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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mpe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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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出租/求租月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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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7-9-11 09:5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认为反对出租月票就是针对中国人,讨好老外。这顶帽子未免扣的太大了。难道说我们中国人就没有错误,就不能讨论错误?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创造了不少优秀的,也积累了不少糟粕,别把糟粕用到这里,谁都不是傻子,谁也不比谁聪明多少。所以,老老实实的辩论,凡事讲个理字。
不错,本地人也不是一清二白的,也有一些人干着恶心的勾当。政客就不说了,连他们自己人也认为政客基本和律师相当;普通民众也有鸡鸣狗盗的,这话不假。问题是你到底想和谁去比较?和那些杀人犯、重案犯去比?那恭喜你,你的品德还比他们高尚些。
参与讨论的目的只是让大家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如果这些对某些人毫无意义,那么奉劝各位还是赶快回家,该租票的租票,该教育孩子的教育孩子,各安其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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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7-9-11 11:00 | 只看该作者
1、以下文章摘自:隶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的《环球时报》(不是反华辱华的报纸)。
2、希望蒙特利尔中国人租地铁票的壮举(完善加国法律、帮助加国政府改进工作的义举)不要成为下面这篇文章的新素材。

人在海外别耍"小聪明"

《环球时报》


  海外华人圈有这样一种说法:中国人在国外要过三关,即语言关、金钱关、心理关。不过,以我在海外的观察与经历,我觉得华人们还要过“小人”关。

  这里先讲一个段子:“有两位中国人和两位美国人坐火车旅行,美国人买了两张票,而中国人却只买一张票。美国人很纳闷,于是,就等着看中国人怎么做。不久,检票员来查票,两个中国人一起跑进厕所,检票员来敲门,他们就递出一张票给检票员。

  美国人想,这可真是高招啊!回程时,两位美国人也只买了一张票,却发现两位中国人这次连票都不买,美国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再看看还有何高招。没多久,检票员又来查票,这时美国人就赶快躲到厕所去,等着检票员。这时,其中一个中国人,就起身到美国人的藏身处,敲了敲门,门中递出一张车票,他就把车票拿走了。

  这当然只是笑话,可以用在任何国家人身上。不过,中国人在国外一旦过了“语言关”,对人家制度和管理的“漏洞”非常敏感,无不对外国人忠诚老实的君子风度表示钦佩,常说“这要是在国内,那……”。入乡随俗,有洞不钻,这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

  “小聪明”有时是违法的

  在法国一些着名博物馆参观,排队有时达数百米。博物馆的法国工作人员见我们夫妻抱着一岁的儿子排在队中,便直接招呼我们进去参观,免去数小时排队之苦。法国人见了此景,只是友好地一笑了之。咱同胞见了,头一个想法就是想把这孩子借去“用用”,要么直后悔怎么没把自家的娃子也抱来。

  后悔之余,有人即付诸行动。最常见的雕虫小技是,利用外国人记不住中国人姓名,也看不出中国人的年龄相貌的弱点,一些同胞们常常互相借用医疗保险、汽车月票之类的证件,一票多用,屡试屡爽。在美国,你住在那个区,为那个区交税,你才有资格接受为那个区的居民提供的服务。华人把子女的教育看得很重,都希望送孩子到好学区就读。可惜,一般好学区的房子和地皮都会比较贵,很多华人并没有条件到好学区居住。一些华人家长于是想方设法以亲戚朋友的名义甚至伪造证件跨学区就读。殊不知这样是违反法律的,纽约州有一对华人夫妇就因此被法院判刑。

  我在法国学习时有一个同学,坐公共汽车、地铁或火车从来不买票。这些公共交通工具,均采取自动售票,乘客自觉买票并在上车前打票(打票机会印上上车时间、地点)。当然,各交通公司都有查票员,偶尔登车查票,以保证乘客买票。如发现有人无票或使用过期废票,查票员会说:“您忘了买票了。”然后客客气气开一张罚单。一般来说乘客也不强词夺理,乖乖地开一张支票付罚款。我那同学是学数学的,不知凭直觉还是计算,他断定买票上车“不值”,因为查票员出现的概率并不大。据他自己说,按他的方式每个月均小有可赚。只有一次他见了我说:“上个月运气不好,跟他们打了个平手!”

