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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客不朽,杨佳袭警案上海高院开审,市民齐呼“打倒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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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拍:杨佳袭警案上海高院开审,市民齐呼“打倒法西斯!”(图)
博讯首发     博讯读者、上海市民报道:今日上午我们不约而同去位于肇家滨路的上海高院,准备参加杨佳案的二审旁听,但却遭来市信访办的便衣警察和法院法警的阻止,很多市民和访民被他们非法拉上面包车拉走。
    现场当时有二三百人在排队等候想进入法庭参加旁听,结果未被允许进入,有些市民不满警察违法行为,就遭来他们的一顿暴打,我们当场就看到七、八市民给他们这帮恶警打的全身多处是伤,而且外衣都被撕破,被暴打的市民在气愤之于,就指责他们讲:“你们违法乱纪,无法无天的行为是法西斯”,结果这些恶警就当场又将他们七、八个市民强行抓走,场面及其混乱。
    在开庭之前有面包车拉走的访民就五、六车,估计约一百多人,其中包括听说是北京来的市民,当时在院外的中外媒体很多,有些媒体记者就采访市民对杨佳案的看法,却遭到便衣恶警的阻止。当时高院外马路两旁的有五、六拾个警察,在阻止市民和访民在高院外门口议论杨佳案,当三、四个被暴打市民给他们放走回来时,我们大家看到他们被暴打的全身上下多处是伤,这时现场的其他市民都愤怒了!接着有市民就喊口号!打倒法西斯!在场的市民除访民外一百多人齐声高呼:“打倒法西斯”!打倒中国法西斯政府!接着又有人高呼:“打倒共产党”!众人又跟着高呼“打倒共产党!”这样反复高呼:“打倒共产党”的口号达五、六次。后又有人高呼:“杨佳万岁!”达三、四次,现场的二百多市民都齐声高呼相应。我们见了之后都非常震惊,之后又有人打出直横上面写着大约是“刀客不朽”!的字样,在空中挥武。当时的场面十分凝重!
   
    附现场数码照相片(图1~9)现场图、2008.10.13.6:00 上海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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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8:37 | 只看该作者

近千名市民身穿杨佳T恤云集上海法庭外:刀客不朽

近千名市民身穿杨佳T恤云集上海法庭外:刀客不朽(图)
   
    来源:中国观察
     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轰动一时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近千名来自上海、北京及大陆各地市民身穿杨佳体恤,到上海市高级法院第五法庭外为杨佳鸣冤。据上海民众透露:上海警方抓捕了超过200名庭外申请旁听民众,到晚上10点后释放。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翟建担任杨佳二审辩护律师。到庭外旁听的民众认为:杨佳替很多中国人做了不敢做的事,中共对民众根本不讲司法公正。

民众在体恤上引用了杨佳的话:"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身穿杨佳标志到场支持抗议的访民
   
    据上海访民蔡文君13日透露:"今天上午大约四百多上海市民和全国百姓要求旁听,大批上海政府便衣警察,在大抓捕访民众。从上午九点就被抓了二辆大巴司。到中午又抓了大约三辆。"
   
    "外围还有百多名访民,有的在叫口号:‘打倒法西斯!'‘打倒共产党!'‘杨佳是英雄!'不久叫号的都被抓起来了,还有好几位上海市民被打。"被警方殴打、关押的上海民众为方懋华、王丽卿、陈恩娟、沈培兰、谈兰英等,北京的旁听民众多人被捕。
   
    中共以民为本,还是以民为敌?
   
