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temp0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就西藏问题给中国留学生的一封信/陈维健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61#
发表于 2008-3-31 13:1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maxil2004
民主不是万能的,也不是至高无上,可以践踏其他一切。当听到有人高呼,民主,自由,人权的时候,智者会想到“尊王襄夷“,会想到“清君侧“,更会想到“挟天子以令诸侯“。至于你说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真的自由吗?连说个英语都被法律禁止,何来人权?想想去年黄记者的事吧!如果你知道。
我只能说,像你们这类人应该多读点真实的历史书,少看些电视。。。。。。。。。。

没有人说民主是万能的. 民主本身就意味没有什么至高无上, 没有"践踏"什么的事情发生. 请查民主定义.

你可以先查查什么叫清君侧吗, 似乎跟你说的没关系.

哪条法律禁止你说英语了?

黄记者? 不懂你说什么. 愿闻其详.

什么叫"真实的历史书" 啊, 请给个定义.

我看电视也要管,你太不民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08-3-31 13:11 | 只看该作者
憤怒地說一句,操他媽的爲什麽這麽多傻B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愚蠢糊塗到了不可藥救的地步?

國家民族有亂,你就要挺身而出;家園造踐踏,你就該抄家伙!沒事的時候你唧唧歪歪儅你是傻B就算了,有事了你還像個娘們默默唧唧跟自己人胡扯你他媽的民主,真你媽的什麽玩意兒!

你還知道什麽叫民主?讓鬼子儅了你傢做了你的主,你還想民主?做你他媽狗奴才去吧!

前面一個哥們說得很好,沒事自己多看看書讀讀史去,,也比你在這娘娘腔兒無知狂吠的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08-3-31 13:14 | 只看该作者

恩, 这次你说对了

Post by maxil2004
[QUOTE=Smallbysail]

你对佛教完全的无知

个人的确不信仰任何宗教, 对佛教没有任何研究,也没有声称过有,不过印度的等级制度略知一二. 还有几个这里的印度朋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08-3-31 13:26 | 只看该作者
再次向smallbysail表示敬意.

在一个开放社会里, 每个人代表他自己, 说自己的话, 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开放的社会, 政权的更换不需要流血, 十三亿也好, 六十亿也好, 都不能压制一个人的声音.
没什么制度是完美无缺的, 开放社会承认本身不完美, 容许不同的观点.

中国正在建设一个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也是开放社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08-3-31 13:2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QUOTE=祖國您好]憤怒地說一句,操他媽的爲什麽這麽多傻B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愚蠢糊塗到了不可藥救的地步?
祖国就培养你这样不文明的人,不允许别人有不同意见的人?
另外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个人以为没什么大是大非, 而且是非观念总是相对的. 所以你有疑问也很正常. 不知道你能听懂吗?不懂可以继续探讨.


國家民族有亂,你就要挺身而出;家園造踐踏,你就該抄家伙!沒事的時候你唧唧歪歪儅你是傻B就算了,有事了你還像個娘們默默唧唧跟自己人胡扯你他媽的民主,真你媽的什麽玩意兒!
什么时候国家民族有乱,如果你不在其中,可能只能看看怎么乱的,为什么乱吧,不过不在其中的时候, 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很多时候看不懂. 所以也无法谈及采取更多的具体行动.如果你在其中,自然不用想什么, 该维护自己权利就维护.另外到时候你挺的时候告诉大家一下, 我们看看你怎么个挺法.你如果是说西藏现在有乱, 我个人反对暴乱,反对暴力,希望西藏尽早稳定,和平下来.


你還知道什麽叫民主?讓鬼子儅了你傢做了你的主,你還想民主?做你他媽狗奴才去吧!

前面一個哥們說得很好,沒事自己多看看書讀讀史去,,也比你在這娘娘腔兒無知狂吠的強!
鬼子是指谁啊, 他为什么要当我的家, 他怎么能当我的家啊, 就算他要当, 也得我同意不是,不过我自己的家当然自己当了,你真有意思. ;)

娘娘腔还能狂吠? 你吠一个我看看?想来应该很有趣的样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08-3-31 13:32 | 只看该作者
我仍然认为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别国不应干预。但是游行时留学生们针对的主要是
1、宣扬他们自己的观点,认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无可厚非,言论自由嘛,他们就认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难道也踩了谁的尾巴了?
2、谴责西方媒体修改照片。我受的是西方的新闻教育,大学里来自CBC,National Post的教授们教导我们,报道需要真实性,剪裁照片不可以误导读者,也不能张冠李戴。这本是西方新闻学最最基础的东西——我们新闻系刻意修改照片,刻意误导读者的人,一经发现,是要开除出系的。那么这次数家西方媒体明显违背了这个基本准则,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吗?他们的“刻意“难道不应该受到质疑吗?他们知法而犯法,(“法”在此处指新闻界基本准则--真实公平),难道我们不能探讨他们的动机吗?
就算中国在暴乱时禁止西方媒体报道,难道这一条就可以成为肆意修改照片,歪曲事实,把尼泊尔警察说成中国警察的理由吗?
因此,我认为游行是合理的,也以此质疑楼主的观点。我以为楼主的观点有失偏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08-3-31 13:32 | 只看该作者
1。自认为“自己客观公正,别人情绪化”也是所谓的民主国家的一贯风格,中国有句话,别人头上的苍蝇比较好拍,你看不到自己帖子里的情绪化并不奇怪,我无意纠缠在这些问题。

