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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0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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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Edmonton到winnipeg的bus上一人被刀杀死 头被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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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8-8-2 18:46 | 只看该作者
究竟什么原因令到李伟光如此的丧心病狂?对一个不认识的人,以前没有仇恨的人出手如此的残忍??  难道只有生活不如意这一个原因吗?  他是否受到严重的歧视? 或者虐待? 或者他真的不适应加拿大这个社会? 这些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又或者前段时间, 这坛子的几个人说中国的杨佳杀警察, 是因为警察是代表某种力量或者符号??
还说杨佳是侠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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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8-8-2 22:02 | 只看该作者

温尼伯自由新闻社:李伟光来自中国

最新消息

温尼伯自由新闻社:李伟光来自中国


【环球华网讯】加拿大东部时间8月2日晚九时,温尼伯自由新闻社Winnipeg Free Press发出一条消息,出现在加拿大网/www.canada.com上。消息题目是《朋友们说,杀人者安静、谨慎》,文章第一段:40岁的灰狗巴士斩首案凶犯李伟光四年前来自中国。

文章说,李伟光四年前全家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在温尼伯安家,很快融入社区。他找到一份叉车司机工作,太太曾在几家中餐馆打工。他们全家业余时间和新结识的朋友们聚会,到附近的风景区野餐,有时参加一个叫浸信会的基督教派的活动。他成为一个新加拿大人的过程比较顺利。

两年前,周围的人发现李伟光有时神情不定。他的朋友们称他确实有些问题,并自己努力改变这些。这个家庭一位从事心理健康领域工作的朋友,在李伟光收到一张交通罚单后和他有过一次不同寻常的谈话:“他需要帮助,可他没有这么做……他说总有些人跟在他后面,实际什么也没有。”
一位接受温尼伯自由新闻社采访的妇女说:“我父亲和继母很喜欢这对夫妇,他们一起聚餐、打牌,我父亲还请李伟光和太太到家里的休闲别墅玩儿。李伟光安静、谨慎,这可能是因为他的母语不是英语,但他还是让大家感到很快乐。”

事情可能是在两年前发生变化。李伟光搬到埃德蒙顿居住,他找了份送报纸和广告单的活儿。
李伟光在温尼伯经常参加活动的教堂成员,有时也提起过这个搬走的家庭。

李太太很清楚自己的家庭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她不希望媒体过于打扰。

温尼伯是案发地马尼托巴省府所在地,温尼伯新闻社有130年历史,是当地最有影响的新闻媒体。(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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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8-8-2 22:30 | 只看该作者
才有一个温哥华的模特死在上海,现在又来这事儿。。。死的小伙真可怜啊,在电视上看到他的照片都感觉后背凉飕飕的,死得这么惨,心里真难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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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8-8-2 22:38 | 只看该作者

这份消息真象是为辟谣而发的啊!

虽然有正式媒体转载,但最终还是来自不明消息源。
我还是要继续我的分析,不怕大家笑话 。

李伟光为什么不要律师?
当法官两次问他是否要律师时,他都不作任何回答,但问他是否在引用保持沉默的权利时,他很快就点头答应。 我认为,他的反应完全不属于一个精神病人的行为。要求辩护律师是被告的最大权利。以李伟光移民四年来看,他需要辩护律师代表他应对加拿大司法程序,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已经有报道证明他的日常英语能力还可以,并且,当法官询问他是否是在行使保持沉默的权利时,他的迅速回应表明他是有能力听懂前面所提的问题的。他不回答是否要律师的理由只有一个: 他已经由律师事先训练过了如何应对司法程序,以及如何回答。他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守秘密,不牵连别人。如果他被指定代理律师,他有义务要对律师和盘托出,而且,指定律师给他的法律建议是否是他们事先拟定的,很难掌控。所以,他只能要紧牙关,寄希望于事先接受的训练。而且,加拿大刑法是假定无罪的情况下,由检控官举证,举证可信度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所以,二级谋杀的罪名成立是他的最坏结果预测,即便如此, 若干年后他还有机会重获自由,他可以说是高枕无忧了。
Post by VV2MM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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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8-8-2 22:40 | 只看该作者
再人肉就会出现籍贯、母校、宗教和亲属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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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8-8-2 22:53 | 只看该作者
网络灌水,尽可遐想。
您的意思是李伟光受人指使杀人,干了一件有利可图的事。但他的幕后指使人图什么呢?
Post by svp111
虽然有正式媒体转载,但最终还是来自不明消息源。
我还是要继续我的分析,不怕大家笑话 。

