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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ol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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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江案,向30万持加拿大护照的中国移民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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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07-5-3 22:3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yawater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如果加拿大和中国开战,根据相关法律,加籍华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保卫加拿大还是保卫中国?

白痴,这还用问吗?当然是保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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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7-5-5 23:31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政府歧视我们善良的中国人,视我们为间谍,而同情来自中国的罪犯

我认识的一些白人都受此影响,对我有戒心, 加政府接二连三地,与中国为敌,把我们好人当间谍,而包庇中国人民公认的罪犯,玉江山案只是个开头,以后有好果子叫他吃!
寻车去Totonto, 最近10天内,最好在几日内往返,请回[email=\"wl_369@tom.com\"]wl_369@tom.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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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07-5-6 22:22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感情

1999年中加签署的<中加领事协议>第八条(关于扣留, 拘捕及探视)

加国公民如果遭中国当局扣留, 拘捕或剥夺自由, 中国当局须在事发后, 立即把此事及其原因通知加国领事馆.

加国公民如果在中国遭到检控, 中国当局须让加国领事馆得知该加国公民被控的罪名, 加国领事馆人员可出席有关审讯. 此外, 在有必要时, 中国当局须提供充分的传译协助.

以上是我在报纸上抄录的一段<中加领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有关内容前面帖子已引用过,就不重复了. 加拿大政府遵守法律的行为被有些人理解为包庇, 同情罪犯, 这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滥用的典型. 加拿大政府认为法律和<中加领事协议>不可违背, 中国政府强调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能伤害. 是维护法律无视感情, 还是尊重感情践踏法律. 是法制国家与人治国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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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07-5-6 22:4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wyk
欺善怕恶 加人遭美拘押禁见领事哈珀不敢提

加拿大联邦政府处理玉山江(Huseyin Celil,前译塞利)一案上,多次高调高举人权旗 帜向中国政府表达不满,并坚称加国有义务为所有加拿大人出头。不过,原来一名加拿大籍少年卡塔 (Omar Khadr)同样以涉嫌恐怖活动,被美军扣押在古巴关塔那摩湾(Guantanamo Bay)基地5年,加拿大外交人员同样无法接触到他,少年的律师及维权人士强烈批评哈珀政府厚此薄彼,其律师更怀疑哈珀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不是维护人权那么简单,是虚伪的双重标准。

在玉山江一案上发言甚力、哈珀一级亲信的多元文化国务部长肯尼(Jason Kenney)昨日回应,却认为两宗案件不能混为一谈,但当被质疑为何加国使馆人员不能接触卡塔时,肯尼就推说这个要问加拿大外交部长(见另稿)。

卡塔的代表律师埃德尼(Dennis Edney)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哈珀政府在处理玉山江事件上所使用的语言,令人以为加拿大政府会保卫加拿大公民的人权,无论他们身在何方。不过,他说:「这全是一派胡言!」

押关塔那摩 加籍少年受虐

卡塔出生于多伦多,父母都是加国公民,埃德尼指出,卡塔于2002年被美军逮捕时才14岁,目前已经快20岁,他一直被美军关押在关塔那摩湾基地,差不多关了5年了。

卡塔被控在阿富汗向美军砸手榴弹,导致一名美方医护人员死亡。

卡塔是唯一一个被美军扣押的加人,亦是美军史上首次控告的未成年人士。此外,在被捕后,美军一直不准卡塔使用加拿大律师,根据可以接触关湾基地囚犯的美国 法律教授及律师Muneer Ahmad表示,美方委派了一名「毕生都没有代表过人上法庭的31岁军人」来做卡塔的军事审讯律师。

卡塔被捕当年的自由党外 交部长格雷厄尔(Bill Graham)说,加方多次向美国提出要与卡塔见面的要求,但都不得要领,美国当时告诉加拿大「外交条款在战时并不适用。」他亦曾透露,美国在逮捕卡塔后 一直没有通知加拿大,只是在向加国部门要求核对卡塔身分时,加国才知道有加国公民被美军逮捕了。

埃德尼指出,卡塔不但没有得到与加拿大领事人员见面的机会,且更受到虐待,身体因此多处受伤,一只眼睛因为得不到适当的治疗而几乎变盲,甚至有被国籍媒体采访的囚犯,透露曾经见过卡塔吐血,身体虚弱。

埃德尼批评,哈珀政府连最起码的权利,也没有为卡塔争取到。卡塔未能取得独立的医疗检查、独立的心理检查,未能见到他的律师,被捕后不能见到家人。

他怀疑加拿大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并不单只是维护人权这么简单。埃德尼认为,相较于玉山江,保守党政府应该更加高调处理卡塔一案,因为卡塔被捕的时候只是一名儿童,案件牵涉到国际维护儿童权利的公约。而埃德尼较早前指摘,联邦政府不为卡塔出头,是因为不想破坏与美国的关系。

美国一直表示在「反恐战争」中逮捕的涉嫌恐怖分子,无需要根据日内瓦公约向他们提供战俘待遇,但在2006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军针对关湾囚犯的战事法庭审讯时违反宪法,是非法的,卡塔的控罪因此被宣布无效,但纵然如此,卡塔仍被囚禁,已经执政的哈珀保守党政府却未有争取卡塔权益。