  像我这位同学这样,主动不买票,自觉交罚款的乘客大体上还算是在允许与不允许之间的策略问题。相比之下,另外一些人则有违法乱纪之嫌了。他们在公共汽车票上薄薄地刷上一层透明胶水,上车前也去打票机上过一下。由于列印的字迹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印在纸上,下次只要轻轻把胶水揭下来,还可故伎重演,车票长期有效。

  还有一位中国学生使“小聪明”钻电话公司的漏洞。法国大小城市的公共电话亭均注明:“本公用电话号码为 xxxxxxxx”, 大概是为了方便没有足够零钱或电话卡余额即将用完的用户,以便告诉对方可以拨号过来继续通话。我们这位元同学,记下公用电话亭的号码以后,通知国内的亲友约好时间打“对方付款”电话。等交换台电话小姐接通电话问,可否接“付款”电话时,早已等在电话亭旁的他当然一口答应,打完电话后扬长而去。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终于有一天被如梦初醒的电话公司捉住,小伙子的前程也因此蒙上了阴影。

  为何中国人能看到“漏洞”

  为什么中国人一眼就看出的漏洞,外国人竟熟视无睹呢?咱中国人似乎有一个概念:没有明言禁止的事就是可以做的事。我曾听见有“犯了事”的同胞辩解说:“我不知道呀!”甚至质问:“哪儿写着不许了?”不错,国内很多地方、很多场合都写着“严禁XX(吐痰,吸烟,喧哗等等)”,一般与“违者罚款”连用。制订这些规矩的有关部门煞费苦心,往往不得不详细列出不许做的事,于是出现了“约法三章”、“五个不准”、“七不规范”、“服务忌语五十句”之类的标语。当然,谁都知道这只能是造个声势,防君子、不防小人而已。即使是君子,整天被人约束、防范,也背不住会生出一点逆反心理,趁人不备,吐一口痰。个别的有钱人,甚至会掏出钞票:“不就是罚款吗?拿去得了。”回到北京,在北京地铁站内等车,不经意间看见对面墙上广告之间赫然写着“严禁跳下月台”几个大字。说实话这条标语写在这儿已经有年头了,我当年在北京挤地铁时肯定已经拜读过,但不知为什么无任何印象。此番故地重游,用“第三只眼”再读这条标语,却平生出不少感慨:本是好意,怕乘客掉下去出事,却用这等凶神恶煞的语言“严禁跳下”,好像乘客跳下去会做出什么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事情。

  可想而知,到了国外,发现人家公共场合的标语往往是提醒行人或顾客“正清洁中,小心路滑”、“当心台阶”等温馨之语,而不是“严禁XX,违者罚款”一类生硬之词,还真需要一个调整过程。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的公共标志也开始变得温馨幽默了,“禁止闯红灯”变为“向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致敬”。这真是进步的标志。我想现在出去留学工作的人,可能比我们这一代“过来人”要少一点不适应感,也许用不着过这“小人”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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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7-9-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屁大点事,至于这么罗罗嗦嗦的马.又不是随地吐痰会影响别人.不要老是对中国人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老外就点头哈腰什么都好. 黑兄弟也未必比中国人如何,主流媒体说黑人坏话试试...别自己说中国人贱,然后又被洋人看成是贱人的一分子,何必呢...

前些那天有个人来推销东西,说自己的怎么好,中国或如何如何,我平时不爱发言,也忍不住跟他说,你用买中国货的钱造一个试试,要不你给我一半的钱我去中国买一个比你好的让你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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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7-9-11 15:0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什么好多讨论的,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同

你不能就这样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那是极为不公平的

所以,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只要不违法就行
你有权力去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你没权力在这里大骂特骂,指手画脚
对别人言论攻击,这是一种最卑鄙的行为

我们往往都发道德看得比法律更重
这是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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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7-9-11 15:1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boss_7172000

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只要不违法就行
你有权力去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你没权力在这里大骂特骂,指手画脚
对别人言论攻击,这是一种最卑鄙的行为