2。依然纠缠在“不对”,“恰当”这些字眼很无趣,一个比喻不恰当自然就是不对了。当然你依然可以在文法上进行深入探讨,不过恕不奉陪,也许那位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的孔先生有兴趣。既然你对家族制的理解都是错的,恐怕指责我的比喻不恰当就站不住脚了吧。

3。国家的定义。你的定义是什么?有黑人在美国政府部门任职就说明美国政府代表美国黑人利益?这个太搞笑了吧,中国还有藏族的人大副委员长呢。黑人投白人的票就说明西方民主?中国共产党还是56个民族投票出来的。

中国是只能选共产党,共产党是未必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但是西方国家的政党就是代表人民的政党?选一个不代表人民的政党和选100个不代表人民的政党有区别吗?

好一个“个人感觉政府机构的人选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拜托,你别轻易就代表了人民,你有权说“个人感觉政府机构的人选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表了我个人利益的”,但是千万别说“个人感觉政府机构的人选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表了人民利益的”。否则的话,我也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政府机构的人选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表了人民利益的”。你后面的那些话也可以为我的这句话服务。

和你辩论很无趣,无数的“个人感觉”,既然是“个人感觉”,没什么好交流的。就如同性恋感觉和男人做爱比较好,我们除了尊重他的选择,如何和他交流呢?

不会再回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08-3-31 13:34 | 只看该作者

恩, 说得好

Post by capitalist
再次向smallbysail表示敬意.

在一个开放社会里, 每个人代表他自己, 说自己的话, 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开放的社会, 政权的更换不需要流血, 十三亿也好, 六十亿也好, 都不能压制一个人的声音.
没什么制度是完美无缺的, 开放社会承认本身不完美, 容许不同的观点.

中国正在建设一个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也是开放社会.

敬意不敢当, 有空一起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08-3-31 13:37 | 只看该作者
谁是陈维健, 对不起, 本人比较孤陋寡闻的, 不知道此人, 他很出名吗? 谁能介绍一下他呀? 拜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08-3-31 14:04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有专业水准的文章, 给陈维健

看来这里没有认识陈维健的人, 但既然您自己自觉给达赖喇嘛传话了, 就推荐 一篇文章给您读一读.另外,提醒您,08年对中国比较特殊而重要,政见可以不同,但是祖国必须认同. 现在给中国找事,就是与中国为敌......

复旦大学博士:达赖越界了!

--------------------------------------------------------------------------------

新华网    作者: 刘平    2008-03-31 08:31:24



     拉萨3.14事件将达赖推向绝境。达赖不得不在自身的政治领袖和宗教领袖的双重身份之间作出选择。如果达赖仅仅是宗教领袖,那么他就会完全否定这次暴力事件具有正当性,因为任何宗教都谋求和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并为此事件承担道义责任;如果达赖仅仅是政治领袖,那么他就不能以宗教领袖的名义为此事件发表见解、采取宗教活动。但是,3.28书面声明暴露出达赖具有双重身份,违背了现代政教分离原则,为世人提供的是一幅跨越政教关系界限的达赖图像。

在该声明中,达赖一方面以宗教领袖的身份"为死难者的亡灵进行做法祈祷"(姑且不论对于不信教和非佛教信徒,这种慈悲是否侵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强调藏传佛教的独特性和权利,并以此为一个理论基础来谋求政权独立,另一方面,达赖以政治领袖的身份,批判中央政府,派代表与中央政府谈判,以所谓的"中间道路"来瓦解和颠覆现有政权,完成宗教领袖的使命,即保护"以慈悲为核心之藏传佛教文化"以及"西藏的语言文字和民族特性"。因此,在达赖身上,宗教领袖和政治领袖合一,互为所用,宗教领袖身份可以发挥宗教特有的魅力来为政治诉求取得信教群众的支持和国际社会的同情,而政治领袖身份则为谋求独立提供合法性,为宗教和民族文化独特性提供保障。由此可以推论出,达赖描绘的"大藏区"在本质上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自治政权。

