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父母移民的问题。
我已经通过了联邦的担保资格,将由香港处理父母的移民申请。我现在正在申请魁省的担保资格。请问在魁省的担保资格通过和取得CSQ之前,可不可以同时向香港使馆递交移民材料。
另外,给香港的材料清单中一项"Engagement: The original of the Engagement if your intention is to reside in the province of Quebec", 究竟指的是我向魁省提交的担保书原件,
还是指的是被魁省最后同意通过的担保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