    另三位到法庭外申请旁听的上海市民13日接受了看中国采访。据其透露,上午大批庭外民众被捕,下午的庭外仍约有600至700位庭外民众。从法庭现场归来的艾福荣告诉记者:"上午警察就拉走了很多人,关到五村路(音)500号。"
   
    "我们上海访民被警察打死的也很多,中共当局没有给杨佳请律师的权利。今天我们都不能进去旁听,都是他们安排好的人才能进去:搞些居委会的党员、干部、老头、老太太进去。"
   
    另一位上海民众许正清则认为:"民众对杨佳的精神支援本身就说明了:上海市警察和审理程序是违法在先,执法犯法,司法不公正。政府对冤假错案一直采取打击报复、变本加厉的处理方式,官民冲突、警民冲突达到极限。"
   
    "杨佳案也放映了:我们国家现在的制度是一个不公正的制度。希望中共当局以民为本,而不是以民为敌。"
   
    同时上海市民陈骏向看中国补充:"无论如何,法庭的审理程序应该是公正的。如果履行的程序都不是公正的,那还谈什么法律?政府是如何对待百姓的?杨佳肯定是受到迫害的,他是万般无奈才去杀警察的。这件事其实牵动到许许多多人的冤情。"
     _(网文转载)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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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0-15 19:0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有组织的颠覆行为,上海书记要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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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0-15 20:05 | 只看该作者

zt:信力建:刀客不朽是因为法制太朽政府太朽

在有关杨佳案的文章中,窃以为这篇是思****较清晰的,理解门槛也比较低,适合我这种智商的人阅读。公众同情杨佳,实际上是真相持续缺失后,对程序正义的强烈质疑。有人在法庭外打出“刀客不朽”的条幅,其实也并非企望杨佳不朽,而是因为,这个国家的法制太朽,这个政府太朽。 杨佳案:程序正义亦是正义

惊动中国的杨佳杀人案二审又开堂了。相较于一审,针对司法程序的质疑尽管在二审缓解了不少,但中国民间对此案的关注仍未消失。

杨佳案甫一初审,即引来不少人针对办案程序的质疑。争议之处包括:首先,大家认为由上海当地警察进行侦查未能避嫌,建议异地审理;其次,还有专家分析判断杨佳系精神病人,而上海法庭对此未作理会。

从舆论当初对指派给杨佳辩护律师的质疑,到对杨佳母亲是否遭绑架的猜测,以及对异地审判、现场直播的呼吁,坊间的热议其实都凸显出中国民众对此案程序正义的信心不足,这不禁让人对程序正义这一话题有了深究的兴趣。

北洋政府时期,曾有一件旧事:时任国会的正副议长吴景濂、张伯烈怀疑财政总长罗文轩在与奥地利签订“奥国借款延期合同”时,手脚不干净,中饱私囊。 于是两人就动用职权,私用国会大印,办了公函,准备抓捕罗文轩。为了及时高效,他们还连夜拜访总统黎元洪,要他下手谕抓罗文轩。黎元洪也照办了。这事传 开,争议连连。正在南京东南大学讲学的梁启超在演讲中提到法治国家应尊重人权,决不可在证据不足时随便抓人,有学生就此事向梁提问:“政府抓罗文轩,用的 是非法手续。可是当时时机太迫切了,要是等合法手续,等手续办好了,犯人早跑了。碰到这样的事情,难道也要尊重人权,不随便抓人捕人?”梁启超的回答 是:“宁肯让犯人跑掉。不然的话,犯人抓到了,可法律却跑掉了。”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让犯人跑掉,还是让法律跑掉?这的确体现了不同国家的不同选择。作为这种选择的极端形式,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国民党“清共”时期喊出的著名口号:“宁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

可西方国家却不这样,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们是宁可放跑犯人,也不放跑法律。比如,我们看美国的电影,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情节:美国警察在抓捕一个 嫌疑人时,不像我们一拥而上去将其五花大绑了事,而是念念有词,说的内容都一样:“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说的一切都可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你有权请律 师在你受审时到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法庭将为你指派一位。”——这就是有名的“米兰达法则”。