    但是,这种双重身份和目标恰恰为达赖所追求和标榜的现代民主政治所不容。熟悉美国历史、文化和政治的达赖必定知道美国印第安人(他们更希望人们称之为土著美国人)要求独立也为美国政府所禁止。美国正是通过战争和暴力剥夺他们的生存权而独立成为国家的。他们要求独立的理由远比达赖更有理据、更易博得世人的同情--他们是真正土著美国人,具有最为独特的宗教与民族文化,而且几乎濒临灭绝。达赖会在美国和世界为这种独立摇旗呐喊吗?美国会接受印第安人的独立诉求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就现代政教分离原则来说,任何宗教对社会影响的首要原则是:宣扬宗教的社会原则,指明现行社会秩序和结构违背这些原则的地方,但并不倡导信徒以信仰者身份将这些原则转化为具体措施,但坚持认为并积极支持信徒应当以公民身份致力于实现这些原则。正是因为达赖对于中国社会的参与没有采取这种务虚立场,他不可避免地受到两个方面的指责:行动主义以及鸵鸟主义。所谓的"行动主义"指达赖指明并倡导一种从自身立场出发的普遍真理和原则,凌驾于社会主流原则之上,甚至以宗教为名义来颠覆现有政权;所谓的"鸵鸟主义"指达赖就现实的具体问题采取回避做法,例如,就如何在发展西藏经济之同时,兼顾保护生态环境,不从自属的文化传统和资源出发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只以保护生态为名反对经济建设,又以西藏落后为理由,要求发展经济,落入"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窠臼之中。反过来说,藏传佛教在当代中国社会之中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避免上述的双重指责:一方面,坚信藏传佛教原则的普世性,但并不危及现实政权的统治,相反,倡导超越社会的普世原则有助于矫正社会走向自我中心和世俗化;同时,另一方面,坚持灵性追求,放弃具体的改革社会的方案,为社会提供积极的有道德的环境。在这种意义上,信教公民的政治参与的首要原则尽管具有务虚性,但是其中蕴藏着务实的内涵。但是,达赖在这个首要原则上出现巨大偏颇。他不仅采取积极的行动主义路线,以各种所谓的理由谋求独立,甚至宗教信仰也成为他的政治工具,又对他所赞成的"和谐社会"特别是民族和谐提不出任何可行的见解,反而以积极的政治行动来瓦解这种和谐。

    在政教分离原则下,如果达赖作为中国信教公民参与社会政治,那么他必须以自己的信仰为最高尺度,以超验的绝对价值批判一切价值相对论;与其他任何宗教一样,藏传佛教不应倡导所谓的理想社会,更并不以在世上实现这种理想社会为旨归。如果说藏传佛教追求的是天国净土,那么它在现世一切的最高价值就在于面向灵性而生活。就藏传佛教和世俗政治的关系来说,前者仅仅促成现实的政治目标以合乎信仰的方式得以实现。达赖所采取的路径与此完全背道而驰。他以世俗社会和政治理念为最高尺度,不得不陷入两重新危机之中:丧失了自己的独特性--传承和彰显藏传佛教的灵性传统和资源,又因为为自己在世俗社会之中谋求政治地位而缺乏独立性。达赖以积极的姿态入世除了以宗教之名谋求政治利益之外,支持所谓的"和平起义"1959年)以及"和平示威活动"2008年),放逐或离弃了信仰的超越性。而一个开明的政治也不需要这样一种咄咄逼人的穿着宗教外衣的政治参与。欧洲中世纪和俄罗斯基督宗教的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世俗政治和神权的结合是一把双刃剑:世俗政治丧失了独立的管理社会的功能和能力,宗教丧失了对于灵性生命的呵护和追求。

    倡导人权的达赖必定懂得尊重和彰显人的尊严乃是人权的基本要素,人类的政治实践和理论(更不用提宗教实践和理论了)要以尊重人为目的,而非将人作为实现某种政治目的的工具。3.14事件以血见证了达赖的人权思想在理论上是巨人,在行动上是矮子。为达赖所认同和支持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的社会,是一个由和谐的人-自然-社会构成的和谐社会,而非一个为了和谐社会而让人、自然、社会成为工具的社会。换言之,和谐社会为人而在,人本身并不作为工具为和谐社会而在。这样的一种和谐社会就是"净土",但是,绝对完善的"净土"不会在现世环境中成为现实,相反,它需要追求"净土"的人来共同努力去实现,离不开达赖以及所有藏传佛教信徒的实际参与和支持。这种参与和支持是"如法受戒的佛教比丘"达赖的本有职责,也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达赖的义务。如果达赖退后一步,在公民身份和信徒之间的界限上站稳,那么,中国西藏必定不会再蹈欧洲中世纪和美国早期历史的覆辙,藏人以及生活在西藏的其他人才能共享人的尊严。 (作者 是复旦大学宗教学系博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8 13:53 , Processed in 0.054988 second(s), 4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