而美国在本年2月2日,又宣布向卡塔提出两项新控罪,企图重开军事法庭。

数星期前,美国驻加拿大大使访问爱民顿,本身在爱民顿工作的埃德尼向美国大使查询卡塔的案件,但美国大使表示并不知情。埃德尼怀疑加拿大政府是否真正为此案出力。

而美国律师Muneer Ahmad日前在加拿大的环球邮报撰文,表示哈珀最近向被美军遣返叙利亚而受虐待的阿拉尔(Maher Arar)赔偿1150万元,更说「加拿大完全明白及认同美国对国家安全的关注,但如果加国政府相信它的子民被另一个国家不公平对待时,加国政府有权出手维护他们」,但为什么哈珀就不维护卡塔这个加国孩子呢?是否哈珀不相信美国政府有对卡塔不公平的地方?
不知道加、美之间有没有领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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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07-5-7 07:05 | 只看该作者
从<中加领事协议>签定后, 除了这个案件, 你还有其它的案例吗?
关于玉山江, 中国说玉山江是中国公民有错吗? 按照其人的特征, 就是中国通缉的玉山江.
加拿大有证据证明玉山江是加拿大公民吗? 中国审判的是中国公民玉山江, 而加拿大要见的是塞利尔. 你看见有报道说加拿大要以玉山江的名字见他吗?
实际上这些都是文字游戏, 而是谁先破坏这个游戏规则? 你加拿大政府能接收以塞梨尔为名的人成为公民, 而中国为何不能以玉山江为中国公民起诉? 而中国起诉自己的公民为何要通知加拿大?
不要用中国国籍法说事, 玉山江被引渡回中国是以玉山江还是以塞利耳?

"加拿大政府遵守法律的行为被有些人理解为包庇, 同情罪犯, 这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滥用的典型." 这是我看的最大笑话, 东图是联合国确定的恐怖组织, 而加拿大能把这样的成员接收为公民, 能说加拿大遵守法律? 如果说加拿大对中国的发出国际通缉令当作废纸, 而又何必签那个所谓的<中加领事协议>?

Post by laozheng
1999年中加签署的<中加领事协议>第八条(关于扣留, 拘捕及探视)

加国公民如果遭中国当局扣留, 拘捕或剥夺自由, 中国当局须在事发后, 立即把此事及其原因通知加国领事馆.

加国公民如果在中国遭到检控, 中国当局须让加国领事馆得知该加国公民被控的罪名, 加国领事馆人员可出席有关审讯. 此外, 在有必要时, 中国当局须提供充分的传译协助.

以上是我在报纸上抄录的一段<中加领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有关内容前面帖子已引用过,就不重复了. 加拿大政府遵守法律的行为被有些人理解为包庇, 同情罪犯, 这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滥用的典型. 加拿大政府认为法律和<中加领事协议>不可违背, 中国政府强调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能伤害. 是维护法律无视感情, 还是尊重感情践踏法律. 是法制国家与人治国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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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07-5-7 19:46 | 只看该作者
真不好意思,楼主,闲者耳拙,从头到尾也没听出这是个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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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是念来过倒 该用户已被删除
137#
发表于 2007-5-8 19: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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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7-5-8 19:27 | 只看该作者

小聪明与大智慧

(1) 因为:"东图是联合国确定的恐怖组织,"
  所以:<中加领事协议>可以被违反.

(2) 因为:当事人有其它的名字.
  所以:<中加领事协议>可以被违反.

  如果是考试,如此答题肯定不及格.对<中加领事协议>没作过彻底研究,只能假定该协议没有附加条款或相关备忘录.也就是说,假定不存在使该协议无效的特殊情况.那么,上述两个违反<中加领事协议>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幸好中国政府没那么幼稚.我猜中国政府的本意是既不想被<中加领事协议>所约束,又不想背违反协议的恶名, 只有绕道而行. 绕开<中加领事协议>的关键是根本不承认玉山江的加籍身份,而要做到这一步则首先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即不承认玉山江失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政府违犯自己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这是百分之百的内政,使加国政府束手无策.由此可能导致的结果:或修改协议,增加补充条款,或推翻原协议,另签新协议.再就是幕后政治交易.

感情用事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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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07-5-8 20:1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外长与Mckay的4个小时会晤中没有一次提及Celil。这不是
明摆着吗?改名,换国籍是不能抵消正在追述的刑事责任。尤其
是这种涉及国家安全的恐怖主义指控,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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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07-5-9 09:4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正告加拿大:玉山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反恐问题
新闻来源: 新华社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今天下午主持例行记者会,就中日关系、苏丹达尔富尔、六方会谈、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中国新任外长杨洁篪与加拿大外长麦凯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会谈,但在玉山江问题上双方仍坚持原有立场。此次会谈取得了什么成果?中方如何评价此次会谈?

答: 前不久,加拿大外长麦凯来华访问,与新任外交部长杨洁篪举行了会谈,唐家璇国务委员也与他进行了会见。中加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双边关系,我们高度重视与加拿 大进一步发展关系。我们认为两国应牢牢把握共同利益,保持各级别交往与对话,扩大互利合作,照顾彼此关切,求同存异,妥善处理双边关系中的一些敏感问题和 分歧,推动中加关系不断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关于玉山江案,中方已多次向加方表明立场。该案不是领事案件,是中国公民的刑事案件;该案 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反恐问题。麦凯外长访华期间,中方再次阐明了有关立场。玉山江是中国公民,在加拿大批准他入籍前,国际刑警组织已向包括加拿大在内的 所有国家发出了通缉令。玉曾是联合国认定的国际恐怖组织骨干成员,参与了一系列恐怖暴力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玉是中国公民,中国不承认双 重国籍。我们希望加方从双边关系和国际反恐合作大局出发,理解和支持中国政府依法对恐怖分子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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