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lucielulu
上一场官司输了。结果说我们在合同签字10以后才去立案,违背了法律。这个女法官很有问题,当时就根本不听我的解释,也不收我在签字10天后才收到租约的证明。我又继续告了这个房东,非告倒他不可。这次将会有三个法官。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估计又要等上个一年。但无论如何,我不会放弃的。
上个星期我们家的炉头坏了。打电话找管理员。管理员说她和房东说了,但房东不但不管,而且还骂了粗口,说我和他有官司,根本不理我。今天回家发现地上有一张纸,关于“附加条约”,特别用彩色笔标明“住房自己负责维修冰箱和炉头”。我问了当地人,他们告诉我象我这种“包炉头和冰箱”的房子,房东有责任修理。
我决定先给房东写封挂号信,再看看他会怎样。
在异域生活已经不易,却偏偏还有这样那样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