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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mike分析的很有道理, 我再补充几句
被告多次提过, 房东要出3000私了,表面上看是私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事, 深层看是想私了原告和房东之间的事,而原告又是没钱的主, 还不愿意接(3000对于没钱的不是小数了),里面有问题
被告也没钱,但说过如果有钱肯定要反诉原告, 但被告的房东朋友并没有给他经济上的支援, 按常理说, 房东让被告去赶走原告,给被告带来了麻烦, 但事后并没有力挺被告去找律师或反诉, 有可能房东担心会引出更多的问题, 所以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 肯定是被告被判有罪,留下记录,做了替罪羊(这不应该是原告的唯一目的),然后被告跑到这里大骂加拿大司法,那个房东作为证人没有任何担心的事
房东并没有去起诉原告欠房租,虽然说是小额经济案件, 但至少对被告在法庭也是一种支持, 但房东没有这么做
被告应该不知道背后的一些故事, 所以才产生串供时和房东说的对不上
被告多次说要公布开庭日期,时间,其实这对于他表面上很有利,应该会得到舆论支持,最后没有敢做
再问到被告一些细节的时候, 被告推说隐私,其实这么一个小案子, 哪有什么隐私,应该是另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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