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rainflower;2728933
想省点事,就去guy街的川#香点了几个菜,准备打包回家。结果居然连外卖都要加税了,既然你要加税,那么我就划信用卡,人家说不收信用卡,只能银行卡,那就给现金吧。交了钱,啥发票收据都没给。嘿,你只收现金还收税又不给发票,我怎么知道你交给政府了呢?
于是我就问那个服务员要收据。人家真绝,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我是被气的哭笑不得。
算了,不是你一家,我另寻别家去,揣着钱还怕花不出去?!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这个肯定不是正式收据,因为这是税务局查账查不到的,税务局查GST和QST的时候是要看amount of revenue的,这样的一张纸会被商家记入Sales吗?瞒报GST和QST的性质可比income tax严重很多,税局一般不查小商家的GST和QST,如果商家倒霉被查了,一旦查出,问题很严重。
Post by Yingfa;2730876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我不偏向哪一方。技术上,这也算是正式发票了,如果楼主拿这个去举报,税局是承认这样的发票的。楼主可能还是用国内正式发票的概念,这里没有这个概念。事实上随便写张纸只要内容符合要求,那就是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