我们往往都发道德看得比法律更重
这是没有必要的...
请不要把租地铁票跟留守男找留守女的道德问题相混淆。

出租地铁票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是明明白白的违法。如果不知道出租地铁票违了什么法,请认真看前面的帖子和Gazette原文。并不是非得警察抓人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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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enfous2 该用户已被删除
56#
发表于 2007-9-11 15: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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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7-9-11 19:4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resp-vendor
请不要把租地铁票跟留守男找留守女的道德问题相混淆。

出租地铁票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是明明白白的违法。如果不知道出租地铁票违了什么法,请认真看前面的帖子和Gazette原文。并不是非得警察抓人才是违法。

哈,看来真是无知者无畏。跳呀?蹦呀?多欢畅啊?不知道国内学过些什么?小学生也该普及法律常识了吧?还是唱给你的G友听吧。
本不想再多讨论这种话题,可看着有些跳梁小丑一样的越闹越不象样子了,一幅幅奴颜卑戚的样子,要毁自己形象,可别把这里的中国人都给毁了。今天平心静气分析一下我说的理。
出租月票违反了stm的规定,那么让我们了解什么是规定。
1。“规定”首先是要让人知道的,哪怕再小的合同条约,不让一方了解,都可以构成欺诈。我想问一声,哪一位在这里买第一张月票的朋友熟读了这些规定,或者签下名字才买的月票?请举手。我想是0吧?你在饭店抽烟,被罚款,如果饭店没有在相应位置贴上醒目标志,他会罚得更为严重,而你还保持权力反告。
2。至今没有出现出租月票被罚款,以后也不会出现,因为stm公司知道这条规定只是起威慑作用的,在法律上经不起推敲,如果哪位律师闲来无事要找碴,估计还会遇上未知的麻烦。为什么?首先第一点说明了。没有任何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甚至口头说明都没有。一份有价票证售出不能退款,并要禁止转让出租,规定是可笑的。并有引诱违规之嫌。其次,如果遇上官司,在"make money and profit"上是个软肋,最后,没有证据,这是致命的。
3。很多人都希望循规蹈距,这是对的,社会需要和谐。但顺从得盲目了就让人可笑了,没有人会看得起温顺的人,那是机器。在gazzete上这位交通公司的发言人其实已经撕开了一个很大的裂口,委婉地作了让步,可偏还有人认死理,就像商家理亏想退部分款,而你却还说不能退不能退,让商家大跌眼镜。一个敢于较真,玩弄法律的人,才能弥补法律的漏洞,或者删除过时的旧约,从而促进法律的健全,赢得别人的尊敬,在任何领域,对任何一个民族团体都是一样的理。否则你就让人牵着鼻子走吧。这里的政客何其不是在玩弄法律呢?

出租月票有时候并不会因为经济拮据,或者赚点蝇头小利,请有部分同胞积点口德,不要以为自己清高就可以随意羞辱自己的同族人。我想明白了一件事,其实蒙城华人是了解事情的实质的,如果一件事违法,一个主要的媒体网站是不会听之任之,而它不出面澄清,答案很简单。是因为不提倡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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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7-9-11 20:1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不要盛气凌人,以为所有反对你观点的人都是错的,既然你要平心静气的说理,那就不要口出嘲讽之言。
既然你要说理,那就和你说理:
1、你说的规定,在月票的背面有简单而主要的几条,包括一张月票只能由单一使用者使用,麻烦你检查一下,也许我的法语还不够好。再详细的规定当然不可能全印在上面。当然,你如果对法语有强烈情绪,我倒是想看看你如何让挑战101语言法。
2、之所以很少出现出租月票被抓的,那是因为成本产出比太低。既然要抓你,当然要证据,取得证据产生的费用时间都是远远超过200罚款的最高限额。STM还不会赔本去干这事,除非那天它觉得这问题严重到不得不解决的地步,希望那时不是我们中国人成为典型。
3、既然你认为敢于较真玩弄法律的人才是应该受到尊敬的人,那我们的基本观点存在严重分歧。至少我认为在一个稳定的社会应该尊重的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人,尤其在这些挑战法律的人是为一己私利的情况下。一个民族的团结不应该表现在对错误的无限包容上,而是自我净化。
4、你所说的出租月票另有隐情,我倒是很想知道。我很奇怪的是出租月票的人多,出借月票的却几乎没有,为何?
最后,你如果想把蒙城华人网页扯进来,那你倒是可以发个邮件打个电话,让他们正式表态一下。

