好审视自己,尽快弥补和西方文明的差距呀!



海外多有自由、倡正的制度和环境,我们要好好利用这些制度和环境,联起手来,通过游行示威、和政府对话等方式,表达海外华人的对赖昌星之流逍遥法外的控诉,还中华文明一股清流,还世界文明一个理!



作为一个华人,从小开始懂事,我们就会对孙悟空的扶正惩恶而崇拜他,心里面会有一个齐天大圣的情结,我这里倡议大家将这种情结转发为实际行动,能够像孙悟空一样扶正惩恶,但我们不要武力,在文明社会里,我们拿起文明的武器,将这些赖昌星之流打回原籍,让他们在自己的犯罪之地接受应有的惩罚,我们需要联起手来,在加拿大,在美国,在全球任何一个赖昌星之流侥幸容身之地,掀起一个全球华人的游行示威的狂潮,用千千万万充满正义感和责任感的海外华人的怒吼,将这些污垢打回原型!



我们已经形成了数百人的支持队伍,请更多的支持者跟帖和邮件联系,希望不久能形成千人大游行,我们从加拿大开始,遍布全球,我们每一个人的一份小小的努力将为我们的子孙留下一片净土!这是多大的一个功德呀!



大家齐努力!!!



联系邮箱:[email="qtds007@hotmail.com"]qtds007@hotmail.com[/email]
2#
发表于 2009-2-7 15:00 | 只看该作者
老赖的半生,是传奇的半生,他应该是鳝鱼王的转世:中共的统治篱笆,加国的法律漏洞,此人通通穿透,比飞燕更善舞,较香帅还潇洒,他不愧为华人精英。

试想,在中国,一个小学文化毫无背景的农民要求生存且搏上位,除了利用公仆的黑暗本质,可有他法?赖昌星不仅看清这本质,更用对了手段,还给地方经济和远华员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老赖的罪,不过是政治站队有误,且客观上争食了公仆的盘中佳肴座下香车还有考察机会:那些老赖“偷漏”的“国库”收入之最终去向不过尔尔。

老赖已西渡多年,他个人辉煌所倚靠的制度可有丝毫变迁?大陆体制是棵罪恶之树,老赖不过是熟透后坠落的果实,不砍树而对一颗残果气势汹汹穷追不舍,楼主何等勇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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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2-7 17:05 | 只看该作者
管他贪多少,只要给我钱,我就去参加游行。无钱免谈。省下时间打酱油。200刀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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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2-7 22:00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为何甘愿沦为罪犯的最佳流放地 (ZT)
  
200多年前,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英国人就把美国作为罪犯的流放地,把一些犯人押上船,飘洋过海,送到美国本土来,多数都安排在美国东海岸地区。独立战争以后,美国成了一个独立的国家,再也不可能接受英国的罪犯了,英国人被迫开始寻找新的出路。正好他们又开发了一个新的殖民
地--澳大利亚,于是英国的罪犯不再向美国送了,而是转送到澳大利亚,虽然距离远多了,但是也算是个解决方案,澳大利亚从此成为英国最佳的罪犯流放地。后来澳大利亚也独立了,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虽然仍然是英国联邦国家成员,但是再也不能接受英国的罪犯了,从此以后,英国的罪犯只能留在英国本土了,英国需要多建一些监狱了,而澳大利亚的很多监狱都成了旅游参观的项目,因为澳大利亚人口太少了,没有必要用那么多的监狱。

加拿大政府最近给非法在加拿大逗留的赖昌星发放了工作签证,使得他可以继续合法地在加拿大居住下去,引起了中国的不满。其实加拿大政府向全体的中国人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息:只要能进到加拿大来,加拿大就可以让你逗留下去,不管你的入境是合法还是不合法。另外,加拿大的法律程序很长,只要很好地利用法律的程序,打官司的过程就可以让你在加拿大度过一生。如果你犯了罪,犯的罪可以判你死刑,你更可以安心地跑到加拿大,因为加拿大没有死刑,如果你被遣送回中国的话,可能被判死刑,加拿大就可以让你在他们那里躲起来。

泰国最大的贪污犯在1997年因为高达8800万美元的贪污案被泰国政府通缉,加拿大司法部长都签了引渡令,但是就是司法程序没有走完,至今他仍然能平安地躲在加拿大,逃避着本国司法的审判和裁决。这样的司法程序到底是帮助好人还是帮助坏人,很难理解。但这是人家的事情,管不了。

其实我倒是觉得,加拿大这一切的做法显示了他们自甘成为一个犯罪分子的流放地,特别是经济犯罪者的流放地。因为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移民经济在加拿大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解决了很多律师的就业,也帮着不少地方开发基金筹集到了资金,所以对于其他国家的经济犯罪分子从他们心底是欢迎的,更何况也没有贪污他们国库里的钱,是贪污其他国家的钱,这比当年帝国主义列强们到亚洲来武装占领,然后收刮财富的方法要简单的多。既然他们喜欢这些人,中国应该鼓励那些刑事犯罪分子也往加拿大跑,甚至可以建议开辟一个加拿大流放地区。加拿大也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歧视杀人犯和强奸犯,不能让经济犯罪嫌疑犯享受特权,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应该同样平等地在加拿大逗留下来。

希望加拿大早日成为亚洲罪犯的流放地,以便更好地利用它那宽广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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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2-7 23:02 | 只看该作者
没受过啥教育,更没啥家庭背景;在东方权贵们巴结先生,到西方权贵们拿先生没办法———
只半生,便耍弄得这般精彩!真让我等这些还受过些教育、还号称精英的俗类们汗颜。
先生堪称:人生表率,一世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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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2-7 23:10 | 只看该作者
赖昌星比高山强多了,起码造福地方经济和百姓。去年油价涨的时候,福建人民日夜思念老赖。
相比之下,那个高山把老百姓的养老金卷跑了就太不是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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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2-7 23:24 | 只看该作者

鼎力支持!