米兰达,本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无业青年。1963年,二十二岁的他,因为涉嫌强奸绑架妇女而在亚利桑那州被捕。审讯他时,警官未向其宣告在审讯过程中 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等“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内容。米兰达没什么文化,也不知道有这么个玩意儿存在。于是问什么答什么,要什么给什么。两个小 时后,警官要的证据都有了,就叫他在供词上签字画押。而后,法庭以此为证据,指控他犯了罪该坐牢二十年——这似乎是“事实清楚,证据明确”的一件事。然 而,当案件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却得到相反的终审判决:地方法院审判无效。理由是警方在审判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利,即沉默的权利。同时, 最高法院还向警方重申了嫌疑人在被审时应被告知的详细内容:一、你有沉默的权利。二、你的供词将可能用来起诉你。三、你有权请律师。四、如果请不起,法庭 将免费为你请一位。这就是“米兰达法则”的来历。

西方人之所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宁肯让犯人跑掉,也不让法律跑掉,因为他们信奉的基本原则是无罪推定。此原则系指,在被告被推上——甚至是押上审 判台的时候,法官都要首先假定他(或她)是无罪的。而起诉一方却必须运用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有罪。做不到这一点,就当把被告当场释放。

在很多中国人看来,这似乎有些奇怪:那小子给推上审判台,多半是犯了事,或者极有可能是罪犯。既然如此,那又为什么先要推定他无罪?即使是为了公 正,我们也应该既不假定他有罪,也不假定他无罪才对呀。可西方人不这样看,他们认为:在打击罪犯的同时,更要警惕被告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换 句话说:打击罪犯须与保护人权相一致,甚至要把保护人权放在首位。如果不能依法保障一个嫌疑人(哪怕他有可能是罪犯)的权利,那么保障人权就有可能成为空 谈。因此,不管你打击罪犯的欲望多么迫切,同情受害者的心情多么强烈,若你不能忠实保护一个被告人的权利,那你就背离了法律的正义与公正,你使用的工具与 方法也就与罪犯同出一辙了,这样,你还有什么资格代表法律的正义与威严?

在追问杨佳案真相的过程中,中国民意更多的是在质疑程序的公信力,如果你鉴定的过程足够透明、足够科学、足够权威——那么真相就是真相,公众也一定会接受一个从程序到结果都有说服力的结论。

有论者指出:律师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并不可怕,因为它的前提是承认法律,是在司法程序规定的框架中挑战法律。而真正可怕的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以权 代法和无法无天。法律的漏洞可以通过程序加以修补,而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口子一开,则会最终会冲垮民主法制的大坝。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有句名 言:“罪犯逃脱与官府的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

对程序正义的追求,理应成为司法机关的自觉行为。公正的程序能消弭民众的不满,而不公正的程序则制造不满。消除民众对案件的质疑,树立司法裁判的权 威,最佳的方式莫过于通过程序的透明化运作,以提升司法行为在人们心目中的公正感。而对普通民众而言,之所以对杨佳案提出现场直播之类的诉求,根本的意图 就在于彰显如下价值:当任何人的生命被以国家正义的名义剥夺时,一切都应当在阳光下进行。所以,即便要判决杨佳死刑,也应该在公众“看得见”的程序正义之 下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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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0-16 08:34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在老百姓中建立威信和赢得信任比杀一个杨佳重要万倍。事实上,现在的政府已经不是潜在的黑社会组织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和黑社会没有本质的差别了。

一个政府和它的雇佣人员如果不把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它的行为和职能已经和传统意义上的土匪没有多少差别。税收----保护费, 专政机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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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0-16 10:32 | 只看该作者

杨佳和被杀的警察

都是受害者,体制的受害者。
都可以概括为下一句老话:

我以我血渐轩辕。

只是目前看不到所有人的血流得有什么价值,这是悲哀的地方。
说自己的话 让别人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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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0-16 10:54 | 只看该作者
我看是挺像有组织得, 不过都是老头老太们在挥旗子,估计都是在家吃饱了饭没事干的, 成不了什么气候
Post by Bonn
这是有组织的颠覆行为,上海书记要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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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0-16 11:1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sun
西人认为,政府机构是最大的潜在的黑社会组织,必须严加看管。

