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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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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洗脚女刺官 再掀声讨贪官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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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5-31 11:49 | 只看该作者


......
Post by 2dian;2253509
玉娇龙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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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9-5-31 18:25 | 只看该作者

中共巴东县纪委已严肃处理"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 新华社

中共巴东县纪委已严肃处理"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 新华社

 近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邓中佳作出严肃处理。   黄德智,男,现年41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聘用员工。2009年2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邓中佳,男,现年45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员工。2008年6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黄德智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 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 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 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德智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此前,“梦幻娱乐城”已被依法查封,其相关责任人正在被依法查处之中。


湖北省恩施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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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5-31 20:17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拿起修脚刀来反抗强奸我们的公仆。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安全的走在人行横道上而不被以70码行驶的跑车撞飞5米高,20米远。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使用自己的身份,而不必担心被公仆的子女冒用去读大学。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安心的生活在自己的住宅里,而不必担心被ZF和开发商随意的强拆。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在自己家里养宠物,而不必担心被人冲进家中把狗狗打死。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到祖国各地去工作生活,而不必暂住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上访,而不必担心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有一个自由的论坛,只要是合乎法律和天理的帖子,都不会被随意的删除和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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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6-1 07: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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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9-6-1 11:1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sspring;2254337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拿起修脚刀来反抗强奸我们的公仆。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安全的走在人行横道上而不被以70码行驶的跑车撞飞5米高,20米远。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使用自己的身份,而不必担心被公仆的子女冒用去读大学。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安心的生活在自己的住宅里,而不必担心被ZF和开发商随意的强拆。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在自己家里养宠物,而不必担心被人冲进家中把狗狗打死。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到祖国各地去工作生活,而不必暂住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自由的上访,而不必担心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有一个自由的论坛,只要是合乎法律和天理的帖子,都不会被随意的删除和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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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your dream will be realized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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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9-6-1 19:34 | 只看该作者
这等狗官,开除党籍,解除公职,真是便宜了他们。重典伺候才对!
Post by 7Quebec;2254216
中共巴东县纪委已严肃处理"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 新华社

 近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邓中佳作出严肃处理。  黄德智,男,现年41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聘用员工。2009年2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邓中佳,男,现年45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员工。2008年6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黄德智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 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 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 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德智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此前,“梦幻娱乐城”已被依法查封,其相关责任人正在被依法查处之中。


湖北省恩施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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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09-6-1 23:35 | 只看该作者

邓玉娇案转折性的时刻来临了吗?

文/凌沧洲

监视居住 -- 依然有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小邓的头顶,依然没有获得自由,故意杀人嫌疑的罪名依然没有取消。

问题不在一个邓玉娇。问题在邓玉娇的遭遇是否是中国底层民众的普遍命运?问题在于基本的人权如何保障?

你可以说,有关方面害怕了,在民意的逼迫下后退了一步;你也可以说,这只是他们一贯策略性的手段;巴东那群一手遮天的人对世界潮流看不清,给他们的主子捅出这么大漏子,而主子也许考虑的是:"也不看看再过几天是什么日子?!你们想激起民变还是想撮死?!"

我的观察判断是:邓被转为监视居住,得感谢全国网民的声援和即将来临的日子,这两个元素造成了对峙方中霸气冲天的一方战略性的"后退"。
现在官人的步伐回到老夫凌沧洲当初的预计上来了:拖。

邓玉娇既然监视居住,第二步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也在所难免;小邓妹妹无罪了,那黄德智的落网也就必须要提,而加之小邓故意杀人罪的一干人士,如何问责?其中有无渎职?有无贪腐?!该不该给天下一个交代?

