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Post by anor;3047336 关于家暴的CASE 女方没搞清楚,让警察理解成了打了她 然后男方被带走,要求上法庭 其实他们只是吵架而已,感情非常好 第一次出庭,女方和社工以及法官助手都说了搞错了,他们感情很好,没有打人,希望住回去 第一次出庭很顺利,但是法官还是要求一段时间观察,就要求第二次上庭 第二次打掉肯定没问题的 现在想问下是否需要律师第二次上庭? 因为是学生考虑到花费问题 谢谢各位
举报
Post by kiyomi;3047432 完全不需要请律师,但女方坚持要撤诉。 以后就知道了不要轻易惊动警察。 在加拿大平平安安生活是最幸福的!
Post by mtl0007;3051122 女方和社工强调: 事发属情绪失控个例,与警方沟通是有因语言障碍造成的误会。双方都有理由相信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女方不惧怕对方,双方情感在修复当中, 有具体实例佐证。
其实这个婚姻已经完了。 有些中国女人做事不考虑后果,很难想象两人以后如何相处 。 女人爱说狠话,动不动就叫离婚,说得多了,有一天男人说离吧 就傻了。 倒是外嫁女们表现很淑女,很少有刁蛮的时候。 加拿大的妇女儿童就是被政府宠坏了,我也在等待第二次上挺,怕了,就算这回好了,下次再报警,男同胞们就傻逼了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1999 - 2025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5-2-16 19:16 , Processed in 0.055513 second(s), 45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