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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200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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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在加拿大有过苦难史吗?加拿大从来没有欠华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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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秋风塞北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1#
发表于 2009-8-8 20: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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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楼主| 发表于 2009-8-8 21:4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铁马秋风塞北;2323951
再说我这叫骂人嘛!——我只不过是骂畜牲而已!
请不要无事生非,请用事实说话,请用人类语言说话。在这里发言的跟你一样,没有畜生,只有畜生才不会正经说话,张嘴骂人。在骂跟你观点不一样的人为畜生话,那你是什么?一个被洗过脑的人面党心,应该也是畜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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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秋风塞北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3#
发表于 2009-8-8 22: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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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9-8-8 23:0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想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读一下这个文章, 虽然是很早的文章, 我本人认为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 下面是一些摘录. 红色是本人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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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华人社区一直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为平反“人头税”和《排华法案》而努力奔走,形成了两大主流方案――以全加华联为代表的“集体赔偿”,和以平权会为代表的“个人赔偿”。

加华人协进会(平权会),是为当年缴交“人头税”的苦主及其后人,向联邦政府追讨个人赔偿的机构,该会声称已有4500位受害者及其家人授权他们为之伸张正义。
全加华人联会,由全国280个华人社团于1991年组成。他们对联邦的拨款行动表示欢迎,并认为是联邦政府在正视和处理“人头税”问题上迈出的可喜一步。

卑诗省唯一在生的人头税苦主、快要度过98岁生日的关祥国回忆说,1923年从广东来到温哥华,缴付500元“人头税”,之后靠在餐馆洗碗和煮饭的15元月薪来偿还债务。“如果每个人都付人头税,我不会有意见”,他说,“但人头税和排外法案只针对华人,是不公平的。人头税必须赔偿给缴付人手里。”(也就是说, 不管人头税和排外法案是否公平和人道, 如果把其他人加上去, 就没有意见了)
  
全加华联太平洋区共同主席林重强,也是人头税苦主的后裔。他认为政府100多年前所犯的错误由现在的纳税人去负责也是不合理的,政府如果进行个人赔偿,是否会因解决历史上的不公平错误,而对现在的加国公民造成新的不公平呢?毕竟,根据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在世的当年“人头税”苦主只剩下两位了,而他们的后裔已经享受到加国的福利及得到平等的对待。

1950年移居加国的黄超云,其先父也是一个曾经交过500元“人头税”的“受害者”。他年轻的时候,回乡和几位伯父闲谈,他们当时也是想进入加拿大的华人之一,船到温哥华,因不符合加拿大移民条例的要求而未被获准上岸,直到晚年都在为此遗憾,而相反,许多缴纳了当初可以说是“巨款”的500元“人头税”而留在加拿大的华人,包括他的父亲在内,对当年的遭遇毫无怨言。(难道这些人就是一些人所说的奴才?)

全加华联太平洋区的另一位共同主席、华侨历史学家黎全恩教授表示,根据维多利亚大学与西门菲沙大学在1997年所做的调查,并不是所有人头税缴交者或其家人都要求政府作出个人赔偿的。当年接受调查的187位人头苦主及其后人中,只有1/3赞成“政府作出个人金钱赔偿”;1/3反对;1/3没意见。所有830位受访者,在“对人头税追讨应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上,1/3人认为“往事已往”,忘记过去,致力将加国发展为真正的多元文化社会;1/3赞成成立“种族关系基金会”;1/3则没有意见。只有4%要求与联邦政府对立。

平权会要求道歉和个人赔偿,全加华联和Bill C-333要求道歉和集体赔偿,联邦政府似乎都没有正面响应,只是拨出2500万元给历史上曾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华裔、意大利裔、德裔、印裔、犹太裔和乌克兰裔6个社区作教育之用。对于政府在此事的处理上是否避重就轻,陈卓愉表示,这笔反种族歧视教育拨款是社区多年争取的结果,来之不易,而目前政府能够做到的也只能是这样了。

枫言则表示,作为联邦政府,马田这样做也无可非议。因为,联邦政府没有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正如安大略省高院对平权会诉讼的裁决所说,“如果加拿大政府为华人的人头税做出赔偿,那么就意味着应该对其它许多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不公正的行为都要做出赔偿,而这是不现实的。”另外,政府也应该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应该为了两位在生的“人头税”苦主,而让全加拿大的纳税人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如果按平权会的方案,可能会导致新的不公平现象,甚至引发新一轮“仇华”情绪(抛开华人这个概念, 如果你作为一个加拿大人如何想?)






