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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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的公寓用于出租, 可能收回自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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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 我无房.
2#
发表于 2009-11-8 12:24 | 只看该作者
你父母要过来住,是一个成立的理由.
但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给人家留出另找租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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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8 13:21 | 只看该作者
自住,是可以的,不一定非父母过来住。如想得到官方的答案,请向租房委员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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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8 14:21 | 只看该作者
必须在租房合同到期前6个月书面通知租客不再续租,并且理由只能是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附带条件)将要居住(父母、岳父母、子女等,不含兄弟姐妹)。所以购买时,务必问清租约的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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