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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到如此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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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9-8-12 15:3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京城笔客;2327326
  
非遣睿女敛财婆
钓鱼金钩他人做
玉饵面前掉头去
不见世面见人格

生死之切可道真
只是未必爱得深
人类感受分层次
即真又深触灵魂
嫁人为何思绪沉
对着良心自己问
桃子未熟不急摘
心能告你属谁人




笔客的诗写的不错,如果在韵律以及意境上更进一步,那就再好不过了^_^
另外这首诗的第一句的“遣”是不是“谴”、第八句的“即”是不是“既”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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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9-8-12 20:55 | 只看该作者
那楼主,你现在睿智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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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09-8-12 23:3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nightcatmtl;2327371
请LZ不要只说对自已有利的话,呵呵.我希望LZ把吵架的主要起因说清楚为妥,其中必有一些根本的问题在那里,所以才会造成双方吵架吵到分手了,
我认为,男的也是很爱那女的,只是,交往过程中花给女的钱也不少吧,到最后女的随便一句拜拜了,就让那男的受不了啦,呵呵.也许这就是男的非常生气的原因吧,所以后来怎么说也舍不得分手了,主要是感情时间金钱各方面都付出了很多之故,关键是那男的对女的还是有感情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希望双方都能相多谅解,再互相给多一次机会给对方,再处处看吧,以后在金钱上注意分开花吧,呵..实在都不行了就好聚好散吧...

溺溺地问一句,女那么有钱,平时也有花在双方约会上吗?还是所有开销都是男的包了?
这位仁兄,不是“那男的对女的还是有感情的,这才是最重要的。”我认为重要的是两人的感情有没有到还能再相处的程度,才是重要;经过那事后,女方对男方还有没有感情也很重要呀。
劝合不劝离的想法固然好,但毕竟不是夫妻呀,而且在处朋友时,已把一个人的品行看清了,经历过了伤痛,有理由再去承受下一次的痛吗?况且第一次分手就不能好聚好散,还指望下次可以好聚好散?我表示怀疑。人生的路上每个人都不可能不摔跤,不犯错误,但如果在同一地点又摔跤,在同一事上犯同一错误,那就是苦果自咽了,既不明智也不可取。与其给机会F还不如选择其它人呢,不选国男就考虑当地人呗。国男中,我对香港男人的感觉最好,很有绅士风度。 以前我对北方男人的感觉不错,现在看到F的这种表现,就有点失望了。当然我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个别现象,个别人。(北方男人别拍砖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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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9-8-13 10:0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gwwh;2327480
笔客的诗写的不错,如果在韵律以及意境上更进一步,那就再好不过了^_^
另外这首诗的第一句的“遣”是不是“谴”、第八句的“即”是不是“既”呢?^_^

所言极是。 别字韵律软肋也。谢指正。

久荒必疏
能看能读
提笔忘字
开始糊涂
经常使用
别无他路
上网发帖
即有此图

诗歌词曲读得粗
学而生厌功不足
格严律紧意难尽
似与石猴戴金箍
打油字滑易针砭
刚好即兴脱口出
他日脱俗欲归雅
再拜贤能授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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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09-8-13 11:1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做个睿智女人;2319222
  ............ 更值得一提的是,H放在柜中的现金在他翻箱倒柜时也被随手牵羊了,至今没退还,还拒不承认,一如拿走钱包一样..........
被拿走的现金退给你了没?
不适合你的人不要回头看,没必要花上时间和精力再给他机会,宽容也要分性质,全世界又不只剩下他一个男人,也许适合你的人就在不远处,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引用这样一句不知是否合适:不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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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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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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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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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09-8-13 22:3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做个睿智女人;2325670
前段时间看了一出戏,有所感悟:宽恕也是一种美德,况且坛中也有说的有理的是,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所以对坛中的各种猜测选择了沉默。
今天又觉得应写点什么了,算是在此一起回答各位提的问吧。
信用卡我也只知道三种,用密码的信用卡应是最近才出现的吧,如果是想占便宜,在持卡的期间,为什么不尽情去消费?我想H也有那种观点:没有走入婚姻,钱财还是分清点的好。个人也认为,女人自强的一种表现就是经济的独立。二十万就能让她回头?根本不可能。因为她当时与F在一起时并不是看重金钱,只因对她和孩子好才选择发展,准备走入婚姻,没想到F在走进婚姻前这么快就露出了本性,幸运的是H及时看到了其面目而已。H在国内也是有房有车(当然不是摩托车自行车之类),前夫也是以奔驰车代步的生活水平,也不是没见过钱财,想用钱来砸?那就去加多点筹码,还不一定见效。F与H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只能说是没有缘分,但作为男人,起码应有点绅士风度,在感情走到尽头时就不应去伤害女方。拿得起就要放得下。这一直是我的观点。

我另有这样一个老话题,不知各位又是怎么看待?如果一个男人爱女方爱到以死相胁,不愿分开的地步,作为女人,你会选择走进婚姻吗?男人们又是如何看待?
  你这个帖子,现在搞得轰轰烈烈,这么多的人在评论你,这么多人感兴趣,起先我也很感兴趣,但是,说多了,漏洞百出.我真不知道你"睿智"在哪里?我怎么也找不到.前几天,我的朋友用了我的网名,跟了你的贴,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给我骂了一顿.我的风格不是这种风格.即使要评论,就要表明自己的观点,一针见血.
不要把自己说大了,国内的事情不要提,奔驰,宝马,不是你提的.问题是你在这里干什么?你可能会说:关你屁事!你既然在网上发帖子,就关人家屁事. 我劝你还是停止发帖了.你那些破事,很无聊!你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一个女人,离了婚,带了一个孩子,在这里寻寻觅觅,找一个能注重你的人已经很不容易了.你还瞎折腾什么?
"一个男人爱你爱到以死相挟,不愿分开的地步",这句话,我有质疑?你自我感觉的吧!你们本来就没有底蕴,认识了大半年,至于到这种程度吗?!你也太抬高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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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9-8-13 22:4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识破总比将来识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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