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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昂头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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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俱伤,寻动法律的同胞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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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5-11-25 05:2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昂头天外
有心为我捐款的同胞,您的情我心领了! 谢谢, 谢谢您的好心,不过现在真的不必为我捐款的,一是还没到打官司那个地步,再一个我能保证自己的生活费用,现在CSST给我发着工资呢。所以,我不能要你们的钱的,真的心领了!!! 感谢同胞给我的支持和理解!!!

不是赔工资的问题,而是要求法庭对他们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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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05-11-25 08:59 | 只看该作者
我帮不上忙,只好用顶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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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5-11-26 20:3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笑了

Post by 昂头天外
呵呵.......,我想上午回的帖子是有点激动,也许我该冷静点。
早上醒来兴冲冲的打开计算机,原本以为会看到有效的方法建议,没想到却是一盆冷水,而且是带着冰渣的刺骨的冷水,感觉真的比当初手上的烫伤还痛,于是情绪失控了,愤怒了.......
注定是2种声音,那就接受,当作是鞭策吧,沧海桑田,风云变幻,总会改变的。
过去了,笑笑就没什么了。 
我现在笑了,真的。

一直关注楼主的贴子,希望能从楼主的结果中学会处理这种问题的方法,现在这个方法我已经找到了,相信楼主也已经找到了.

当有人遇到不幸的时候,居然有人冷言冷语,一直没跟贴,一个原因是帮不上忙,另一个原因是不知用什么词形容这种人,现在也想明白了,人类的语言无法形容这类畜生,让他们见鬼去吧.

祝福楼主,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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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5-11-26 20:49 | 只看该作者

笑了就好

三个多月过去了,相信楼主的身心都已康复,可怜的是有的人,那个视别人不幸为已乐的人,那个大言不惭夸夸其谈的人,那个心态极其扭曲的人,他的心理仍然还是一个畸形的残废,过去~~~现在~~~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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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5-12-2 14:57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这件事你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可能要一两年才有结果.

收集好各种证据,及证人的电话或是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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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6-1-22 17:15 | 只看该作者
王先生, 生活是这样的不易, 尤其是你背井离乡遭遇这样的不幸,但是不管怎样,世上还是有好人, 好象你的好工友. 那些辱没良心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为你祈祷, 愿你早日康复, 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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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6-1-31 22:48 | 只看该作者
To: peterpen 1668

我很想读读你的link, 使我得到一些启示. 但好象不起作用. 因为我也正在找律师. 如果方便请告知link地址zhulucy@hotmail.com. 多谢.

To: 昂头天外

正象我所咨询的律师说的那样, 他们也要生存, 所以金钱是不能不给的. 尤其是这衙门口的钱是少不了的. 给你两个电话希望有帮助.

Small claims court   514-393-2304
Mcgill University 法律咨询: 514-398-6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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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6-2-3 10:08 | 只看该作者

一点建议

最近我也遇到一些问题,想了很多,身在异国中国人应该团结,不要互相拆台。有一些人是很欺负中国人的,如果我们大家团结起来他们就害怕了,犹太人就做得比较好,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我们是不是应该成立一个协会,设立一项基金,每人每年捐1到2刀,帮助那些需要援助的同胞,然后再互通信息、互相了解,使我们不再孤单,不要让老外再说:Are you ye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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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6-2-3 11:5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支持搂主,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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