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asdfgh;2789484 我还真感兴趣! 什么时候开庭在这里吱一声,说不定几十号人去给作个观众,大家一起来评一评理,你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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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sdfgh;2789479 小声问一句, Z705, 你的案子是不是刑事案?如果是,是不是公诉案?请回答。 如果都不是(你确定吗?),老王和LILY都是对的,如果都是,你那么说老金就不妥了。 呵呵。。。
Post by lilyy;2789549 一般来说,没对方有伤害的就不会用公诉了,焦点是否“可能伤害”什么样伤害,还有环境吧。如果是总统议员收到正式恐吓了之类的,估计没问题(不是我们在电视机前咖啡馆里说,我要打死你之类的。这话我爸常对我说呢)。但是这个案子我估计你一撤就OK.否则公诉太多。取证什么的都要花纳税人的钱的。 没准LZ把对方骂成精神病了。可能对方家属可以试试,会不会直接公诉了。比较难立案。呵呵。 当然了,比如你诽邦人了。给对方造成了名誉伤害。也不是公诉。多半都随时调解了:p 个人认为,为这种事上庭的,是损人不利已的行为。是LOSE LOSE.
Post by 金圣叹;2789787 Lily的分析很透彻,高人! 不如多解答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很普通的口角威胁(鬼佬之间也会吵架呀,才多大的事儿啊),连公诉也没有必要的案子,律师却非要认定被告要输,都在劝被告认栽呢? 这个有点匪夷所思,Lily快来点评一下?
Post by z705;2789795 金2 什么事情都想当然,自以为是。金家出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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