Post by yueyang
哈,看来真是无知者无畏。跳呀?蹦呀?多欢畅啊?不知道国内学过些什么?小学生也该普及法律常识了吧?还是唱给你的G友听吧。
本不想再多讨论这种话题,可看着有些跳梁小丑一样的越闹越不象样子了,一幅幅奴颜卑戚的样子,要毁自己形象,可别把这里的中国人都给毁了。今天平心静气分析一下我说的理。
出租月票违反了stm的规定,那么让我们了解什么是规定。
1。“规定”首先是要让人知道的,哪怕再小的合同条约,不让一方了解,都可以构成欺诈。我想问一声,哪一位在这里买第一张月票的朋友熟读了这些规定,或者签下名字才买的月票?请举手。我想是0吧?你在饭店抽烟,被罚款,如果饭店没有在相应位置贴上醒目标志,他会罚得更为严重,而你还保持权力反告。
2。至今没有出现出租月票被罚款,以后也不会出现,因为stm公司知道这条规定只是起威慑作用的,在法律上经不起推敲,如果哪位律师闲来无事要找碴,估计还会遇上未知的麻烦。为什么?首先第一点说明了。没有任何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甚至口头说明都没有。一份有价票证售出不能退款,并要禁止转让出租,规定是可笑的。并有引诱违规之嫌。其次,如果遇上官司,在"make money and profit"上是个软肋,最后,没有证据,这是致命的。
3。很多人都希望循规蹈距,这是对的,社会需要和谐。但顺从得盲目了就让人可笑了,没有人会看得起温顺的人,那是机器。在gazzete上这位交通公司的发言人其实已经撕开了一个很大的裂口,委婉地作了让步,可偏还有人认死理,就像商家理亏想退部分款,而你却还说不能退不能退,让商家大跌眼镜。一个敢于较真,玩弄法律的人,才能弥补法律的漏洞,或者删除过时的旧约,从而促进法律的健全,赢得别人的尊敬,在任何领域,对任何一个民族团体都是一样的理。否则你就让人牵着鼻子走吧。这里的政客何其不是在玩弄法律呢?

出租月票有时候并不会因为经济拮据,或者赚点蝇头小利,请有部分同胞积点口德,不要以为自己清高就可以随意羞辱自己的同族人。我想明白了一件事,其实蒙城华人是了解事情的实质的,如果一件事违法,一个主要的媒体网站是不会听之任之,而它不出面澄清,答案很简单。是因为不提倡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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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7-9-11 20:31 | 只看该作者

说的非常好。

说的非常好。
Post by zhouhui
屁大点事,至于这么罗罗嗦嗦的马.又不是随地吐痰会影响别人.不要老是对中国人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老外就点头哈腰什么都好. 黑兄弟也未必比中国人如何,主流媒体说黑人坏话试试...别自己说中国人贱,然后又被洋人看成是贱人的一分子,何必呢...

前些那天有个人来推销东西,说自己的怎么好,中国或如何如何,我平时不爱发言,也忍不住跟他说,你用买中国货的钱造一个试试,要不你给我一半的钱我去中国买一个比你好的让你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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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7-9-11 20:4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说到这个,那也不妨讨论一下,我现在有这几门的旧版书,而买新书的COPY是为了核对有那些更改的地方,现在不得不买COPY书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康大换书实在是速度太快了,但事实上我现在买的都是ORIGINAL BOOKS。
另外不妨告诉你,我前面都是买的新书,但发现新书用完之后很难CASH给BOOKSTORE,而且卖给其他人也被压价的厉害。
另外请注意我在帖子的一开始就已经注明了:最好是ORIGINAL BOOK。希望你下次引文能全面一点。
如果要说是区别,那就是我竭力避免,而有些人故意为之。

Post by nihaoquebec
mike hu说话很有道理,对说话好的,我喜欢看看他的其他贴子,大多同样都是很有水平,在你另一个贴子里,发现这样一句话:

求购康大下列COMM 教材
如果是COPY的,价格不超过$25(要求字迹清晰,无错漏页,有装订,全新)
http://www.sinomontreal.ca/bbs/showthread.php?p=1633329#post1633329

买卖copy的书与出租月票相比,区别都有哪些,请多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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