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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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超市拿东西,警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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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2-6-23 16:2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t4tintin;3108475
如果真是个编出来的煽情贴,浪费他人时间,那么强烈鄙视楼主。

但如果真有其事,楼主是真诚渴求帮助,而且言语间也的确深有悔改之意,那我们应该给予鼓励而不是讥讽。多一个知错能改的人不比多一个破罐子破摔的人好么?

电视里有个小额法庭的真人秀节目,里面的案件和人物都是真的,有三个法官轮流断案,其中一个黑人法官大方表明他年轻的时候是狱中常客,改过自新后努力学习最后当上了法官!

希望楼主振作,今后问心无愧地做人,小挫折不要紧的!


有犯罪前科 能做法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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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2-6-27 13: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愿给我机会的朋友,你们的话很温暖人心,特别是在异国他乡。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也谢谢痛骂我的朋友。犯错的人是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未必就不值得宽恕。
见过律师了。但是有无犯罪纪律最终还得由法官决定。一切都委托给律师了。
就像有的朋友说的那样,就算是最坏结局我也必须自己承担。

我愿意把这事写在这里除了想寻求帮助,更想让自己铭刻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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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2-10-19 10:28 | 只看该作者
不用耽心,小事一件。会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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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2-10-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能否告诉我你案子的结果,请的哪个律师

请问你案子最终结果是什么,能否告诉我请的哪个律师,十分感谢!请发邮件给我 chengchao1234@hotmail.com, 如果方便能否给个联系电话,比较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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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2-12-1 09:11 | 只看该作者

请教下大家 刚买了房子,一个月后地下室就严重漏水,这样前房东有责任吗???谢谢大家

请教下大家 刚买了房子,一个月后地下室就严重漏水,这样前房东有责任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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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2-12-4 18:11 | 只看该作者

求助

你好, 求助朋友也是这样,他后悔死了。求律师啊。希望告诉一些信息。谢谢
amyy2346@hotmail.com










Post by 后悔了;3111176
谢谢愿给我机会的朋友,你们的话很温暖人心,特别是在异国他乡。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也谢谢痛骂我的朋友。犯错的人是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未必就不值得宽恕。
见过律师了。但是有无犯罪纪律最终还得由法官决定。一切都委托给律师了。
就像有的朋友说的那样,就算是最坏结局我也必须自己承担。

我愿意把这事写在这里除了想寻求帮助,更想让自己铭刻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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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2-12-5 23:07 | 只看该作者

急求帮忙啊

你好,一个朋友犯错了,在MAXI超市拿走东西给人报警了。要求出庭,和你在这里之前发帖的那个人一样情况。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方面的律师,急求帮忙,(我看见她都可怜的,她后悔了饭都吃不下)。
如果大家有什么好建议请提供告知,非常感激!好人有好报的。
邮箱:amyy2346@hotmail.com


Post by presse7;3099289
我个人的意见,不一定对啊。要是我,就选择一口价,条件是必须打赢,打输了半价或更低。因为你的案子实在是太小了。任何一个律师,只要不是大牌,都想挣这个钱。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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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2-12-6 11:2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不要请律师,因为太贵,可以请一位好的法庭翻译,把自己要说的话说了,认错了,一般是要记录在案,有时间限制的,看法官决定,一般态度好些总是好的,这和有无律师没有多大关系,这是我的看法。法庭应该是市政法庭嘛。

可以打电话去法院要求翻译名字,报上人广告的不一定是准确的。



DIRECTION DES SERVICES JUDICIAIRES PÉNAUX
ET DES TRIBUNAUX SPÉCIALISÉS


Chambre de la Jeunesse: Me Paul La Rue (514) 495-5800 - télécopieur: (514) 864-4149
410 rue de Bellechasse, Montréal H2S 1X3

·    Délinquance et protection: (514) 495-5800
·    Adoption: (514) 495-5800
·    Perception des amendes: (514) 495-5800
·    Services financiers: (514) 495-5800
Service du soutien aux tribunaux pénaux et au Tribunal des droits de la personne: Mme Carole Picard (514) 393-2048
Palais de Justice - local 3.150

Rôles
·    Jurés: (514) 864-3221
·    Rôles - Cour du Québec, chambre criminelle: (514) 393-2034
·    Rôles - Cour supérieure, matière criminelle: (514) 393-2034
·    Rôles statutaires: (514) 393-2034
·    Taxation des témoins: (514) 393-2034
·    Accueil des témoins, local 5.10: (514) 393-2543
·    Exhibits et pièces à conviction, local SS2-51: (514) 393-2112
Interprètes en matière criminelle, local 5.113F: (514) 393-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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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2-12-6 13:44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犯罪,会有犯罪记录的。真丢中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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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2-12-6 18:28 | 只看该作者

急求帮助

谢谢上面提供的信息。她已经知错了,但真的很需要找个律师好好说说,看能不能没有坏记录。因为她还要找工作啊,我语言不好帮不了她,看见她难受。所以在这里碰碰能不能找到办法。
希望好心,热心的人帮忙。个人觉得不要怪她这个不对的行为了,已经铸成大错了,知道错了。现在最重要的帮人找办法,找律师。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在这里很希望之前楼主能出来说说有什么办法,案件应该怎么处理。急求帮助啊。谢谢!

amyy23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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