我们中国政府绝不是黑社会



顶多就全世界最大黑社会领导下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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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0-16 15:54 | 只看该作者
轮子真是无孔不入。: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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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10-16 17:23 | 只看该作者
万维专稿:杨佳杀警,胡温头疼

万维读者网 2008-10-16 14:50:12万维读者网记者傅芮岚评论文章

7月1日,北京小伙杨佳千里单骑,孤身刀挑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捅死6位、捅伤4位公安干警,“杨佳袭警案”迅速轰动全国,青年杨佳广受民间赞誉、拍手称快。中国百姓苦警察日久,杨佳对中国警察的闪电一击、绝命追杀,便迅速成为民间交口称赞的“现代荆轲、快刀大侠、孤胆英雄”,更有网友仿效李白千古绝唱《侠客行》而写下《新侠客行》赞文,称赞杨佳“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9月1日,上海司法部门通过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海司法可能存在的内部勾结、杨佳辩护律师谢有明备受争议、以及杨佳母亲的去向不明,引发了互联网上滔滔民意的强烈批评;10天之内,中国官方最终以“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方式进入二审阶段。

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中国著名刑事律师翟建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经过7个多小时的激烈争辩,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延后宣判。按照“具有中国特色”、“中共政法委领导下”的中国司法制度常规,目前杨佳的生死,表面上操持在上海高法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手中,实质上是操持在中国政府官方的手中。

杨佳“快刀斩警察”一案,不仅暴露了民间对警察的痛恨,而且暴露了中国民众对政府的痛恨、北京pk上海的矛盾,尤为重要的是,牵涉到了胡温、团派与“上海帮”之间的内部斗争。主导杨佳案一审的上海司法部门,欲迅速置杨佳于死地,却因种种丑闻而被民间、其他司法机构批评和抗议,并由此妥协而允许杨佳上诉并开展二审。

身处丑闻漩涡中的上海司法官员、或者上海帮人马固然可以以毒攻毒、报仇雪恨、誓杀杨佳;可是身处国家庙堂高位的胡温,可就没有“快意恩仇、立斩杨佳”的轻松了,杨佳被杀可能引发的民意仇恨、政治骚乱,足以让这两位中共的负责人头疼万分。

98年前的1910年,青年汪精卫潜入北京谋刺摄政王载沣(末代皇帝溥仪之父)未遂,也像今天的杨佳袭警案一样,震动全国。在经历满清司法审判过程中,汪精卫一首绝命诗“慷慨歌燕市,从容赴楚囚。引刀成一快 ,不负少年头”誉满天下,正如杨佳被擒之后的绝句“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也迅速响彻民间。



汪精卫1910年因行刺摄政王载沣,全国轰动(来源:ifeng.com)



杨佳2008年因刀挑警察局,而轰动全国(新华社图片:孟招祥)

27岁的青年汪精卫,和将近一个世纪之后的28岁青年杨佳,都是以自己的青春之躯去搏击时代和命运,他们的冲动和义愤,固然相当不理智、不可取,可是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终逼迫青年舍命相博之际,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是不是很病态、很成问题?

满清摄政王载沣受迫于全国民意,最终决定留汪精卫一条活命,予以“永远监禁”,也就为自己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革中国人命”的一次又一次历史风浪中,为自己留下了一条活命,得以高寿而终(1951年)。(www.creaders.net 记者专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

今天,杨佳的生死也成为胡温的一道难题,官欲杀之,民欲活之,是“权为警所用、情为官所系、利为党所谋”,还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胡温来说,向晚清摄政王载沣留汪精卫一条活命的办法学习,留杨佳一条活命,于公于私,都是利大于弊:避免清算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手上没有沾满鲜血。

www.creaders.net 记者专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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