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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潇潇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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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爱的人不再爱你的时候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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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4-3-5 00:13 | 只看该作者
缘是天定,分是人为。既然已经不爱,那就是缘分已尽。强求无用,不过平填许多烦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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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4-3-5 00:16 | 只看该作者
缘是天定,分是人为。既然已经不爱,那就是缘分已尽。强求无用,不过平添许多烦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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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4-3-5 00:40 | 只看该作者
缘是天定,分也是天定。
与其作痴男怨女,不如潇潇洒洒走出来。让伤心留在心里一段时间,然后一切全成为回忆,自己可爱依然。  
与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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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4-3-5 01:08 | 只看该作者
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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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04-3-5 07:44 | 只看该作者
只举双手?这么保守!四个爪子一起来!!

雨你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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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4-3-5 11:00 | 只看该作者
见到你真开心。  
与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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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4-3-5 13:43 | 只看该作者
也不知道是真开心尼还是装地,反正网上也是看不见地,就捧呗. 俺还看见四只爪子都举起来哩...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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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4-3-6 03:00 | 只看该作者
给jadis
            
给絮叨
  :cool:   
给netsino
  wink
与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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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2004-3-9 20:44 | 只看该作者

女人故事:亲爱的,我作好了饭 ZT

      张爱玲很小的时候写了一篇天才梦,意思是说一个天才从小对于唯美的东西是敏感的,如树上的雨滴、苏格兰风笛的声音、珠灰的颜色,以及霓虹灯的流光......最后她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于日常生活的笨拙,比如不会削苹果不会做饭之类。
    不过一般女人没有张的才气,倒是学了张的乖张傲视,在文章里写“我是不会做饭的,但是......”。写的那么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倒是令人侧目。
    其实最好是不要学艺术家作派,到了老来,张还是要洗手作羹汤服侍她的老爱人赖雅,那些张狂的言论訽本就作不得数。
    关于“女人是否一定要会作饭”这一个观点,我曾和家母争执过,最后她斩钉截铁地总结:“好,你说你不会做饭,那么,你倒是会什么。”
    结果我只好去冲快食面,就着《红楼梦》充饥,而且刚好看到贾家夜宴那一章,花团锦簇的美食勾起馋意,顿时腹鼓如雷、饥肠辘辘。
很多人把作饭当作取悦和笼络男人的手段,为着男女平等合理分工使性子不学。其实作饭不一定是为他人吧。
    我记起《金瓶梅》里的春梅倒是个厨子,作的一手好菜,可惜貌丑、性子怪,若真的说笼络和取悦,其实学好厨艺倒比不得在枕席功夫上作点研究,象潘金莲、孟玉楼之流不比一个好厨娘更吃香?西门官人弄的神魂颠倒须臾不离,自然连吃饭也都顾不上了天天呆在自家的大牙床上就可以了。
    我想,作饭,应该首先是取悦和善待自己,如果这样想了,自然就会比较快乐。
    我的母亲30岁以后才正式学习作菜,以前不过给我下鸡蛋挂面,被我写进作文里,使得我的语文老师,她以前的小学同学大大地取笑了一番。她的理由是要作学问,不过后来证明作学问和很好地生活享受生活情趣一点也不矛盾。她烧的一手好菜,最拿手的是“红烧肉”和“罗宋汤”,味道厚重,很可口。一家人都吃的非常愉快。
    我当然只会吃,还是不会做,于是她开始训练我。她做的时候,我是一定要观摩的,心不在焉是大忌,但是我的注意力永远不集中。
     在训练了一段时间以后,就开始由我实习。
    到了吃饭的时间和我爸呆在客厅里,看着我。一开始我还可以厚着脸皮去买盒饭,到了最后我只好自己动手,茄子烧焦、鸡蛋煎糊、勾芡勾的一团子浆糊......我看着老爸艰难下咽的样子,当然是绝望的,我爸的意思是他可以抵受盒饭的,而且又不费时费事。家母很愉快地总结说,熟能生巧,多作多学习,自然有长进。
    家母是从文化大革命过来的,所以与天与地斗,斗的其乐无穷,这一生里没有学不会的事情。30岁学作饭作的色香味俱全,40岁炒股可以撰写专业股评,50岁开始考车牌,然后几个月以后就趁着刮台风借了一辆小车上机场接朋友。所以她最痛恨不肯学习好吃懒做的人,常常说作饭吃饭人之大欲,薩敢讲君子远庖厨,她肯定一通狠扁。
    在这样的高压手段之下,我自然是学会了作饭,再以后作的还不错,况且这是一种生活技能吧,不作给男朋友也要作给自己吃,你说一个人天天吃快食面是否能吃出清高和气质来,我不敢苟同,善待自己的肠胃才是真的。
    至于我的文章里常常让男女主角约会时喝盻蓝山咖啡、然后再就着波尔多红酒款款细语,然后女主角总是戴蒂芬尼的耳环、用CK香水,穿香奈尔时装,男主角会缅怀切瓦格那的事迹,背米兰·昆德繽的段子,顺便唱披头四的黄色潜艇什么的,那仅仅是因为这样写着比较好看,都是符号而已。他们各自回家之后,还是要饮食,还是要男女的。
    你总不能让他们天天附庸风雅,只喝咖啡红酒,谈形而上的恋爱,那就太近于软性毒品的毒害了。
    我所听过的最动听的话是“每天回到家里,可以看见你,抱着你,那是多么幸福。”
    那当然不仅仅是看见我抱着我那么简单,我想说,亲爱的,可以吃饭了。
    我已綺作好了饭等你,两菜一汤,有荤有素。
    生活是入世的,平凡的,俗的,但是也有它的乐趣。
    不识人间烟火的神仙眷侣也是有的,他们在天上,餐风饮露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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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4-3-9 22:13 | 只看该作者
下雨地真是可爱之至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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