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文星火;3116153 加拿大收留了好些这样的逼人。举了他们王八蛋们的!姓名住址籍贯,请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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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ntidote;3116493 忘记了一个要提的事,这jp夫妻能拿到一月1000多的牛奶金,说明他们报税的家庭年收入低于一万,那么就是说这两jp加两孩子一年可以拿到退税约3000左右一人。。。七年了,那么就是6000 x 7,又是约四万块加币。。。。我的天,移民加拿大可真是他们人生最优回报的投资了。。。。 这七年什么都不用做,就收到加拿大政府发放的约120,000加币的税后纯收入 (这可是我们纳税人交的税钱)。。。。。 气死人不偿命。
Post by àmtl;3118478 下午闲着没什么事,便给CRA打了电话咨询楼主的情况他们会如何处理,因为自己本身对此也好奇。 答复是:一般税局每年会收到一些退回的信件,因为一些回流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不再在原址居住,他们便会在档案上作标注,等待下一年这些人再报税时核对新址。如果下一年这些人不报税或仍用原址而这个地址再被退信,他们便有理由相信这些人不居住在加拿大但却不向税局汇报,便会停掉一切的credit和benefits。 如果有人故意把地址改到熟人或亲戚家,为持续领取福利而伪装成仍旧在加拿大居住,此行为属于fraud,一旦回到加拿大境内便有可能被起诉。而作为协助者(即提供有效地址的人)也有可能被起诉。居住在这个地址但不知情者不会予以追究,但这样的人一般都会把不属于自己的信件退回。 所以楼主的行为有可能为自己引火烧身,将来后患无穷。
Post by c.montreal;3118611 请问如果是为短登的朋友申请枫叶卡,工卡,医疗卡等提供地址,会有问题吗??至于其以后是否还来不太清楚。
Post by april6;3083374 跟我关系不错的一对夫妻(加拿大公民)带着他们2个(1个4岁1个1岁的)女儿在2005年底举家回国了。当初他们走的时候说如果国内找不到工作就会一、两年回来,他们就请我帮他们收信。 今年是第7年了,他们在国内找了好工作,买了几百万的房子,女儿们也入了国内户口,目前正在读小学了。好像短期也不会有回来的打算。 本来他们回不回来不关我事,问题就在于他们的那些信件。不多,也就是政府的报税单,魁省医疗卡、驾照那些。 但最重要的是他们走之前没有申报暂停孩子的牛奶金。所以这么多年来政府一直都在给钱。我知道其实好多人也这样,我看了一下,一家4口,报税一万四,光联邦那边就退回来800多(魁省还没收到),孩子牛奶金应该全额了吧(一个月1000左右)。 羡慕归羡慕,这钱也不是进我口袋。我能说什么。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万一哪天政府查到原来他们不在加拿大境内却继续拿钱,除了要他们退回全部的牛奶金外,还要追究我帮他们收信的责任(比如不举报之云)。 我很想跟他们说不要这样了,或者找别的地址继续收信。但是碍于情面(他们父母跟我公婆就是楼对面的邻居),我总不好意思开口。 现在就想问问大家,有谁遇到这个情况。也许遇到牛奶金要退回外,还会有其它法律责任之类的说法么? 谢谢谢谢!: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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