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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W2S;2313218
当时不但加拿大有"人头税"和"排华法", 美国也有一个"排华法案". 为什么两个国家同时有这样的"法"? 并且是针对华人?
不管如何, 当时能既然能有这样的"法", 说明种族歧视是被当地人认可的. 也许是政府为保护自己的公民的一种手段. 经过百年的社会变化, 人们的思想也随着变化, 从而产生"道歉"的说法.
也就是说按照现代人的道德观, 那个法就是恶法. 如果现代人这么干......,
下面来比较一下:
1. 加拿大西部要开发--华人涌进....自由出入
深圳开发--民工涌进....自由出入
2. 加拿大西部建设好后 -- 华人头税
深圳建设成型-- 民工暂住证
3. 加拿大西部完全建设好后 -- 差遣华人. 但是特殊的人能留下(也就是有钱人, 例如那个华人总督)
现代的深圳--民工如果有钱买套公寓, 再交纳若干钱, 也许能弄个深圳居民.
百年前, 加拿大人是对外国人采取这个"恶"法, 而现代深圳是对自己的同胞......
百年前那个"恶"法已经废除了, 而对现代的深圳................有人.....
哈哈,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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