如此,还有多少弱女子依然活在提心吊胆中,多少人的尊严被漠视;非洲草原上的故事不断重复出演:当一头狮子猎杀一头羚牛时,仅仅激起了牛群一阵骚动,当狮子在吃着那受害者的躯体时,其他羚牛在一旁安然吃草····

如此,没有人为真相被屏蔽、人权和正义被践踏买单,如此,歌舞升平,八万年未遇的盛世率先在原始丛林建成;九亿年未建成的河蟹世界中银河系光荣问世;

邓玉娇案的转折性时刻到了吗?100步才迈开了第一步呢。

或许,所有账单都不会自动消失,会有总结账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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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23:31 | 只看该作者

官方于6月5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

江西著名律郭莲辉律师:邓玉娇不存在“自首”和“防卫过当”。

湖北巴东民女刺死淫官案,官方于6月5日以“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围绕中共当局依然无视邓玉娇乃强奸受害人的事实,民间再度爆发谴责声浪。

郭莲辉律师说,巴东检查院提交法院的起诉书竟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和“防卫过当”两个情节,纯属扭曲事实。
江西律师郭莲辉从法律角度分析,邓玉娇属于受害人,不存在自首的问题;邓玉娇受到强奸侵犯时具有无限防卫的权力,“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的问题。郭莲辉律师说:“这个案子确实不存在邓玉娇自首的问题,要自首的是那些罪犯自首,那些歹徒自首。邓玉娇她是个被侵害的对象,她打电话给110,是向110求助。实际上110是个报案,不是投案,但是他警方为了他自己好下台,他就说成是投案,他就是为了支撑他在这个原则上认定‘有罪’,支撑他这个‘有罪’的观点,所以他就搞出什么自首情节来了。”
之前,中共当局多次变换了对案情细节描述的说词,由“按倒”到“推倒”到“推坐”到“推搡”,从一开始说要求提供“异性服务”,到后来要求“异性洗浴”,最近一次变成要求陪“洗浴”。郭莲辉律师对此表示,“这个案情细节一次又一次地进行变化,都是为了开脱这些恶吏、贪官们的罪责。对一个弱女子,去百般的想方设法要找到理由来进行恶化她,进行做有罪方面的推定。现在当局是说一套做一套,说的比什么都好听但是在下面做起来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你玩的这一套又一套全国人民真的是傻瓜、看不出来啊?如果不需要考虑民心民意的这么一个政府,会是个什么样的政府? 不是个无法无天的政府,为所欲为的、一个乱来的政府吗?”
郭莲辉特别提到,依据警方描述,案发时邓玉娇拿刀近距离刺破邓贵大的颈动脉,所以当时邓贵大的血应该会喷射式地洒到邓玉娇的身上,若血喷洒到衣服上就会留有血迹,无法被洗清。然而邓玉娇的母亲却说邓玉娇的衣服上没有血迹,这意味着邓贵大等人案发时除了使用暴力,还把邓玉娇的衣服扒光。“做出这样有明显的犯意,那么明确的犯意,最后又实施了暴力,这不是强奸吗? 至于是否既遂还是未遂,那是另外一码事情,这个罪名是不能动的,是可以确定的。”
中国大陆的民众几乎是一边倒的认为,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妇女是可以对实施暴力强奸的犯罪分子实行正当防卫;妇女为保护本人的性权利而致强奸分子伤亡,是正义而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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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20:38 | 只看该作者

邓玉娇案16日开庭

【《财经网》巴东专稿/记者 王和岩】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6月16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庭。
《财经》记者获知,巴东检方将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面对不法官员的侵害,邓玉娇在阻止中致人死亡,但其行为超出了必要防卫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不过检方同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们将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
  同时,两家湖北省内权威的鉴定部门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的报告也已作出,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据《财经》记者了解,所谓“心境障碍(双相)”,是针对一般单相抑郁,即心境往返于正常和抑郁之间的表现而言,双相往往是心境在正常、高涨(狂躁)和低落(抑郁)之间往返摆动,临床表现为抑郁和狂躁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心境。患者时而情绪低落,乐趣丧失,睡眠紊乱,易焦虑;时而情感高涨,思维奔逸,语言增多,高谈阔论,易激惹。
  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而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均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另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通常“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由中级法院直接一审;所以司法实践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的案件原则上一审都公诉到中级法院。但此次邓玉娇案一审法院,则为基层法院。
  邓玉娇案源起于今年5月10日,根据此前的警方通报,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因拒绝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三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要求,被邓贵大两次“推坐”在沙发上。此后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击邓贵大,邓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
  5月31日,当地警方做出“防卫过当”的认定,并于同日将邓玉娇案移送巴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周后的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向巴东县法院提起公诉。巴东县法院则在11天后即开庭审理。
  目前,邓玉娇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家人陪伴生活。6月16日的公开开庭,将是她近一个月来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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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6-15 20:5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玉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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