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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关于地铁逃票租票一事, 很有感慨!:mad:
逃票租票肯定不对! 不用将此种占便宜,不遵守社会制度(游戏规则) 甚至出租地铁票从中牟利的人和行为加以任何的理解或追究社会责任! 很对, 这种行为大陆的有些人做的出来!这种行为也和他们在大陆中国长期所感受及认同的价值观和由此而来的廉价并轻度违法的行为有关!是的, 而且, 这种价值观及由此产生的行为长期地得到人们,社会和国家的默认, 以至于这些人换了一个地方也依旧习惯性地继续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 我为他们深感遗憾!
但并不是所有大陆人都这样! 也不象STL 和今天所人为大陆人普遍素质差. 在这里的大陆人, 大约百分之九十五有学士学位, 百分之四十有硕士学位, 百分之百十五有博士学位, 百分之一有双学位或双博士学位! 这两位是否是说在大陆的中国人素质茶? 但也并非所有人!! 如果是这样讲的话, 我人为我们有理由同情并理解在大陆生活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及行为! 我并不认为在大陆以外的大陆中国人普遍素质差! 我所接触的大陆华人好的多过差的. 有差的, 但是少数, 并且他们大概多为新移民或留学生. 希望他们从新审核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
但是, 台湾人并不是都好, 都素质高! 在这里给STL 和大家讲一件真事: 我从一对台湾夫妇手里买了一套出租屋业. 为了让我买下屋业, 台湾人主动答应在当年六月(三月过户)更换所有剩下的阳台台板及两根下水管道, 并将此写进了OFFER. 等过完户我去看房时, 吓我一跳! 阳台台板及管子都没了影子! 我知道是谁搬走的, 因为台湾老婆得之老公的这一"给予", 不同意, 并试图反悔. 可是已经太晚. 殊不知竟会来这一手! 我相信, 这对台湾夫妇已是MONTREALAIS 多年了吧?! 在台湾可以不知法犯法, 而来加拿大多年, 也不知法地去做犯法的事? 说不过去吧? 当时, 只要我CALL THE POLICE, 夫妇俩将被警察以盗窃嫌疑人抓起来! 可是, 我并没有这样做, 也没有认为所有的台湾人都这样(因为我受的教育告诉我正确的逻辑及评判方法). 于是, 我发了一封传真, 明确告知他们的违法行为并限三天归还已经属于我的财产! 果然不出所料, 我立刻收到电话并在三天之内收到了他们偷走的财产. 换阳台的工作也都为他们免了!
STL 和"今天", 你们怎么说? 我认为, 大陆来的中国人是不大会在这里做这种犯法的事. 比起逃票这样的占小便宜, 台湾兄弟的行为是不是严重的多了. 要不是我这位大陆中国人的素质, 你们的台湾兄弟在警局已经有犯罪纪录了!!!!!可是我素质不差并且心地善良, 你们的这为台湾兄弟才会没事!也没有象你经常在这里整天以没素质的方法及语言羞辱大陆中国人那样羞辱你们台湾人!
所以, STL, 批评可以, 一抹黑可不行!!一概而论, 也正是没素质没知识的最好表白! 其实, 白扬或李敖描述的"丑陋的中国人", 如果你不小心, 你就是其中之一!: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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