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mmisland
想想自己真的很幸福,我家那位什么都不好,但有一点,如果我得了绝症,他会为我花完最后一分钱,守候我到最后一分钟,虽然他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但我知道,他曾对他母亲就是这样,那是他唯一的一次没听我的,如果我也到了那一天,如果我还是想让他留点钱,他还会不听我的,希望我的感觉没错.
什么在多伦多还是在魁北克,我想都是一样的,人终要有一死的,就算家里再有钱,就算政府免费再给治疗,多活几天的意义,与善终相比,后者要重要的多,不知各位是否同意.
据多伦多都市报报道,2001年从中国沈阳移民加国的宋春萍女士,因患癌症,且在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重重压力下,于2006年5月12日撇下王姓丈夫以及儿子在家中结束生命。王家的不幸经多伦多第一台(AM1540)以及星岛日报等媒体率先报导后,随即引起社区的重视,华咨处应社区要求建立了捐款帐号(分行:HSBC Milliken Square Branch 账号名称:CICS (Song Chun Ping Family Fund)宋春平家庭基金账号:042-188830-082),目前共凑集款项约1万4千元。
Post by xuqi20000
你以为是捐给他的吗,是捐给那个女的,活的时候说没钱治,死了以后说没钱葬,同时小车开着小房养着小租收着小学上着,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倒不是说家里有人得了绝症就不能享受生活了,但起码得有点表示,如果没人捐钱,这爷俩真有可能草草烧了完事。
没听说大陆移民鄙视港台移民,也没听说捐钱的都是港台移民。
至少你这个港台老移民一分钱不会捐,自己老婆死了就会当做幸事,还会给别的女的捐钱?不可能。
中年男的三大幸事?哪个人家说的?肯定是家人渣,这家老婆不把钱拐跑的话也得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