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z70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遭遇故意陷害,怎么办?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651#
发表于 2011-1-29 16:2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705;2790719
房东和我还有矛盾???? 拜托,就算是瞎编,你也靠点谱行吗?

我说的是说话内容,那个原告到底住了多长时间, 欠几个月的房租, 看清楚再发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2#
发表于 2011-1-29 16:2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705;2790722
那是我们朋友之间的私事,不用你瞎操心。谢谢喽。

哪里是操心, 就是无聊看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2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5#
发表于 2011-1-29 16:2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705;2790729
彼此 彼此,我看你。呵呵

没关系, 互相看, 拿这个案子随便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6#
发表于 2011-1-29 16:3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705;2790732
这是本案的焦点吗? 想清楚再发言。

看来”弱智“都是抬举你了。

本案的焦点我会在这里说出来给你听吗?

你不会脑残到从这里找反诉线索吧, 你可以向lilyy免费咨询啊, 虽然他连本案是民事还是刑事都没搞清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3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9#
发表于 2011-1-29 16:40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705;2790739
可以啊,你就作好准备吧。时间可不短。


只有没钱拍不起电影的导演, 那里看不起电影的观众呢, 要真这么长, 让他们连明年的贺岁片都别拍了

与其看第八代导演的无厘头喜剧片, 不如在这里看警匪片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0#
发表于 2011-1-29 20:1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我是房东;2785060
我就是房东。我一直没说话,是因为我不方便说。我只想说,
1. to 原告,请你不要撒谎,我没有让你提前三天搬出去。我在给你的通知里写的很清楚,这个通知以前可以拿出来看,现在也可以拿出来看,将来也可以拿出来看。你不是有收据吗,一样可以拿出来给 大家看。事情的经过也很简单,我只要在这里一说,大家都明白了。 你和被告只是在那天晚上才第一次见面,两个初次见面的人能结下多大的仇?你在我这里不总共才住了一整个月吗?   


仔细阅读房东的贴子,再认真想一想,对这个事情真相是会有一些看法的。

房东所讲的收据是个关键。这张收据的数目到底有多少?房东和原告有多少数目的经济纠纷?

首先,第一种可能,就是有数千或更多。 可是房东说原告只住了一月。 那这笔钱肯定是在一个月里交给的。

在不到短短一月时间里,房东能让原告交出数千, 不知道是怎么办到的?是卖拐,还是卖轮椅?房东太有才了。

可是,拿楼主的话说,原告没那么多钱。而且,按照导弹网友分析的,原告能完成如此复杂的诉讼过程,想来也不是个轻易短时间,就能被架上轮椅的人。

那么从主观性和客观性上,原告都不可能在不到一月里,给房东数千。第一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第二, 认真地阅读房东的贴子。这张收据确实存在,而且和这案件密切相关。

那么这到底是张什么收据呢? LILY网友的贴子启发了我。

山木是被害人的老板。他通过工资卡给被害人3000。 山木利用工资这种合法手段企图掩盖3000的性质,以蒙蔽大家.

那么,在一月时间里,房东又是以什么合法手段和原告有经济往来呢?而且,这种经济往来,既要符合与案件的重要性,又要有存在的可能性。

在短短不到一月时间里,作为房客,原告只可能和房东有一种经济往来,这张收据也只可能是一种收据。

老金多日之前就说过,有人在下一盘大棋。 看一看房东的发言,寥廖数语,楼主的窗户纸就被捅地千创百孔,楼主苦心盖的楼也被挖垮掏空了地基。这盘棋下得实在是太大了。都被老金说中了吧

楼主苦心盖的楼,连我们这些普通网友都无法说服,更何况受过严格逻辑训练,见多识广,会过无数罪犯的法官。

很想知道什么时候开庭,去听一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7 07:45 , Processed in 0.049325 second(s), 40 queries .