李伟光为什么不要律师?
当法官两次问他是否要律师时,他都不作任何回答,但问他是否在引用保持沉默的权利时,他很快就点头答应。 我认为,他的反应完全不属于一个精神病人的行为。要求辩护律师是被告的最大权利。以李伟光移民四年来看,他需要辩护律师代表他应对加拿大司法程序,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已经有报道证明他的日常英语能力还可以,并且,当法官询问他是否是在行使保持沉默的权利时,他的迅速回应表明他是有能力听懂前面所提的问题的。他不回答是否要律师的理由只有一个: 他已经由律师事先训练过了如何应对司法程序,以及如何回答。他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守秘密,不牵连别人。如果他被指定代理律师,他有义务要对律师和盘托出,而且,指定律师给他的法律建议是否是他们事先拟定的,很难掌控。所以,他只能要紧牙关,寄希望于事先接受的训练。而且,加拿大刑法是假定无罪的情况下,由检控官举证,举证可信度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所以,二级谋杀的罪名成立是他的最坏结果预测,即便如此, 若干年后他还有机会重获自由,他可以说是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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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8-8-2 22:57 | 只看该作者

我在前面的帖子里面说过啊!

在奥运开幕前的很段时间内制造西方世界对中国人和中国的仇视和极度反感,制造一切可能的不利,再把怒火烧到中国本土。有的组织声称对中华民族认同,其实却为自己的小我利益耿耿于怀!

时间太短,西方世界未必会看穿西洋镜,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难道大家对我提出的问题有别的解答吗? 案件有太多不合逻辑的地方。
Post by colonel
网络灌水,尽可遐想。
您的意思是李伟光受人指使杀人,干了一件有利可图的事。但他的幕后指使人图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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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8-8-2 23:12 | 只看该作者
那这个幕后可有点悬,凶手若是招供,岂不是身败名裂。
唉,还是先愿逝者安息吧。
Post by svp111
在奥运开幕前的很段时间内制造西方世界对中国人和中国的仇视和极度反感,制造一切可能的不利,再把怒火烧到中国本土。有的组织声称对中华民族认同,其实却为自己的小我利益耿耿于怀!

时间太短,西方世界未必会看穿西洋镜,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难道大家对我提出的问题有别的解答吗? 案件有太多不合逻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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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8-8-2 23:3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也许是他送报纸时被街上的白人混混欺负了。手上的伤,和额上的淤青可能就是这样造成的。加上家里关系不和谐。所以他打算去外地找工作

因为被欺负过,所以带刀防身,所以有时会有复仇的幻觉,所以造成悲剧。

我只是瞎猜。不过我觉得联系到XX组织,或警察打他 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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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8-8-2 23:4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naught
我觉得也许是他送报纸时被街上的白人混混欺负了。手上的伤,和额上的淤青可能就是这样造成的。加上家里关系不和谐。所以他打算去外地找工作
如果他是送报纸时弄伤的(周一),那么车上乘客的描述以及现场与警察对峙时的照片都应该有所反映,而且他周五上庭时手上的绷带崭新,不象是星期一的伤。
Post by naught
因为被欺负过,所以带刀防身,所以有时会有复仇的幻觉,所以造成悲剧。
如果是一时冲动的悲剧,周五上庭时他应该冷静了吧?为什么他没有要为自己申冤的欲望?眼睛一直看地板,不回答是否要律师? 冷静异常,成竹在胸。
Post by naught
我只是瞎猜。不过我觉得联系到XX组织,或警察打他 的可能性不大。
警察局里会发生什么,真的只有问他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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