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周末的最后一天,早八点,天还没有全亮,天下着中雨,从hyw40转向hyw15南向下高速,ramp很窄,而且很远就注意到在入口处紧急停车道上还有辆警车打着闪灯,于是减速,格外小心,在靠近前,打了快闪灯,提醒前车,注意安全,有车靠近,那知在快进入ramp时,一女阿sir快速从车内闪出,令我靠边停车,然后告诉我,1。靠近ramp车速过快,2。用光不当!然后开出罚单,我说进入ramp我被你截停,速度为0,何来过快?而且其在高速上拦车行为本身也是极其危险的,她不听我解释,令我离开,下高速后,再仔细看罚单,地址居然在260公里外的quebec city downtown,这也太离谱了,即使是魁省省警,各分局也应当有其执法区域,在montreal市区,就应当由相应的分局实施执法,不会是quebec city的省警来montreal捞外快吧?本人6年驾龄,记录良好,第一次遇到这样离谱的事情,我肯定要上庭,恳请大家给些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