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8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可怜!本来不用死的,就因为说错一句话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1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URL]
大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七日宣布,被判死刑的前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经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已在重庆伏法。行刑时,文强一枪未死,再补三枪才断气;消息传来,重庆市民纷纷上街放鞭炮、高挂红布条庆祝。


  五十五岁的文强是正厅级官员,上个被枪毙的正厅级官员,是二○○五年底的贵州省前交通厅长卢万里,他被控贪污二五五九万元人民币(下同)。无独有偶,与黄光裕案有牵连、在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任内,涉嫌收贿八二六万元的郑少东案,昨天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将择期宣 判。

  文强被控在二○○七年八月,教唆他人灌醉巫姓女子后性侵;包庇黑恶赌场;同时,文强夫妇在一九九六年到二○○九年间,收受廿多个单位或个 人财物一千一百卅七多万元,法院宣告没收他来路不明的三○九四万元时,他自嘲说:「原来我有这么多财产!」  


  文强落网后,还传出重庆歌舞团何蓓、前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长陈光明,都是他的情妇。文强从被捕至庭审时的语录,更可一窥这位大贪官当下 心态。他在判决前呛声说:「我什么都要说出来,大家就等着一起死吧!」

  他还向法官大谈如何大搞男女关系,举凡有女星、女歌星到重庆演出,「我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今年四月十四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他收贿死刑;包庇、纵容黑社会十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八年;强奸四年,数罪并罚,应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今年五月廿一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维持原判,昨天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 爱问搜索,[url]www.iask.ca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表示,庭审公平,无可挑剔,但罪不及死,顶多「死缓」。并转述文强所说:「死倒是无所谓,主要就是要弄清楚我该不该 死。」
你妈再亲,也没我党亲;你爹再有钱,也没我党有钱! 出了国更爱国。退了党的才更爱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9-23 02:32 , Processed in 0.036302 second(s), 3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