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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苛政猛于蛇」 靠人民自觉发挥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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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0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避免「苛政猛于蛇」 靠人民自觉发挥监督力量
记者报导/林偕秀
「苛政猛于蛇」!法务部长曾勇夫日前引用唐朝柳宗元的『捕蛇者说』,以古喻今勉励公务人员要广纳民意、做符合人民有感的事情。他提到当时的捕蛇者,捕到奇异毒蛇送到皇宫就可以免赋税,捕蛇者宁可冒着被咬死的危险也不缴税,因为当时的税官苛刻毫无人性,纳税人逃的逃,死的死,剩下没有几户。长期关注台湾赋税人权的TORO刑男大律师节目(FM89.3快乐联播网),本周(3 /17 )晚间六点到七点,邀请到蒋瑞琴律师,提到台湾目前的行政、司法没有完善的制衡制度,唯有透过人民的觉醒加上舆论力量,才能避免「苛政猛于蛇」。
「有权必滥」!蒋瑞琴提到权力如果没有制衡长久必定出问题,所以对政府有权责机关的制衡是法治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蒋瑞琴提到,台湾的法治表面上很完备,除了三权外更有监察院,然而实务上监察院只有纠正或弹劾权,而没有惩罚的权限。她以一位法官的弹劾案,送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竟变成仅记过两次,最后还补发停职薪水,让当事人安然的退休案例表示,监察院被称为是「无牙的老虎」。

主持人TORO蔡也提到,过去轰动一时的太极门冤案,监察院经调查检察官侯宽仁侦办太极门案有八大重大违法,要求法务部从严究责议处,但法务部却回复因为刑案还在审理中,等到刑案三审确定太极门无罪,却以过了十年的惩戒时效无法议处,公然的官官相护。翻开过往历史,有被究责的公务员寥寥可数,尤其是民事求偿部分,顶多记过或是打差一点的考绩,而刑案的部分近十年只有一件是军事法庭对人犯施虐,被判刑一年多然后缓刑两年。

赋税人权方面,蒋瑞琴律师提到大部分人一辈子不会上法院,可是却会缴不同的税,所以税与民众息息相关,报载当有民众被违法滥开税单,但事后查明国税局违法即使要究责也很困难,法规虽然有「违法征收罪」,但是翻开过去的纪录,也没看到一个案例适用,它与「滥权追诉」一样,都是摆着好看;当监察院发动调查,国税局或行政单位都会以是本于职权的裁量并未违法,所以监察院就拿他没办法!

主持人TORO蔡认为,国税局对纳税人动辄以倍数罚缓,形同抄家灭门,综观国际上其他国家处罚都有金额上限,然而台湾却以无金额上限的倍数罚缓;而且当欠税发生国税局为达到征收目的,会直接发文纳税义务人的公司,通知要从银行径行扣除1/3的薪资,不论该纳税义务人是否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扣薪1/3,如此无人性的做法,更是严重侵害了人民的基本生存权。行政权过大无法制衡的问题唯有透过人民的觉醒加上与论的压力,才有改变的机会,国家制度才更趋于完善,公务人员执法以民为本更尊重人权,台湾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宝岛!更多精采内容请准时收听TORO刑男大律师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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