楼主的倡议太好了,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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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2-7 23:47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 大家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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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2-7 23:54 | 只看该作者
赖昌星是中共的产物,是中共的干部们成就了赖昌星,惩治赖昌星必须先惩治中共,除祸先除根,否则,杀了一个赖昌星,如果中共不除,还会有千千万万个赖昌星冒出来。

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说得多精辟啊。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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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2-8 10:27 | 只看该作者

ZT:赖昌星的“剩余价值”

赖昌星与其说是各大中文媒体的“宠儿”,还不如说是咱温哥华的“活宝”,咱们这座城市仗着他也没少附带被广泛传播,如果哪天老赖真要被大陆的大盖帽押回去,恐怕大家心里还真有点失落,因为“话题老男人”走了,我们会冷清不少。老赖身上几乎都是“新闻”,而且常常能上本地“头条”:考驾照、当农夫、拍电视、会女友、就差得脚气,这不,最近两天,赖昌星得到工作许可一事,闹得满城华裔圈沸沸扬扬,老赖一句“我要找工作”没到24小时,据说昨天就获得了温哥华当地一家房地产商的0ffer,看来老赖的“名人效应”还是功力不凡啊。[size=+0]  
     老赖其实不老,今年才[size=+0]51岁,就是长得有点农民,因为姓赖,也让别人占了不少便宜。也因为恰巧滞留加拿大十年,“赖”得有点名副其实。一直没感觉出老赖怎么坏,至少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只是走私石油得了不该得的钱。说实话,就是他不得也到不了咱大陆老百姓的手里,还不是那些贪官全占着?老赖跑到加拿大的这十年,大陆出了无数像赖昌星这样的“坏人”,甚至还有明目张胆直接拿了国家金库的钱出来的,比如高山还有李氏兄弟之流,和这伙垃圾相比,老赖不知要“高尚”多少。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姜美女代表中国人民因为老赖的事情“很气愤”,我可不生气,真的,一点也不。
    老赖出身草民,本性敦良,只是不幸被坏的制度拖下了水,他是属于发现“潜规则”早的,也是把“潜规则”严重扩大化的,最后当“制度之恶”的炮灰也就难免。只是我不明白,既然号称“走私逃税达[size=+0]800多亿元人民币”的远华大案,案发地福建一众贪官纷纷入牢,老赖的哥哥还搭了性命,缘何当时主政的贾庆林和他掌管外贸的老婆毫发无损?即便贾的前秘书、后任北京海淀区委书记谭维克犯案,老赖也早就言明和谭的金钱关系,贾庆林居然还是“岿然不动”并贵为党和国家领导人,贪官领导下中国的司法游戏就是儿戏,谁相信谁上当,难怪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要多次对赖案进行“风险评估”,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因为大陆司法制度公正性的崩盘以及数十年来极其恶劣的操作记录,才使得老赖“赖”在加拿大这么多年成为可能,如今,赖昌星得到工作许可,首先要感谢的不是“讲道理的加拿大”(赖昌星语),而是没什么道理可讲的中国司法制度。
      过去一提起老赖,就让人想起低廉的油价、厦门的红搂,杨玉莹的保时捷,董文华的水泡眼。如今赖昌星是属于“不是移民又不是难民,但也无法被遣返”的弱势群体。用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肯尼的话说,加移民部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完全不是“政治决定”,只是一个根据法院裁定而作出的“可操作性决定”。这也是老赖这些年中规中矩听命于加拿大司法发落的一种“回馈”,加拿大司法的公正性,让他改“恶”从良,而他自己愿意“为加拿大多纳点税”相信也是发自肺腑,可见,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心悦诚服,对谁都是一样,这就是加拿大充满魅力的地方,这和老赖今天处境的好坏没有什么关系。
     老赖现在要“自食其力”了,积极性应该高度肯定,但究竟做什么很关键。“红楼”是没办法再开了,因为即便开了也会因生意清淡亏损。至于,房地产经纪之类的活儿,也可以适当搞一下,但目前温哥华地产交易清淡,估计捞不到多少人工。我倒是有几个建议,一种是比较“俗”的,比如在某家饭店当个“老门童”,你只要负责拉拉门栓,那些想一睹你尊荣的还有讨个签名合个影的估计都会来凑热闹,如果选择在旅游点附近更佳,饭店的生意一定红火。如果觉得这份买卖太丢人现眼,因为毕竟过去也是数百亿身价的阔佬,那可以来点雅的。比如,办个“大陆潜规则实战宝典”速成班,那些想去对岸捞点银子的企业家和投资者估计都想听,收费狠点,一小时100块。还可以写个回忆录啥的,自己文化程度低没关系,现在时兴请人捉刀,前几年一本《远华案黑幕》已经出了40几版啦,你一定要记得版税不能低于10%,否则,把老脸拉下别干。当然,老赖也可以学学当地的某些社团,搞个“全加大陆犯案外逃者联合总会”,一不留神就是侨领啦,如果政治上不出什么差错,等大陆风声彻底平息后,以“爱国华侨”的身份回去成为中石油、中石化的战略合作伙伴也不一定是痴人说梦呢。
      须知,老赖不仅仅是加中关系中的一个“烫手山芋”,因工作许可的获取,其“剩余价值”亟待利用,这一点相信精明的老赖心知肚明,我们也只有听其言、观其行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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