http://www.annian.net/show.aspx?id=17671&c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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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09-8-9 08:40 | 只看该作者


知识短来逻辑残
疑是大脑在发炎
经济政治不平等
种族歧视人头冤
重新做人回回炉
历史道德补补全
事实面前嘴仍歪
只好扔进垃圾站



走向现代起步晚
中华处处需追赶
游子欢呼龙再飞
敌酋惧怕醒狮还
发展变化正相关
民族博弈是大盘
丧家狂犬任你吠
红日升起在东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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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09-8-9 08:47 | 只看该作者
铁骂先生又骂人,鲁迅早说过XX和XX不是XX
Post by 铁马秋风塞北;2324042
总算跳出来啦!继续答题!如果对我的反问,你的答案与你指责的被洗过脑的人面党心的答案一致的话,那么你和在这里发言的人都不一样,只有禽兽不如的才不会正经说话,才会一味咬母噬祖,血口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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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9-8-9 09:12 | 只看该作者
请搞清楚“移民”和“卖猪仔”的概念,再来高歌供颂加拿大在前一个世纪里奴役华人的恩典。
Post by xianren;2320388
移民,是一种远离故土无奈的选择。移民到一片新的土地,无疑都要经过艰苦的过程,因三峡大坝而移民的四川人如此,何况,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从中国来到加拿大的跨国移民呢?

1995年加拿大开放接收中国独立移民以来,数以几十万计的中国人,背井离乡远离故土,来到了加拿大,这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史上最大的一次向外迁徙。这几十万华人,尽管自封为技术移民,而按照加拿大政府的定义实为Skilled Worker。而这个Worker跟上世纪初从中国广东来到加拿大修铁路的Worker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时代的不同而已。

前面把当年的“人头税”比作今天的“登陆费”,只不过是今天来自中国的Skilled Worker们跟广东前辈们比多了一些修铁路以外的技能。

我们是否应该把移民在异国他乡当初的艰苦生活无休止地子子孙孙地抱怨于那片接纳我们的这片土地呢?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我们为什么选择了一条移民国外甘愿受苦的道路?而这个苦是谁之过?

初期艰苦的移民路走得是否值得?或许能从广东前辈们的那些当律师当理财专家当餐馆老板当国会议员的后代身上能看到。

再问一句,你的后代在百年之后(大约在公元2119年前后),会继续向加拿大政府申诉你今天的苦吗?你后代们是否会说,我的前辈原本在中国是处长科长高知教授外企精英,结果来到加拿大以后只能做低人一等的便利店,那黑暗的便利店每天工作近20个小时,苦不堪言,那工作环境可以用暗无天日来形容。今天有电影“金山”,明天是否该有个电影叫“黑店”呢?



从剧照看,当年为了能来加拿大修铁路女扮男装的广东前辈能有闲情逸致谈谈情说说爱拉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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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9-8-9 09:2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有那样的奴才思维的!!!
应该是:如果加拿大对多少个国家征收了不平等人头税,就以该对多少个国家的“猪仔”(被奴役过的人)道歉!
Post by W2S;2321085
你的意思是别人犯错误, 你也必须犯错误, 别人倒霉, 你也必须倒霉?
进一步说, 如果当年加拿大政府再加几个国家征收人头税, 是否华人就没有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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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09-8-9 09:39 | 只看该作者
賣豬仔是加拿大政府做的嗎?人家征人頭稅就是不讓人家做賣豬仔謀暴利嘛.所以應該對加拿大政府心懷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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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09-8-9 09:56 | 只看该作者
这恰恰是"平全会"要求赔偿的依据之一.
平权会全国会长郑明美律师表示,今次集体诉讼的目的是平反人头税及排华法,要求加国政府向受害人及家属以至华人社区道歉。她指出,当时只有华人需要支付人头税,但没有获得如其它族裔的同等对待,例如是入籍及福利等,所以向政府索取赔偿是应该的。

卑诗省唯一在生的人头税苦主、快要度过98岁生日的关祥国回忆说,1923年从广东来到温哥华,缴付500元“人头税”,之后靠在餐馆洗碗和煮饭的15元月薪来偿还债务。“如果每个人都付人头税,我不会有意见”,他说,“但人头税和排外法案只针对华人,是不公平的。人头税必须赔偿给缴付人手里。”

Post by Wayance;2324251
没有人有那样的奴才思维的!!!
应该是:如果加拿大对多少个国家征收了不平等人头税,就以该对多少个国家的“猪仔”(被奴役过的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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