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班氏所讲的理不顺.
1. 个人对社会的贡献, 不只是交税这一个方面, 至少还有向社会贡献被社会所承认的劳动的方面, 而且我觉得后者是更重要的方面. 在一个自由民主公平竞争的社会里, 在承认不同行业间有收入分配不完全公平的前提下, 在承认有义务工作志愿者的前提下, 工作的收入可以说是大致上(七八成吧)反映出此人对社会的贡献程度. 而交税则是有较多收入者对社会额外的贡献.
2. 先有收入, 然后才计算税收. 不是先定税收多少, 再定收入. 而且很少有按行业画线的税率, 少数行业税收受益但那是政策性优惠, 各国皆有.
3. 有些说法, 比如"低薪者芸芸大众,操作起来工作量大,也较多错漏,故把钱集中在高薪白领手上交出去。" 就很可笑了, 不知作者是凭什么研究或统计结果下的结论. 如果去revenu Canada的网页上查一查, 就可能发现绝大多数纳税人都属纳税不多的.
4. 勤奋工作但低薪低纳税者不要自卑, 这完全正确. 但无论在哪里, 都没人相信卖茶叶蛋的比造导弹的对社会贡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